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應急管理局:
根據《貴港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貴港市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專項檢查督導工作方案>的通知》(貴安委辦〔2020〕23號)《貴港市應急管理局關於印發2020年貴港市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全國、全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會議精神,我局聯合消防機構開展全市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開展安全專項整治,現將2020年整治情況通報如下:
一、總體情況
我市共有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17家、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20個,已全部完成檢查,檢查發現問題隱患124項,其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1項,已下達了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現已基本完成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個別企業未按規定對重大危險源辨識評估分級。廣西福星化肥有限責任公司未按《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標準,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使用裝置、設施或者場所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廣西貴港市甘化酒精有限公司、廣西貴江環保材料有限公司、大藤峽水利樞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桂平分公司未按《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0號)的規定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辨識、安全評估及分級。
(二)部分企業未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廣西貴江環保材料有限公司、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廣西貴港石油分公司油庫、史丹利化肥貴港有限公司、大藤峽水利樞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桂平分公司等企業未對辨識確認的重大危險源及時、逐項進行登記建檔,或重大危險源檔案未包括規定的文件、資料。
(三)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管理不到位。貴港市新星乙炔廠等9個企業未定期對部分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設施或安全監測監控系統進行檢測、檢驗;貴港市迅發化工有限公司的等11個企業未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或無維護、保養記錄。
(四)大部分企業未分析重大危險源的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未明確重大危險源的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責任人。廣西廣業貴糖糖業集團有限公司等13個企業未分析重大危險源的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或確定出來的關鍵裝置、重點部位與實際情況不符,對重大危險源的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未落實責任人。
(五)部分企業對崗位人員教育培訓落實不到位。貴港市飛力充氧站等6家企業未見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和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訓記錄或未對相關員工開展重大危險源專題培訓。
(六)個別企業未按照要求進行事故應急預案演練或演練結束後未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廣西貴港市甘化酒精有限公司和廣西貴江環保材料有限公司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未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並及時修訂完善;廣西福星化肥有限責任公司未建立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和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未組織演練。
(七)部分企業未按規定設置消防設施或安裝不規範。大藤峽水利樞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桂平分公司自動噴淋系統未安裝噴頭;廣西福星化肥有限責任公司液氨罐區沒有滅火器及消防水帶,未設置消防栓;貴鋼集團制氧站柴油發電機房與水泵房未進行防火分隔;廣西金源生物化工實業有限公司部分固定冷水設施冷卻範圍未覆蓋整個罐體。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各企業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高度重視,要按照整改時限,認真整改到位。暫時不具備徹底完成整改條件的,要做到資金、責任、時限、措施、預案 「五落實」,並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確保安全。
(二)舉一反三,嚴格開展重大危險源治理工作。各企業要認其對照本次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結合企業實際,認真開展重大危險源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全面排查存在的隱患問題,加強自查自改工作,杜絕同類隱患問題的出現,對發現的問題要堅決整改剷除,確保安全生產。
(三)深化重大危險源專項整治。監管部門要嚴格落實整治責任,有針對性的開展檢查工作,認真查找問題隱患,對經常性出現的問題要深究原因,加強治理,加大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力度,提高專項整治成效。
(四)加大違法違規的懲處力度。監管部門要跟蹤各企業的整改情況,對查找發現的問題,不制定整改措施,不落實整改責任,逾期不整改的要予以嚴厲的行政處罰。
貴港市應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24日
【來源:貴港市應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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