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深圳南山區的赤灣天后廟,在清代和民國時期,曾經是珠江三角洲地區最著名的一座天后廟。它座落在珠江口東岸一個向西南伸展的半島上,北倚南山,南面伶仃洋,其地理位置雖然偏於珠江三角洲的東南隅,但這裡歷來是由珠江口出發向外洋航行的起航地。在清代中期以後,這座偏於一隅的天后廟成了珠江三角洲地區最重要的一間由官府致祭的天后廟。明清時期,赤灣天后廟歷經多次重修,留下了不少修建碑記。本文試圖通過解讀赤灣天后廟的歷次重修碑記,討論這間被認為是「官方」廟宇的著名天后廟在不同的歷史環境下表現出來的不同的意義。
一 朝廷使臣的航海保護神
赤灣天后廟始建的年代,有傳說創建於宋代,但史籍無稽。由明代以前有關廣東地區天妃崇拜的記載看,天妃崇拜,雖然在宋代已經從福建傳播到珠江三角洲地區,但就赤灣這個地點而言,即使在明代以前有天后廟存在,也不會象清代以後那樣聲名顯赫。事實上,廣東的天妃廟獲得朝廷賜額並列入國家祀典,由官府致祭,始於洪武元年永嘉侯朱亮祖平定廣東後在廣州城南所建的天妃廟。廖永忠率領的明朝軍隊是從福建出發,經海路平定廣東的,甫奪取廣州城,就修建天后宮,並敕封賜額,顯然是明朝大軍認為其得以順利平定廣東,是得到了天妃的護佑。所以明初廣州天妃宮的建立,具有相當強烈的軍事徵服和確立明王朝統治的象徵意義。而這時,赤灣天后宮似乎還沒有建立,即使已有天后廟,也顯然不象後來那樣重要。
同廣州天后宮的建立具有強烈的作為王朝軍事徵服的象徵意義不同,赤灣天后宮,一開始是作為海上航行的保護神的廟宇建立起來的。康熙年間,王應華《赤灣天妃廟記》云:
虎門為吾粵中路咽喉地,凡朝紳由廣出使,與佔城、暹羅、爪哇、真臘、滿剌加、三佛齊諸國所貢獻由廣入者,悉艤舶於此。大洋之外,風迅叵測,往往多漂沒。明永樂間,中使張源始祠天妃於赤灣以卜濟。
據此,赤灣天妃廟是永樂年間由出使南洋的宦官張源始建。萬曆十二年吳國光撰《重修赤灣天妃廟記》也說是「永樂八年欽差中貴張源使暹羅,始立廟」。但據天順八年黃諫撰《新建赤灣天妃廟後殿記》云:
天妃行祠,海濱地皆有,而東莞則有二:一在縣西百餘裡赤灣南山下,凡使外國者,具太牢祭於海岸沙上,太牢去肉留皮,以草實之,祭畢沉於海。永樂初,中貴張公源使暹羅國,先祀天妃,得吉兆,然後辭沙。天妃舊有廟,公復建殿宇於舊廟東南……
按照這裡的說法,這裡原來似乎已經有一間小廟,張源只是在舊廟旁加建了大殿,究竟真相如何,我們一時無從查考。修建赤灣天妃廟的張源,大概即《明史·外國傳》等史籍中記載多次出使暹羅等國的張原。在湄洲天后顯靈的傳說中,也有一個張源在永樂十九年出使榜葛剌國的時候,在海上遇險,得到天后拯救的故事, 相信與修建赤灣天妃宮的張源也是同一人。明永樂年間,多次被朝廷派遣出使,在他出使航行的出發地修建天妃廟,顯然是合乎情理的。又據崇禎《東莞縣誌》卷三學校志載:「英烈天妃廟……永樂六年內官張元建於海月巖。」估計這位張元也與張原(源)為同一人,而海月巖在赤灣之北的虎門之內,可見張原先後在虎門一帶所建天妃宮並不只一處。我以為,在明代初年,列入國家祀典的是湄洲和廣州的天妃宮,沿海各地所建天妃宮則只作為「行祠」,赤灣天妃宮初時只是其中之一座,並無特別的地位。
然而,在明代前期,明王朝與東南亞各國關係甚為密切,使節往來頻繁,其中不少經廣州由珠江口的虎門出洋。而赤灣因其地理位置和周圍形勢的獨特成為過往航船駛出外洋前的重要錨地,出海前的祭祀儀式也自然多在此舉行。正如康熙《新安縣誌》卷3《地理志》所云:
赤灣勝概,在南山之南,勢聳麗開展,兩翼盤護蔥鬱,天后宮殿焉。前居海,洪濤萬頃,一望無際,伶仃數峰壁立為之屏案,海外奇觀也。天妃神甚靈應,船經此,必禱祀之。
由此形成了一種稱為「辭沙」的習慣儀式。從這裡出使外洋的官員們,把自己海上航行的安危寄托在赤灣天后的庇佑之下,使這座廟宇蒙上了很強的官方色彩。在明代前期,赤灣天后廟的修整和管理得到「朝紳奉使,每出緡錢佐之」,因得以規模日宏而聲譽日隆。據前引黃諫撰《新建赤灣天妃廟後殿記》載:
去年(天順七年)冬,兵科給事中王公汝霖,行人劉公泰有佔城之行,泊舟廟下,於神是禱,往返無虞,出錢二萬緡,託東莞吳知縣於後建正殿四楹為享堂。令巡檢馬善督工。刑科給事中陳公嘉猷、行人彭公盛大自滿加剌國還,復發錢萬緡以相其事。
王汝霖等出使佔城和陳嘉猷等出使滿加剌事,均見於《明史·外國傳》。 其中陳嘉猷與彭盛出使滿加剌之行,是在兩年之前,當時他們的船隻航行了二日,「至烏豬等洋,遇颶風,船破」,漂蕩六日後獲救。他們在兩年後歸來時,捐出一萬緡錢,顯然是為答謝天妃神佑之恩。其時主持修建的東莞知縣吳中,是一位官聲頗佳的循吏。 可見赤灣天妃廟應該是一座由朝廷使節出資,地方官員主持修建的官方廟宇。但是據約在萬曆十五年前後吳國光撰的《重修赤灣天妃廟記》所載,當時廟宇的日常管理,是由「行人某使外國還,捐金令父老吳松由等買田供祀」,此點似同後來赤灣天妃廟的擴建與地方政治之間關係的變化有關,頗有可注意之處,我們稍後再論。
二 由海神廟到地方神廟的轉變
明代永樂到天順年間,赤灣天妃廟由於明朝廷與東南亞各國的頻繁來往而興盛一時,但成化年間以後,隨著朝貢貿易的衰落,明王朝與東南亞國家的使節往來越來越少,赤灣天妃廟似乎也逐漸冷落,到萬曆初年,已是「歷歲寢久,稍就頹圮」。
就在這時,赤灣周圍地區政治形勢發生了一些重要的變化,這些變化使赤灣天妃廟獲得了重新振興的契機。其中最重要的事件,自然是赤灣所在地區於萬曆元年從東莞縣分析出來,設立新安縣。關於新安縣的設置,嘉慶《新安縣誌》卷19《人物傳·行誼》載:
吳祚,字廷錫。舉動康爽,鄉閭爭者,輒環閭質平之,有古烈士風。南頭濱大海,離舊治遠,奸宄跳梁,多圖為不軌。祚持其正氣,寢其謀。時有饑民嘯聚掠米,瞬息生變,祚挺然以身御之,怒且罵曰:「若屬倡亂乎?果爾首刃我,不則各保妻孥,毋速禍也!」聞者氣阻。隆慶六年,海道劉公穩按臨經略,祚泣請曰:「辛酉之變,闔郡皆然。雖由天變,實亦人事。為海濱萬年計,久安不如立縣便。」公深然之,遂分立今治。
很顯然,新安縣的設立,是出於平定當地的叛亂,強化王朝統治的需要。萬曆年間,廣東各地土著的叛亂空前猖獗,而明朝政府平定叛亂的軍事行動也愈趨積極。這些行動,一方面威懾著明王朝的統治秩序,另一方面也使到廣東本地社會原來的化外之民越來越多被納入到王朝統治的架構之下。 新設立的新安縣原在東莞縣轄內,但由於地處邊防,遠離行政中心,加上區內山嶺重疊,海岸曲折,島嶼星羅,歷來都有不少未馴服於王朝的勢力盤踞,如大奚山、老萬山諸島。在這個地方設縣並取名「新安」,意味著在地方社會中王朝統治的進一步加強。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巡海道副使劉穩在設立新安縣之前,曾經禁祀淫祠,「撤象以鄉約所額焉」。原來作為朝廷出訪使節航海保護神的赤灣天妃廟,在設縣不久得到重修,也就由此而有了新的意義。其時帶頭倡議重修赤灣天妃廟的,是萬曆八年平定老萬山的廣州海防同知周希尹。據吳國光《重修赤灣天后廟記》云:
萬曆八年,貳守周公(希尹)以海防事至,顧瞻祠宇,低徊久之,乃集鄉老議,鳩工庀材,為鼎新計,逾四年告成。……是舉也,創議於貳守周公希尹,後先襄之者,則署縣鄧公凌雲、王公維翰、前邑侯梁公大 、今邑侯邱公體乾也。督工父老吳,鄭仕才輩與有勞,並書之。
周希尹是次到新安,是奉命前往徵討老萬山的「賊」。康熙《新安縣誌》卷11《防省志》載:
萬曆八年,老萬山賊肆掠,海防同知周希尹遣兵討平之。先,嘉靖己已,賊據老萬山為害,被倭指揮孫敖以海道林懋舉命徵之,遁去。後復聚,劫掠船隻,海防同知周系尹遣兵討之,搗其穴而還。
老萬山島遠在珠江口外的大洋上,周希尹平定老萬山的戰役是一次海上的徵討,他在出戰前召集當地鄉老倡議重修天妃廟,自然是期望戰船航海遠徵時能得到天妃神佑。此役的勝利,顯然是一種鼓勵後來新安縣歷任地方官擴建赤灣天妃廟的重要因素。這次重修天妃廟歷時四年,數任地方官員均參與其事,足以反映出當地官員對該廟的重視。重修後的赤灣天妃廟規模空前,「廟之寢殿三間,堂三間,寢至堂亙以亭,堂之前為重簷門樓三間,堂左右為二廳。周圍垣牆,楚楚翼翼。」 此後數十年間,赤灣天妃廟屢屢繼續擴建。據康熙《新安縣誌》卷5《宮室志·廟祠》記載:
萬曆四十四年,知縣王廷鉞砌大門外月池,跨以石橋,橋前為牌樓,周以牆垣,為石窗十二。崇禎五年,知縣烏文明重修牌樓,庀石為之。崇禎八年,副總兵黎廷慶重修前殿,更塑神象,以後殿為寢殿,大門左右各建官廳及中殿左右官房。
後來一般人常說赤灣天妃廟是廣東最大的天妃廟,以這樣的規模,大概並非虛言。但是,新安縣當時只是珠江三角州地區一個新設的小縣,當地官員如此積極地一再把這座廟宇擴建成如此宏大的規模,當然不會沒有原因。雖然人們一般都以航海故解釋之,但我以為是很有疑問的。因為當時朝貢貿易已經衰落,海上走私貿易和西方商人的貿易雖然甚為發達,但似不會成為官府出面擴修廟宇的合法理由。所以我懷疑自萬曆元年新安縣設立後,赤灣天妃廟重修規模的不斷擴大,似是別有內情。
關於這一點,也許有賴更多地方文獻的發現來揭開真相。但即使目前可以看到的文獻,已經露出若干蛛絲馬跡。
如前所說,赤灣天妃廟在這時不斷擴建,與新安縣的設立,以及官府以此為契機加強對當地社會的控制不無聯繫。而在這個過程中,地方勢力的介入是十分值得注意的。有一個也許是巧合的現象,萬曆十五年的《重修赤灣天妃廟碑記》,是本地士紳吳國光在當地「父老」的授意之下撰寫的。他在碑記中特別提到一個事實,在明代前期,赤灣天妃廟雖然是由朝廷使節捐款,但用這些捐款「買田供祀」的,是當地的「父老吳松由」,這一情節在天順八年的碑記中完全沒有提到。吳碑也提到作者小時候常常在赤灣天妃廟附近遊玩,可見在這附近,存在著一個在地方上頗有勢力的吳姓家族。如果大家再注意到前引史料所顯示出來的另兩點事實,即申請從東莞分出來設置新安縣的人,也是一位吳姓的「鄉民」;而萬曆十一至十五年進行的最大規模的一次擴建,也是由姓吳的「父老」督工,這些恐怕不僅僅是巧合。我估計新安縣的建立和赤灣天妃廟的一再擴建,與當地這個吳姓家族勢力的興起有關。周希尹到當地以後召集的父老,有很大可能也是這個家族的勢力。出面申請設立新縣,積極在當地用官方的名義將赤灣天后廟修建成一座規模宏大的廟宇,很明顯是他們積極地把自己的權勢與王朝統治聯繫起來的文化手段。
赤灣天妃廟意義的這一轉變,可以從吳國光碑文中討論到天妃崇拜意義時的說法體會到一二。吳國光《碑記》云:
明有禮樂,幽有鬼神,其理一也。捍災則祀,恤患則祀,其典均也。餘聞故老相傳,神靈顯海上,舟棹遇風顛危,呼禱輒應。夫聖人不語神,恐惑天下也。今顯赫若此,其英烈之氣鬱結磅礴,必且靖鯨波,除漢魃,彰善癉惡,上之輔國,下之庇民,功德宏茂,用光帝命。雖與天壤俱敝,國家共悠久可也。
在這裡,天妃崇拜的主題顯然從海上救難變換為「輔國庇民」,作者所關注的重點已經從海上安全轉變為地方秩序和王朝統治的維繫了。
此外,據康熙《新安縣誌》卷5《宮室志·廟祠》記載,赤灣天妃廟在萬曆年間重修之後,「歲有田租、灣租、樹果,約民輪收,遇神誕設醮供祭,後多有乾沒者。」由此看來,當時的赤灣天妃廟雖然文獻記載歷次由地方官重修,但實際上已經成為一座在官方名義下,由地方勢力控制的地方神廟了。
這裡把赤灣天妃廟稱為地方神廟,也許會引起一些爭議,所以有必要申明的是,我並不以為民間廟宇與官方廟宇的範疇有一條截然分明的界線,它們的語義區分只有在具體的場景下才有意義。在抽象的範疇上將二者劃分開來,往往會對研究者產生誤導,但是當我們討論到天妃廟在歷史上意義的轉變時,常常又不得不用一些並不精確的概念去表達。我們這裡稱之為「地方神廟」,指的是具有很強的官方色彩,與一般的民間祠廟有一定之區別,但又沒有列入國家祀典的廟宇。
三 官方神廟地位的確立
許多人常常以為經歷朝皇帝屢加封贈的神明,一定具有正統性無疑,其廟宇也就具有正統性;尤其是由官府出面修建的天妃廟,更應屬官方廟宇無疑。但嚴格地說,在明代,王朝禮制上列入國家祀典的,是特定的廟宇而不是特定的神。某一祠廟中即使供奉的是曾被皇帝敕封的神明,如果沒有列入祀典,仍然可能被視為非法。一個很典型的例子是,在嘉靖年間魏校發動的毀淫祠行動中,香山縣的天后廟和洪聖廟,都曾經被作為淫祠廢掉。
我們前面已經提過,赤灣天后廟在明代雖然是由一些朝廷直接派出的官宦出資,由地方官員出面主持修建,但一直沒有被列入祀典。大概由於赤灣天妃廟在明代不但還沒有後來那麼聞名,而且也沒有列入國家祀典,嘉靖年間黃佐修《廣東通志》,列舉各府州縣的祠廟時,只列出了廣州天妃廟,而沒有赤灣天妃廟。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明代萬曆以後赤灣天妃廟多次由地方官出面修建,但其祭祀儀式仍然以民間的方式進行。康熙《新安縣誌》中記載了由縣官致祭的祠神祀典中,並不包括赤灣天后廟。只是到嘉慶年間編撰的《新安縣誌》中,才記載著赤灣天后廟的祀典,但其禮儀的規格不過與文昌、關帝相等,並無特別高的地位。當然,無論如何,舉行官方祀典,畢竟意味著這時赤灣天后廟正式成為一座由官府致祭的廟宇。
這一時期赤灣天后廟地位的提升,除了表現在其被列入新安縣的祀典正式由地方官致祭之外,更在於它成為珠江三角洲地區最有影響的一座天妃廟。這一變化似乎發生在明末的幾次重修擴建之後。與黃佐在《廣東通志》中只記載廣州天妃廟而不記赤灣天妃廟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康熙年間屈大均在《廣東新語》中舉赤灣廟為廣東地區天妃廟之代表,而沒有再提及廣州天妃廟,其文曰:
然今粵人出入,率不泛祀海神。以海神渺茫不可知,凡渡海自番禺者率祀祝融、天妃,自徐聞者率祀二伏波。祝融者,南海之君也……而天妃神靈尤異,凡渡海卒遇怪風,哀號天妃,輒有一大鳥來止帆檣,少焉紅光熒熒,繞舟數匝,花芬酷列,而天妃降矣,其舟遂定得濟。又必候驗船燈,燈紅則神降,青則否。其祠在新安赤灣,背南山,面大洋,大小零丁數峰,壁立為案,海上一大觀也。凡濟者必禱,謂之辭沙,以祠在沙上故云。
屈大均為番禺人,他列舉了廣東人崇拜的三個海神時,分別各舉了一間主要的廟宇,而他沒有再提及早已列入國家祀典的廣州天妃宮,而獨舉赤灣天妃廟,似乎反映出赤灣廟在清初已經成為珠江三角洲最有影響的天妃廟。
這一轉變是怎樣發生的,我們還不能確切地知道。從現有史料看,順治十三年平南王尚可喜批准其部下對赤灣天妃廟大加修葺,可能是令到赤灣廟在經歷了明清鼎革之後聲名鵲起的一個重要的契機。據東莞人王應華在康熙年間撰寫的《赤灣天妃廟記》云:
順治十有三年春,守備張君應科奉平南王令,轉餉瓊海,舟過赤灣,俯謁祠下,告有事焉。且見廟之由來以久,為制粗樸,不足以揭虔妥靈,而又櫨桷失丹,垣堂失黝堊。祝以往反亡虞,恭新其廟,以答神貺,已而果得順風。致事之日,以所貺請於王,王曰可,乃自出橐中五百金,復請於都督張公暨張公之弟某公得若干金,其餘貨舶所捐題有差,於以鳩工庀葺。仍用後殿為正殿,前殿為饗拜之堂,旁增以廂房什二,外增鐘樓鼓樓各一,環廟皆匝以牆。經始於今年二月,落成於八月。既竣,謁記於餘。餘讀詩至時邁之二章曰:「懷柔百神,及河喬嶽。」誠以聖天子在上,幽明皆盡職也。今王宣上威德,以底定全粵,都督公復從而振撫海上之軍民,則惟我有神固默相之久矣。豈其轉餉所至,為國家大命,兼以守備張君拜禱如禮,歲時修祀比懈益虔,而神尚有不效靈者乎?宜夫海不揚波,而一切貨艚番艘交集如織,使往來於海者,歆神之靈顯而赫,而知朝廷之德大以遐,並知奉朝廷之命者,其所治明而所事誠也。
清代初年雖嚴行海禁,但平南王尚可喜的勢力卻積極「打造海船,私通外洋」,使通過虎門出海的航海貿易興盛一時,「一年之中,千船往回」, 位於珠江出海口的赤灣天妃廟自然為航海的官員和商人所重。不過,儘管王應華撰的碑記標榜修建赤灣天妃廟的用意,是使來往於海上航行的商人「知朝廷之德大以遐」,但更真實的目的是宣揚當時正在發展成為割據勢力的平南王的文治武功,尤其是為平南王漠視朝廷的海禁政策,在其勢力範圍發展海上貿易的做法尋求合理性。
康熙中期以後,海禁大開,以廣州為中心的海外貿易空前繁盛,虎門和伶仃洋上商人船舶穿梭如織。與明代不同的是,這時私商的航海貿易已經合法化,更多的商人有可能涉足這座有著很強的官方色彩的赤灣天后廟,成為赤灣天后廟的主要香客。明代有關赤灣天后廟的記載很少提到商人的形跡,但我們在清代重修赤灣天后廟的記載中,看到商人似乎已經扮演了更重要的角色。如乾隆初年的重修,就是由埠商倪某捐資進行。更值得一提的是,嘉慶二十二年,新安知縣孫海觀重修赤灣天后廟時,在資金籌集上,是寄望於商人的捐輸。他在《重修赤灣天后廟引》中說:
官分餘俸,力不能支。因思赤灣為洋舶往來之所必經,富商巨賈既邀神貺而享其利,必報神德而輸其誠。
於是他與他的同事們帶頭捐資,期望能夠得到來往商人的響應。後來實際的重修是否得到商人的捐助我們不得而知,但這次重修工程「費動一萬餘金」, 料必不會全部出自當地官員捐俸。不過,嘉慶二十二年重修赤灣天后廟之舉,雖然有著當時航海貿易興盛的背景,但對於倡導和主持重修的地方官員來說,其意義更主要是在平定盜亂,穩定地方社會秩序方面。蔡學元撰 《重修赤灣天后廟記》記是役經過及其意義云:
(自順治十三年重修之後)迄今百有六十載,中間葺而復壞者屢矣。往歲海氛未靖,瀕海郡邑日懼傷殘。制府百、都督童命師剿捕,住轄赤灣,守御三年,士民安堵。惟神助順,乘風克敵,醜類掃除。乃偕同官,捐俸倡首,願新棟宇,以答靈貺。邑宰孫公,復率紳耆,相度規劃,諏吉於甲戌年八月……方今聖天子德威遐布,幽明效職,海不揚波。向之蠢然思動者,胥就蕩平,無復竊發。濱海之民,鹹樂其生,因得以時仰觀廟貌,禱祀益虔。此則官斯土者之力,亦生斯土者之福哉。
地方官員積極重修和祭祀赤灣天后廟的用意,這裡已經表白無遺。由此我們也可以明白赤灣天后廟在清代被列入地方祀典的理由所在。這次重修中「董其事者」,是當地有武舉、解元、監生、貢生等等身份的鄉紳,而明代則是以地方上的「父老」為之,反映出這時地方社會已經是在「鄉紳」支配的格局之下。在鄉紳支配的社會結構下,地方神廟的官方色彩與民間性可以更加有機地統一起來。這是我們考察清代地方神廟的性質和意義時需要注意的。
除了海上商業活動的興盛和地方官府維護統治秩序的需要之外,赤灣天后廟在清代以後之所以成為一座正式由官府致祭的廟宇,更重要的,是由於清代有關地方神明祭祀的禮儀以及地方神的正統性的觀念發生了微妙且深刻的變化。一方面,明代對神廟致祭的合法性的限制在清代大大放寬了,尤其是天后廟,清朝明確規定各省天后廟要由地方官府主持致祭。另一方面,明代士人對出身於巫女的天妃崇拜的合理性,一直持有保留態度,他們對天妃崇拜的合理性的認可,是在對天妃的意義重新加上合乎士人觀念的解釋的前提下才採取的妥協。 而入清以後,朝廷在禮制上對民間神祭祀限制放寬,一般士人的態度也逐漸改變。這一變化常常被研究者忽視,但這個問題,涉及到更廣泛的領域,限於篇幅,本文先提出來,留待日後作更深入的研究。
從以上的討論,我們可以看到,赤灣天后廟歷次修建都由朝廷和地方官員捐資,人們一般相信這是一座典型的官方廟宇。但其實,在明清時期,這座廟宇的「官方」性質隨著所遭遇環境的變動而有不同的意義。關於這一點,James Watson有關天后的經典研究的精闢見解可以給我們很多啟發。在赤灣天妃廟的歷史上,當明初朝廷與東南亞各國朝貢關係密切時,一群朝廷使節建立赤灣天妃廟,以為其航海安全之庇護;明代後期朝貢貿易衰落後,赤灣天后廟的重建對於地方官員來說,是平定地方動亂的象徵;同時,在當地興起的地方勢力也透過實際上把持這座廟宇,表達了他們對王朝統治的認同,以強化其在地方上的控制權;清初,平南王尚可喜的割據勢力,則通過重修赤灣天妃廟,在強調對朝廷的忠誠的背後,為其違背朝廷政策而進行的海上商業活動尋求合理性和神明的蔭護;清代中期以後,由於朝廷對天后崇拜的重視,赤灣天后廟被地方政府列入祀典,保護包括洋商在內的海上商業活動也成為官府賦予該廟的意義之一。
四 所謂「中華海神」背後
如果說赤灣天后廟的「官方」意義在明清時期的變化,還只是在同一社會結構和國家意識形態的範圍內的變化,那麼最近幾年赤灣天后廟的重建,雖然仍然具有「官方」的身份,但其意義更發生了根本的改變。
因為眾所周知的原因,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一方面由於國家意識形態把這類地方廟宇定義為「迷信」活動場所,另一方面也因為赤灣正處在珠江口與香港隔海相望的邊境地區,這裡被列為邊境管理區,並成了駐軍的營房,赤灣天后廟由此完全衰敗了。到1960年代,這座據說是廣東最大的天后廟,更被完全拆毀。
我們近年來在赤灣天后廟訪問過一些從附近地區前來參拜的鄉民,據他們的描述,他們在1950-60年代似乎還常來這座廟拜神,甚至在廟被拆毀之後,還有人在廟的原址地基上燒香上供。不過,這時的赤灣天后廟可以肯定不具有任何「官方」色彩。在政府看來,這些「封建迷信」的活動,無疑屬於「異端」,赤灣天后廟連生存的資格都得不到,「官方」廟宇的身份就更是蕩然無存了。
然而,進入1990年代,中國經歷了改革開放,發生了眾所周知的巨大變化以後,赤灣天后廟再次由當地的政府重建起來。修復赤灣天后廟的計劃始於1992年,而在十年以前,寶安(即過去的新安)縣的南部已經被中國政府劃為經濟特區,設立深圳市,而赤灣天后廟所在地則屬深圳市南山區管轄。1992年,南山區政府成立了南山天后廟修復工程組,對天后廟遺址進行了實地勘查、徵集資料,制定出了一個據說「接近深圳南山赤灣天后廟歷史原貌的修複方案」。 又於當年的12月17至19日邀請了一批中國著名的文物專家、考古學家和古建築專家召開了一次「深圳南山赤灣天后廟修複方案評審會」,並在會議的最後一天,舉行了修復工程的奠基典禮。在當時的會議紀要中,對修復赤灣天后廟的理由有以下的表述:
天后聖母是航海之神,她根植於廣大人民群眾之中,護國護民,捨身救航、捨己救人的美德受到廣大人民的敬仰。天后文化源遠流長,影響很大。僅就海上交通,可與絲綢之路相比,展示了我國歷史上與世界各國人民經濟文化的交往,南山天后廟是廣東省歷史上建築規模最大的一座天后廟。早年乘船出國的華僑,特別敬仰天后,對天后的祭祀特別隆重,對天后廟的修復有迫切的要求。南山區領導審時度勢,高瞻遠矚,把天后廟的修復工作當作一件大事來抓,符合小平同志最近指出的:在改革開放中,一定要把文物保護好的精神。也符合中央領導同志提出的對文物「保護為主,搶救第一」的要求。南山區要充分利用文物古蹟的優勢,在南頭古城和天后廟上作文章。儘快修復天后廟,對開發南山文化旅遊,使之成為深圳市第三個旅遊熱點,將起到龍頭作用。
雖然在這篇會議紀要上簽名的會議參加者包括了多位學者,但這段文字顯然出自南山區政府之手。這段文字非常清楚地表達了當地政府修復天后廟的動機和他們是如何尋求合理化的依據。當地政府修復天后廟的理由是:第一,天后是一位對海外華人和港澳臺同胞具有很大影響力的航海之神,第二,修復天后廟是保護文物的重大舉措。而最直接的功利目的,則是以此來推動當地旅遊業的發展。
我們知道,天后崇拜,本來與中國民間其他神明崇拜沒有什麼區別。以中國的國家意識形態的立場來看,這些信仰和崇拜活動無疑屬於「封建迷信」,雖然八十年代以後,各地的地方政府對民間的拜神活動實際上已經放寬了限制,但國家仍然對民間的各種神明和廟宇採取禁止的態度。但是,由於天后崇拜在港澳臺(尤其是臺灣)地區有相當大的影響,近年來例外地得到政府網開一面,天后崇拜實際上獲得一種合法化的地位。一些地方政府甚至積極推動天后廟的重建和天后崇拜活動的開展。為了消除天后崇拜與正統的國家意識形態之間的衝突,有人甚至給天后一個新的名稱--「海峽兩岸和平女神」。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深圳市南山區政府在1992年開始能夠公開提出由政府主持修復天后廟,自然很容易找到正統性的依據。在重修後的赤灣天后廟大門前的照壁上,左右兩邊分別寫著「天后聖母」和「中華海神」八個大字。當地政府給天后正式加封的這個新頭銜,無疑是令天后崇拜容納於正統的國家意識形態的表現。
但是,要由政府出面把一座神廟修復起來,最合理化的理由,無過於打著修復和保護文物的旗號。事實上,赤灣天后廟的修復,自始至終都是以文物修復的名義進行的。先是在1992年以前,深圳市政府已經把這座拆得只剩下地基的廟宇公布為深圳市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992年,南山區政府為修復赤灣天后廟所造的輿論,都是以修復文物為主要的理由。前面提到「修複方案評審會」,就是為了使修複方案獲得合理性和正統性,由深圳博物館出面,從北京、廣州等地請來了一批在全國或廣東省有一定名氣的文物和古建築專家。到1995年,當赤灣天后廟主體工程完成,舉行開光儀式的時候,他們甚至請來了國家文物局一位副局長和幾位著名的文物考古學家。由此可見,赤灣天后廟最後這次重修,就正式的理由來說,其實不是什麼「官方廟宇」的重建。就一種抽象的政府行為而言,這只是一次修復文物的舉措。
然而,就具體的南山區政府來說,他們當然很清楚他們的用意,其實是在修復一座廟宇,他們期望修建的是一座能夠吸引來自世界各地的信眾前來朝拜的廟宇。由此,在1995年11月1日赤灣天后廟重修開光的那天,我們見到一個相當戲劇化的儀式過程。以下摘自我在當時記下的田野筆記:
我們七點鐘就去了廟前,……官方主持的剪彩儀式9:00開始,照例是奏樂(奏了可能不到三十秒的一段不倫不類的音樂)、鳴炮、介紹嘉賓、講話(區長和國家文物局副局長兩個講話)剪彩、嘉賓進廟參觀。就在嘉賓進廟不久,正殿的大門被一群婦女衝開,她們衝進來後,迅速地將貼在天后神象上的紅紙撕下來,如獲至寶地抱在懷裡。等我們反應過來時,原來在正殿的嘉賓們已經不知所蹤了……
到上午10:00時,來了一群和尚,由和尚進行的開光儀式做了一個小時左右。這時,守在正殿外面的警察頂不住了,他們明智地分批將外面的人放進大殿,又一批一批勸出去,再放下一批進來。……和尚的儀式其實相當程式化,沒有什麼意思,倒是其他普通的人們的表現相當豐富有趣。
整個儀式顯然是有三種人在做三種似乎毫不相干的事:政府官員在做的是修復文物,開發旅遊,拉了一些高層人物和學者,除了充門面,更重要的是證明合法性和正統性。那群和尚只是來做了一筆生意,至於為何籌辦人請了一群和尚來,大概是和尚舉行的佛教儀式具有合法性,如果請來幾個喃嘸或其他神媒,就有「迷信」之嫌了。不過,真正具有宗教意義的活動是在普通的信眾中進行的,但其中有一種最重要的角色,就是那些會唱歌的「神媒」。
那些來拜神的人們與神的溝通是相當簡單,也相當原始的,在神面前唱歌、跳舞,將衣服在與神有關係的象徵物上擦幾下、將貼在神象上的紅紙帶回家中、在開光的儀式上將自己的神象擺上來,或擺上一些自己帶來的神符在供桌上,等等,都是她們與神溝通的辦法。
對於許多婦女來說,她們其實並不知道天后是什麼神,許多人常常將天后與觀音混為一事,她們自己帶來的神象,大部分其實是觀音。
由此看來,當地政府很清楚這座廟宇的真正用途其實是普通老百姓拜神的場所,所謂的「開光」,在政府來說,只是證明修復工程具有正統性和合法性的一種儀式。而對那些前來參拜的鄉民——他們絕大部分來自農耕地區,很少有漁民或船民——來說,這只是一座宏大而特別靈驗的民間神祠廟,什麼「中華海神」,什麼「文物古蹟」,是全無意義的。
當我們在1996和1997年天后誕再次前往赤灣天后廟考察的時候,我們已經看不到政府有任何的儀式行為,只是在賣門票、賣香燭以及維持秩序等方面才看到政府的存在。這座廟宇的「官方」意義,只不過是由地方政府經營下的生財之地。對於民間來說,當然就是能夠在政府的庇護下祈求神明保佑的場所。這大概也是重建者期望能以此帶動當地旅遊業的希望所在吧!
五 結語
從赤灣天后廟歷次重修的歷史,我們看到,作為「官方」廟宇所具有的所謂「合理性」,並不是一個可以清晰地界定的抽象範疇,而是在不同的語境中,通過不同的話語表達出來的。在地方社會中被體認的「正統性」,並不必就是由王朝禮制所規範的標準。皇帝的封贈、朝廷和地方官員捐建、海上救難的靈驗、平定地方盜亂,從清代納入官方祀典到現代列為文物保護單位等等,都可以被用來證明神明「正統性」的根據。尤其是通過儘量把地方神廟和這些官方的象徵聯繫起來,對於控制廟宇的勢力,是重要的文化資源。而王朝和地方歷史的變遷,包括地方政治和經濟環境的變化、王朝制度的演變、民間與士人的信仰和世界觀的變化等等,往往都可能改變這種資源的運用方式,而官府和民間也都可能從自己的需要出發,找到可以為自己利用的表達模式。這一點在近年來赤灣天后廟重建以及重建以後的一些儀式活動,有更為明顯的表現。
從赤灣天后廟的演變,我們看到了中國所謂的「官方」廟宇複雜的一面,當我們把「官方」廟宇放到地域社會的歷史過程去考察的時候,它的「官方」性質,與其看成是國家信仰的歷史表達,還不如看成是地方政治文化的表達。也就是說,這類廟宇中「官」的意義必須通過地方社會歷史來理解。
(原文載鄭振滿主編《民間歷史文獻論叢(第二輯):碑銘研究》,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4年,注釋從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