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兩年多的上海普天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股票簡稱:*ST上普600680、*ST滬普B 900930)證券虛假陳述案終於有了新進展。近日,上海金融法院一審判決下達:投資者獲得勝訴,賠付比例達60%以上。
投資者一審勝訴
4月20日,*ST上普發布累計涉及訴訟進展公告稱,7名投資者訴*ST上普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近日公司收到法院《民事判決書》,該案一審終結。
根據判決書,法院依法認定被告*ST上普在2014年年報中對當年利潤和收入進行虛假陳述的行為構成證券侵權,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ST上普虛假陳述的實施日為2015年3月21日,揭露日為2017年1月19日。據此,法院一審判決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4名原告支付賠償款合計82006.25元(原訴訟請求合計為121297.61元),另3名原告申請撤訴裁定準許。賠付比例均在60%以上。
根據上海金融法院一審判決,凡在2015年3月21日至2017年1月19日期間買入*ST上普(600680)或*ST滬普B(900930),並在2017年1月19日收盤仍持有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均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徵碼:18018)報名參與集體訴訟。
值得一提的是,因*ST上普索賠案件已經被上海金融法院選定為示範判決案件,依照上海金融法院此前示範判決的模式,*ST上普一審下達後,還需要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進行終審,而終審一旦宣判,該系列案件的法理適用標準將得以統一。通過發揮其示範判決的引領作用,該系列其他平行案件很快會迎來批量審理判決。
掃描二維碼即刻報名維權索賠
索賠時效不足一年
*ST上普於2017年1月19日披露了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消息。2018年3月20日,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
經查明,*ST上普2014年度虛增營業收入4261.75萬元,虛增利潤總額998.4萬元,佔*ST上普2014年合併財務報表利潤總額1354.96萬元的73.68%。證監會決定:對*ST上普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40萬元罰款;對相關當事人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至10萬元不等的罰款,合計罰款171萬元。
二級市場上,在發布2014年年報之後,*ST上普A股股價一度從19.92元飆升至64.6元,此後持續下跌,至《行政處罰決定書》發布當天,收盤價僅為6.76元/股,跌幅高達近90%;*ST上普B股股價也從期間的高點2.532美元跌至0.441美元,跌幅達82%。
之後大批投資者起訴*ST上普,要求公司賠償投資損失。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顯示,截至4月16日,公司共收到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639起,涉訴金額13840.86萬元;扣除撤訴案件,尚有558起案件仍在訴,索賠總額11613.21萬元。法院已開庭審理了其中的232起案件,涉訴金額5256.27萬元,尚未作出一審判決。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投資者向*ST上普索賠的訴訟時效將在2021年3月19日到期,過時仍未提起訴訟的將失去獲賠的權利。目前,留給投資者的時間已不足一年。
記者 徐海峰 實習記者 肖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