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些年因為電視轉播的寬鬆,我們經常會接觸到一些臺灣的綜藝節目或者體育節目,那時候經常發現NBA球隊的名字臺灣解說員翻譯的和我們經常聽到的不太一樣。拋開那些譯音的區別,但從字面意義上講哪些有查別的球隊名字哪個更合理。
多倫多暴龍VS多倫多猛龍
一個猛龍,一個暴龍看似好像差別不大,其實仔細想來其實還是有很大差別了,暴龍似乎更多的出現在孩子們口中,顯得也有些幼稚和簡單,猛龍雖然也不是非常出彩,但是顯得成熟穩重。綜合測評應該猛龍更加貼切一些。
印第安納遛馬VS印第安納步行者
說實話作為英語渣和美國史渣,寫這個確實有點難度了,但是翻閱了大量的資料後的結果和網友意見後發現竟然大家更加支持遛馬,認為遛馬這個翻譯更加貼切,基於投資人都是賽馬的瘋狂愛好者,這個名字如果叫步行者確實不能反映投資人當時取這個名字的心情。所以這個詞感覺臺灣翻譯的更加貼切。
華盛頓巫師VS華盛頓奇才
其實這兩個翻譯是根據字面意思翻譯的兩種不同形式,兩個翻譯差別不是非常的大,但是根據這隻球員的特點來說,個人認為翻譯成華盛頓神棍隊也會不錯的選擇。如果兩地球迷沒有什麼意義的話,以後我們一起把這隻首都球隊稱之為華盛頓神棍隊是不是很貼切呢?
丹佛金塊VS丹佛掘金隊
其實又是翻譯中的多個意思導致,而且兩個意思都不錯,很難取捨,但是個人感覺掘金更好一些,因為西部的丹佛發現金礦,所以人才到哪裡去掘金,掘金本來就是一種行為,更是一種精神,似乎掘金更能無限的動力。他們最新的隊徽加入了一些掘金的工具在其中,因此更加證明掘金這個名字更加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