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31 10:55
隨著生活水平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重視自己的健康,也有越來越多人開始健身。記者了解到,近年來,金華市區健身房的數量越來越多。一般市民辦理的健身卡都是年卡,時長為1~5年不等。會有不少健身者因為種種原因半途而廢,選擇將健身卡轉讓。最近,家住金華市區的蔣先生就遇到了這樣的問題,可是在轉卡過程中,他卻遭遇健身房收取轉卡費的要求,這讓他想不通。
記者調查發現,收取轉卡費是健身房的通行「規則」。為什麼要收這筆錢?這筆錢該不該收?
消費者:買的卡轉讓為何還要收錢?
蔣先生告訴記者,去年他在市區一家健身房辦了一張兩年的健身卡,花費1600元。「最初的時候還是會去的,可是到了後來就不想去了。」蔣先生說由於工作和家庭原因,他去健身房的時間越來越少,從最初的一周三四次,到後來一個月去一兩次。
花了錢辦的健身卡就這麼閒置了有點可惜,就在上周,蔣先生發現朋友圈有個好友正好想辦健身卡。「我就想把我的卡低價轉給他。這樣我也不浪費,他也不用重新辦卡。」還有一年左右的使用期限,蔣先生最後願意以500元的價格轉給朋友,這位朋友也很滿意。
可是兩人來到健身房準備辦理轉卡手續的時候,卻被告知需要收取200元的手續費。這讓蔣先生有些尷尬。
「我還和朋友說,肯定不用轉卡費的。」蔣先生說,自己並不知道原來轉卡要收費。而這筆轉卡費由誰出都有些尷尬。「如果我出的話,那我等於只拿到300元,很不合算。如果朋友出的話,這張卡等於要700元了,和重新辦一張差不多了。」最後,由於轉卡費,蔣先生將健身卡轉讓給朋友的計劃「擱淺」了,蔣先生打算自己繼續使用。
「這張卡全部的費用我都已經交完了,現在只是把卡轉給我的朋友,對健身房來說並沒有任何損失。就是再拍一張照的事情,為什麼要收這麼貴的轉卡費呢?」蔣先生有些想不通,他覺得健身房的規定有點像霸王條款。
記者調查:健身房均要求轉卡費,計算方法不同
那麼蔣先生所在健身房又是怎麼考慮的呢?「收取轉卡費是健身房的規定,幾乎任何城市的任何健身房都要收的,而且我們在合同裡寫得很清楚的。」健身房負責人給記者出示了消費者購卡時與健身房籤署的一份合同,上面確實有「轉卡費」的說明。
記者了解到,轉卡需要重新辦理的手續包括更改持卡人姓名、聯繫方式等信息,然後用電腦拍攝會員照片,其實操作並不複雜。那麼是否真的如這位負責人所說的一樣,健身房轉卡都要收取轉卡費呢?
記者以普通消費者身份諮詢了市區多家健身房和健身會所,相關負責人均表示,確實需要收取轉卡費。但是記者也發現,不同的健身房收費方式不同。大部分健身房採用統一轉卡費,一般為200或者300元。也有的健身房採用百分制,「按照你當時辦卡的費用來計算,收取辦卡費用的20%。」這家健身房表示,由於不同的年卡和年卡之間也有價格區別,轉卡費用不同。
對於為什麼要收取轉卡費,不同的健身房也有不同的理由。有的健身房表示,這是為了保護健身房的相關權益。「這樣做可以限制習慣性轉卡現象,減少會員流失,同時激勵持卡會員長期堅持健身的信念。」另一家健身房的負責人則告訴記者,他們會有一些特價卡,也出現過會員故意高價賣給別人賺差價,收取轉卡費可以預防這種事。
「如果不收轉卡費,健身卡可以直接隨便轉讓,那麼很容易出現一卡多用的情況,對於健身房是很吃虧的。」健身房負責人表示,據他所知,幾乎所有的健身房都會收取轉卡費。
該不該收?該怎麼收?暫無相關規定
那麼這筆轉卡費到底該不該收?又該怎麼收呢?記者查詢了相關的資料,並詢問了部分專家。
據了解,2012年商務部頒布了《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這條規定主要針對發卡企業和單位購買預付卡的情況,裡面提到發卡企業或售卡企業應公示或向購卡人提供單用途卡章程,並應購卡人要求籤訂購卡協議,章程和協議應包括單用途卡的收費項目和標準,記名卡的掛失、轉讓方式等,但收費的標準為多少,並未明確。
那麼健身房收取轉卡費的做法是否屬於霸王條款呢?記者詢問了市區多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相關律師告訴記者,在《合同法》裡有規定,提供方需要向被提供方指出合同中所有不利於或者需要籤訂者承擔更大風險的條目。如果提供方未曾指出這些風險條款而引導籤約者籤約,則籤約者可以上訴法院裁定合同或約定無效。在收取轉讓費問題上,關鍵是合同的提供方有沒有在籤約時指出這些條目。
「如果消費者是自願與商家籤訂合同,就可以理解為消費者認可合同上的條款,那麼出現消費糾紛時就應該按照合同上的約定來處理。」相關律師也提醒消費者,在辦理一些會員卡時,一定要看清楚相關協議,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據金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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