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想來投案,但還是抱著他不會把我供出來的希望。」近日,浙江省龍遊縣原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陳榮富嚴重違紀違法案件被通報曝光。對於自己的違紀違法問題,陳榮富曾兩次徘徊在紀委監委門口,卻因心存僥倖沒有主動投案。然而,紙終究包不住火,陳榮富最終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
對於主動投案者,紀律處分條例和監察法分別有著「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分」「在移送人民檢察院時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等明確規定。陳榮富在得知砂場老闆夏某某因涉嫌非法採礦被立案調查後,擔心自己與其之間的不正當經濟往來暴露,接連幾天在網上搜索與自己違紀違法行為相關的法律條款,逐條研究分析,甚至還在線諮詢律師,推算自己可能會受到的處罰。即便如此,陳榮富仍然沒有選擇主動投案。
心存僥倖,實乃自我麻痺、自欺欺人。試想,如果陳榮富能夠及時摒棄僥倖心理,懸崖勒馬,主動投案,肯定能為自己爭取到一個相對輕些的處理結果。然而,人生不可能重來,世上也沒有後悔藥可吃。心存僥倖,終將不幸。這是教訓,更是警示。廣大黨員幹部當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堅決摒棄僥倖心理,時刻擰緊思想開關,上好自律必修課。牢固樹立紀法意識、底線意識,時時自省自律,處處慎獨慎微,不給僥倖心理任何可乘之機。
【來源:乳山清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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