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的寶媽熊女士跟記者反映,她4月份提前在「58到家」——也就是現在的「天鵝到家」平臺上,定好了一位月嫂,就等8月份生產的時候月嫂過來幫忙。可是這位月嫂王女士在合同約定的日期沒做完的情況下,就去下一家了,這讓她很被動。
熊女士告訴記者, 月嫂服務日期為8月1號至9月21日,共計52天,花了2萬多。
9月8號上午,她卻聽見平臺方要求月嫂王女士離開她家,去鷹潭照顧另一位產婦。熊女士說,平臺方打算換另一個月嫂接著為她提供服務,那邊則讓月嫂王女士以婆婆病重,不能繼續照顧為由欺騙她。
聽到平臺方打好的如意算盤,熊女士很氣憤,自己真金白銀花錢買的月嫂服務,怎麼人說走就走?之後,58到家的工作人員發來了一張月嫂「婆婆」重病在床的照片。
對此,熊女士很無奈。9月9號,月嫂王女士解除服務後,10號就去了鷹潭新的僱主家中。
合同約定的52天服務期,卻只提供了41天的服務,而在這期間,58到家方面沒有給出任何解釋。熊女士表示,雖然9號的時候月嫂王女士申請下戶解除合約,但平臺在她沒有確認的情況下自動確認了,這讓她措手不及。
寶媽熊女士:「當時我老公正在外面出差,出差之前還跟阿姨說,『你千萬不能走』。同樣是客戶,為什麼要受到不同的待遇?這太欺負人了!」
隨後,為了證實自己所說的情況,熊女士當著記者的面,以視頻電話的方式,聯繫了已經離開的月嫂王女士。熊女士提出疑問,為什麼自己沒點確認下戶,系統自動確認了。王女士表示,南昌的平臺並不能自動確認,這是總部系統確認的。
在記者調查的過程中,熊女士接到了來自58到家總部的客服電話。客服表示,確實是因為另一個客戶生了,才讓月嫂王女士去照顧的。對於那位母嬰顧問盧女士,他們會在內部通報批評,並扣發她500元工資。
對於熊女士目前的情況,客服也給出了解決方案。按照合同裡面的第四條乙方義務,沒有提前10天告知勞動者下戶的情況,他們將按照整個套餐服務費用的5%的違約金進行補償,一共補償1134元。
此外,月嫂王女士沒做完的11天,平臺給熊女士按天退錢。但是,對此熊女士並不接受。她認為「58到家」方面「欺騙」在先,「強制」下戶在後,她要求全額退款。
對此,律師表示,「58到家」的做法,已經屬於嚴重違反國家的民事法律上的誠信原則,因為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合同的雙方在合同的履行期內,應該嚴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自己職責。
目前,熊女士和「58到家」方面還在就此事進行協商。
來源:都市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