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開展全縣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深化民生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充分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確保整治取得實效,近日,民和縣紀委公開通報一起民生領域典型案例。
通報指出,2018年6月,官亭鎮河沿村集體決定將村集體耕地97.19畝承包給該村黨支部書記馬永吉,並籤訂了承包合同,用於養殖和種植核桃。官亭鎮河沿村村委會在落實《民和縣2018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實施方案》時,馬永吉為增加村集體資金、解決經費緊缺問題,將用於養殖和果木種植的97.19畝以個人名義納入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範圍上報。2018年官亭鎮將該土地耕地地力補貼9719元發放至馬永吉個人帳戶,馬永吉領取該款後坐支此筆資金,用於村集體水渠維修等開支2160元,剩餘資金留在村委會帳戶。2019年3月,國家審計署發現問題線索後,4月2日馬永吉從村級經費中將9719元上繳縣農牧局。
中川鄉民主村村委會、農場村村委會、清一村村委會在落實此政策時,民主村村委會主任甘山福、農場村黨支部書記王起林、清一村黨支部書記辛有壽為增加村集體資金、解決經費緊缺問題,將不符合耕地地力補貼的民主村73.5畝撂荒地、農場村41.7畝用於果木種植的土地、清一村160.51畝用於養殖的土地分別以自己的名義納入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範圍,予以上報。2017年、2018年中川鄉政府分別將民主村、農場村、清一村虛報的土地耕地地力保護補貼14700元、8340元、32102元分別轉入甘山福、王起林、辛有壽三人個人帳戶中。甘山福、王起林、辛有壽領取該補貼金後坐支該筆資金,民主村用於自來水管道維修和民間「社火」組建、演出;農場村用於集體使用的話費、除草劑等農資;清一村用於繳納村委會電費、小型渠道維修等村集體支出。2019年3月,國家審計署發現問題線索後,4月2日甘山福、王起林、辛有壽三人分別將14700元、8340元、32102元上繳至縣農牧局。
2020年8月4日,經縣紀委監委研究決定分別給予馬永吉、王起林、辛有壽三名同志黨內警告處分,中川鄉黨委對甘山福已作出延長黨員預備期六個月的處理決定。對於工作中不正確履職、監管不力、審核把關不嚴的中川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馬成棟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官亭鎮武裝部部長楊貴福同志予以誡勉談話;官亭鎮原鎮長(現官亭鎮黨委書記)隆學林同志、中川鄉鄉長龐永紅同志、縣農牧局原副局長李傑仁(現任縣民政局黨組書記、副局長)同志予以談話提醒;官亭鎮會計張玉英、出納閆龍、中川鄉原副鄉長(現新民鄉紀委書記)陳雪盛、人大主席白祥成做書面檢查。
通報強調,全縣各鄉(鎮)黨委及相關單位黨組要從中吸取深刻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結合正在開展民生領域「主動說清」專項行動,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積極督促引導黨員幹部自查自糾、認錯改錯,及時召開黨委(黨組)專題會議,帶頭查找問題。通過召開村級黨支部專題會議、開展談心談話活動,引導黨員幹部主動如實報告存在的問題。
通報要求,各鄉(鎮)紀委、派駐紀檢監察組要紮實履行監督責任,繼續加大對民生領域,尤其是在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方面貪汙挪用、截留私分、虛報冒領、強佔掠奪等行為的監督、查處力度,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對主動交代說清民生領域虛報冒領、優親厚友等問題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綜合考慮性質情節、認錯態度、後果影響等因素,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分類甄別處置,並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規定酌情從輕處置,有力維護群眾切身利益,激發乾部幹事創業激情,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來源:海東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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