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委託理財概述
公司於2020年3月14日召開的2020年第一次董事會和2020年4月24日召開的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於控股子公司漳州燦坤以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議案》,控股子公司漳州燦坤實業有限公司(簡稱「漳州燦坤」)可使用合計不超過人民幣5億元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上述額度可滾動使用。具體詳見公司於2020年3月17日披露在《證券時報》、香港《大公報》和《巨潮資訊網》的《2020年第一次董事會會議決議公告》、《關於控股子公司漳州燦坤以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公告》及2020年4月25日披露在《證券時報》、香港《大公報》和《巨潮資訊網》的《2019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根據上述決議,漳州燦坤於2020年12月9日通過廈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分行,使用自有資金人民幣5000萬元,購買一款保本浮動收益型結構性存款產品,現就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二、本次購買理財產品的主要內容
1、產品名稱:結構性存款產品
2、投資期限: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9日終止,364天期。
3、投資收益率:預期年化收益率為3.4%
4、利息支付方式: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5、資金來源:自有資金
6、購買理財產品金額:人民幣伍仟萬元整(RMB 5,000萬元)
7、提前贖回:該產品不得提前贖回
8、關聯人說明:公司與廈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無關聯關係
三、本次購買理財產品的風險分析:
本次購買的銀行理財產品可能存在政策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等銀行理財產品常見風險。
本次購買的銀行理財產品為保本浮動收益型結構性存款產品,銀行提供100%本金保障。基於此公司認為此次購買的理財產品風險可控。
四、對公司的影響
漳州燦坤使用自有資金進行短期低風險理財產品投資是在確保公司日常經營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的,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通過適度低風險的短期理財,可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獲得一定的投資效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股東利益。
五、備查文件
1、廈門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董事會決議
2、廈門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3、漳州燦坤與廈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分行籤訂的 《廈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書及申請書》。
特此公告。
廈門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