原標題:梁子敘:貪腐「奇葩理由」註定是徒增笑耳
說起貪官貪汙受賄的理由,可謂五花八門,有人比較「實際」,想為自己和家人「創造」更好的生活;有人從政多年,竟說不知貪汙是重罪;其中,最不誠懇的開脫者,當屬堅稱「為了經濟發展」「為國家培養人才」等此類詭辯界奇才;而目前為止,記者看到的最為「呆萌」的理由是「只為靜靜欣賞」。(7月17日中國網)
為了給自己貪腐行為做辯解,貪官們常常隨口拋出各種各樣的奇葩理由。有貪官說受賄為了晚年生活,也有貪官說受賄為了孝敬父母,甚至還有官員拿人情世故做藉口,推脫受賄事實。他們認為,社會風氣就是這樣,「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坐在這個官位上,各種「禮」想推也推不掉,畢竟是「盛情難卻」。
不管是主動索賄,還是被動受賄,作為共產黨員,只要收了不義之財,替別人「拿錢消災」,就是違紀違法犯罪之事。但是,大凡貪官都比較善於偽裝,也很擅長詭辯,但不管怎麼裝、如何辯,事實就是事實,假象也永遠掩蓋不了真相。透視貪官們「奇葩」的貪腐辯解術,折射出的是種種官場亂象。笑話之餘,其實值得細細推敲,因為如此邏輯確實有著深厚的現實土壤。
其一,部分黨員幹部思想嚴重滑坡,事業觀、政績觀、人生觀、價值觀、利益觀扭曲,導致自身主觀上放縱貪慾,以權謀私。思想滑坡無異於「溫水煮青蛙」式的墮落,很容易瓦解一些官員的防線。而貪官東窗事發之後,用各種「奇葩」理由為自己狡辯,其目的不外乎就是為自己的過錯尋找合理化的理由,企圖掩蓋自己的犯罪事實,避重就輕,減輕罪責,是典型的欲蓋彌彰。在黨紀和國法面前,任何貪腐的理由和藉口都會顯得蒼白無力、牽強可笑。
其二,部分黨員放棄了黨性原則,一味盲目「緊跟」、「服從」、「照辦」,以至是非不辯,好壞不分,顛倒黑白,到頭來還是自己吃虧。《黨章》中明確規定:黨員要「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對此我們必須無條件地堅決執行,任何時候都不能動搖。如果黨員幹部連黨性原則都放棄了,到時候像落馬官員一樣尋找「貪腐擋箭牌」,後悔已是晚矣。
其三,部分黨員幹部群眾觀缺失,一些貪官找各種各樣的藉口為自己的貪腐行為辯解,唯獨忘記了黨的根本宗旨和群眾的根本利益。一些貪官辯解道,「不收覺得對不起」;「與送錢人『投緣』」;「約定俗成 考慮大局」……對不起行賄的人,又怎能對得起黨組織的信任,怎能對得起人民群眾的期待。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必須始終做到對黨盡忠、為民盡責,始終堅持群眾觀點,自覺踐行群眾路線、維護群眾利益,才能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正道上走好走穩走久並成就一番事業。
貪腐就是貪腐,卻還要搬出各種「奇葩理由」,只能徒增笑耳,對黨員幹部來說,對別人的貪腐案例要引起足夠警惕,不能只看別人熱鬧,而不把自己代入思考。重要的是要在自己身上找找有沒有貪慾的思想,有沒有貪腐的念頭,守住法紀的底線和拒腐防變的防線,不忘黨旗下的誓言和為官的初衷,用黨性修養來護體,用黨章黨規黨紀嚴格要求自己,保持清正廉潔。要知道,貪腐從來沒有任何藉口,踏實做事,老實為人,勤廉為官,才是正道。
稿源:荊楚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