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春城訊秦某,文山市林業和草原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因醉酒駕車肇事,致行人一死一傷,為逃避法律責任,又找好朋友頂包(另案偵查)。文山市紀委監委於2019年12月給予秦某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由文山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事件回顧
2019年7月23日,秦某開車參加一次私人晚宴。席間,雖然有人勸他不要喝酒,他自己也表示「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但他還是喝了兩杯白酒。散場時,原本想找代駕的秦某,見一直下著雨,想到飯店離家不遠,代駕一時半會也到不了,就心存僥倖開了車。20:43分,在文山市普陽東路市一高門口發生了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傷的重大交通事故。
肇事後,秦某一邊處理事故,一邊打電話找來不是公職人員、也未喝酒的朋友過來「頂包」,但事情很快就被揭穿。
事後懺悔已晚
近日,雲南省文山市紀委監委審查調查人員到看守所回訪秦某時,談及對死者傷者家庭造成的傷害,談到家人為了賠償四處奔走、變賣家產,他幾度哽咽,淚目掩面。淚盈盈的秦某搖頭嘆息:「不摔跟頭不知道痛,有些錯誤犯下了就一輩子也回不了頭。希望我的教訓,能警醒人們,任何時候都不能抱有僥倖心理,一定要遵紀守法,不能做違法違紀的事情。」
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後果嚴重
喝酒開車、醉酒肇事的代價是巨大的。從法律上看,醉駕致人重傷、死亡的,酒駕者必須承擔刑事責任;公職人員酒後駕駛,會面臨黨紀政務處分,如果一個家庭中父母因醉駕被判刑,子女在報考軍、警校、公務員、入黨時,政審會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