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貨幣
我們最熟悉的商品貨幣就是黃金白銀,以前直接用銀兩就可以買到我們所需要的所有商品,因為銀兩能被所有人接受,所以稱為一般等價物,這個一般等價物我們稱之為貨幣。
黃金白銀就算脫離貨幣屬性,不再用來買賣貨物,它本身的價值也不會改變,因為它還有做首飾等用途,該值多少錢一克就值多少錢一克,這種將本身講究具有一定價值的東西用來作為一般等價物進行交換的,我們稱之為商品貨幣。
法定貨幣
如果規定鈔票不再用於流通,那錢還值錢嗎?它只會變成連燃燒也不夠取暖的廢紙罷了。隔壁鄰居莫迪老仙轟轟烈烈的廢鈔令,險些讓盧比成為廢紙,為什麼實實在在存在銀行握在手裡的百萬鈔票,可以一夜爆負說窮就窮呢?
因為鈔票只是法定貨幣,本身不具有任何價值,論斤賣也只是5毛一斤。法定貨幣是不代表實質商品或貨物,發行者也沒有將鈔票兌現為實物的義務,只能依靠國家的強制法令使其成為合法流通的貨幣,它的價值來自擁有者相信貨幣將來能維持其購買力。法定貨幣本身沒有內在價值,是國家在法律上賦予其強制流通能力,當用它來償還公、私債務以及消費時,任何人不得拒絕,所以說拒收人民幣是犯法的。
簡單來說,法定貨幣就是法律規定通用的貨幣,法律能夠賦予它生命,當然也能判它死刑,它值錢與否只在當權者的一念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