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洞頭區根據省、市安委會關於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重點整治的工作部署,著眼於爆炸性、易製毒等危險化學品領域,推進專項治理,助力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重點整治工作開展,確保群死群傷和危化品事故「零發生」。
一、開展涉及硝酸銨、硝基胍、氯酸銨等爆炸危險性化學品企業專項整治。依託「一標三實」信息採集平臺,對轄區危化品企業開展「網格化」「拉網式」滾動排查。截至目前,全區未發現涉及硝酸銨、硝基胍、氯酸銨等爆炸危險性化學品企業。
二、開展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和劇毒化學品儲存場所治安防範專項整治。對照《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治安防範要求》和《劇毒化學品、放射源存放場所治安防範要求》,對全區15家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和劇毒化學品儲存場所開展安全檢查,整改實體防範、技術防範、人力防範等方面問題7處,確保物品流失、被盜情況「零發生」。
三、開展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和劇毒化學品流向管理專項整治。嚴格落實15家從業單位主體責任,並逐一籤訂《安全責任書》,依託浙江省危險物品治安防控智能應用平臺,加強對劇毒化學品流向登記和易制爆危險化學品購銷備案管理,截至目前,全區未發生因管理不到位發生物品流失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事件。
【來源:溫州市應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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