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單位:
現將《紹興市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紹興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0日
紹興市開展「證照分離」改革
全覆蓋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為推進我市「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根據《浙江省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浙政發〔2019〕2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充分發揮「最多跑一次」改革引領作用,有效破除「辦照容易辦證難」「準入不準營」難題,轉變政府職能,優化營商環境,降低企業成本,激發市場活力,推動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實施範圍、時間和內容
按照「方案同步制定、清單同步發布」方式,2020年1月1日起在全市開展「證照分離」全覆蓋改革試點工作。對我市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四種方式分類推進改革。
三、工作任務
(一)建立清單動態管理機制
按照「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要求,我省已將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逐項列明清單內事項的責任單位、事項名稱、設定依據、審批層級和部門、改革方式、具體改革舉措、事中事後監管措施等內容,定期調整更新並同步向社會公布。清單之外不得違規限制企業(含個體工商戶、農業專業合作社,下同)進入相關行業或領域,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自主開展經營。對我市地方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按照「零許可」改革目標,予以清理廢止。通過改革和清理,市級和各區、縣(市)分別形成《「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事項清單(2019年版)》,並向社會公布。
(二)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
1.直接取消審批。對設定必要性已經不存在、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行業組織或中介機構能夠有效實現行業自律管理、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有效規範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直接取消審批。取消審批後,企業持有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各事項主管部門要同步調整行政許可事項目錄、政府權責清單,不得繼續實施。直接取消審批後,相關主管部門仍對相關經營活動負有監管職責;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及時將企業信息通過政務信息共享平臺推送至對應主管部門,主管部門要及時納入監管範圍,依法實施事中事後監管。
2.審批改備案。對可以取消審批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需要企業及時主動提供有關信息,以便有關主管部門有效實施行業管理、維護公共利益的,由審批改為備案。對備案事項,應明確完成備案手續的條件,強化信息共享、簡化手續,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提供便利化網上備案渠道,實現當場辦結。企業備案後,有關主管部門要明確監管規則,依法實施有效監管。有關主管部門在事中事後監管過程中發現企業未按規定備案或備案信息不真實、不準確的,應依法調查處理並採取措施予以糾正,但不得以備案情況為依據限制或處罰企業經營活動。
3.實行告知承諾。對確需保留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企業就符合經營許可條件作出承諾,有關主管部門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糾正不符合經營許可條件行為、有效防範風險的,實行告知承諾。申請人按照要求書面承諾達到行政許可條件的,行政機關可以先行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對實行告知承諾的,主管部門要依法準確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條款的經營許可條件,明確監管規則和違反承諾的後果,制定告知承諾書範本。對企業自願作出承諾並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主管部門要當場作出審批決定。對企業承諾已具備經營許可條件的,企業領證後即可開展經營。對企業尚不具備經營許可條件但承諾領證後一定期限內具備的,企業達到經營許可條件並按要求提交材料後,方可開展經營。主管部門應平等對待通過告知承諾領證的企業與通過一般審批程序領證的企業,根據風險狀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企業承諾內容應向社會公開,方便社會監督。主管部門發現企業不符合承諾條件開展經營的,要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銷許可證件。未按規定履行告知程序造成的損失由有關主管部門承擔,因虛假承諾或違反承諾造成的損失由企業承擔。
4.優化審批服務。對關係國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態安全和公眾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不具備取消審批或實行告知承諾條件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應當採取切實措施優化審批服務。對上級有關部門審批的事項,市級有關部門要主動與上級有關部門對接,積極爭取試點,通過先行先試將更多事項審批權限下放我市。進一步壓減審批要件和環節,大幅精簡經營許可條件和審批材料,堅決取消「奇葩證明」,採取並聯辦理、聯合評審等方式優化辦事流程,主動壓減審批時限。對許可證件設定了有效期限,但經營許可條件基本不變的,原則上應延長或取消有效期限。對有數量限制的事項,應定期公布總量條件、布局規劃、企業存量、申請企業排序等情況,方便企業自主決策。各地各部門要按照跑一次是底線、一次不用跑是常態、跑多次是例外目標,積極探索優化審批服務的創新舉措。
四、配套措施
(一)規範銜接登記經營範圍與申辦經營許可。市場監管部門要梳理經營範圍標準表述與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的對應關係,對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逐項明確對應的經營範圍表述, 引導和服務企業使用經營範圍規範表述辦理登記。加快推進經營範圍規範化登記,理清證照對應關係。建立市場監管部門與有關主管部門之間涉企經營許可信息雙向精準推送機制, 實現企業登記註冊信息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辦理信息互通共享。
(二)強化涉企經營信息歸集共享。大數據管理部門要強化統籌協調和技術支撐,保障有關部門將企業登記註冊、經營許可、備案、執法檢查、行政處罰等信息及時歸集至省公共數據交換平臺,實現涉企經營政府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除外)集中共享。大力推進數據共享、數據歸集和數據成果應用,為「證照分離」改革提供數據支撐,有效保障涉企信息的相互推送反饋和向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信息歸集。
(三)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堅持放管結合、並重,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加強審批與監管的銜接。各地各部門要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分別制定相應的事中事後監管舉措,堅決糾正不批不管、只批不管、嚴批寬管等問題。健全完善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體系,依託浙江省行政執法監管平臺(「網際網路+監管」平臺),推進實施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監管,強化雙隨機抽查結果等信用信息共享和協同應用,著力打造「網際網路+監管+信用」的綜合監管閉環。
(四)持續提升審批服務效能。持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圍繞企業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著力推進涉企「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制定公布準確完備、簡明易懂的辦事指南,規範自由裁量權,嚴格時限約束,消除隱性門檻。加強對審批行為的監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審批服務「好差評」制度,由企業評判服務績效。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立「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專班,市政府辦公室、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市大數據局等四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具體牽頭負責改革協調推進工作;市級有關部門要加大改革力度,加強上下對接和業務指導,對相關辦事人員、監管人員開展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對縣級部門反饋上報的問題進行分析歸納,提供針對性強的解決方案,收集整理各地典型的改革經驗並予以推廣。各區、縣(市)政府要及時制訂本地區實施方案,落實主體責任,壓實部門監管責任,以更大力度推進我市「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
(二)強化改革聯動。將「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納入2020年我市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重要內容,作為市域治理現代化的大事來謀劃推動。各地各部門要結合「最多跑一次」改革,進一步強化上下聯動,確保以更大力度和舉措推進改革取得預期目標,最大程度釋放改革紅利,優化營商環境。
(三)強化宣傳引導。各地各部門要加強業務培訓指導,提升一線工作人員能力素質,確保改革任務有序承接。新聞媒體要加大宣傳力度,運用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做好「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政策宣傳解讀和各地各部門改革成效報導,擴大政策知曉度,提升服務對象特別是市場主體對改革成效的滿意度。
(四)強化執行落實。各地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改革總體要求、具體任務、主要舉措和時間要求,落實目標任務、壓實工作責任,確保高質量完成「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要充分運用各種手段機制,強化督查通報,確保落地見效,對抓落實有力有效的予以通報表揚;對未依法依規履行職責的進行嚴肅問責。
附件:紹興市「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事項清單(201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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