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途法考公開課 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 附練習

2021-01-19 法途司法考試

民訴診斷小課堂

本講重點提示:

(1)平等原則、同等原則、對等原則的區分

(2)約束性辯論原則

(3)誠實信用原則的適用對象及其體現

(4)當事人處分權與法院審判權的結合

一、訴訟權利平等原則

《民訴》第8條規定,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1、訴訟權利的相同性:雙方當事人享有的相同的訴訟權利

(比如委託代理人的權利;提出證據的權利;進行辯論的權利等等)

2、訴訟權利的對應性:雙方當事人享有權利雖然不同,但是彼此對應

原告起訴權-被告答辯權;原告提出、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反駁訴訟請求

「平等」的理解與把握:機會的平等

法條體現

《民訴》第124條第七項: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6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訴不受限制,以保障平等的起訴權)

二、同等原則與對等原則

1、同等原則:《民訴》第5條第1款規定,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在人民法院起訴、應訴,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同等的訴訟權利義務。

「同等」的理解與把握:平等的訴訟地位,同等的訴訟權利義務。外國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既不擴大、也不限制;訴訟義務既不減少、也不加重。

特權×

歧視×

2、對等原則:《民訴》第5條第2款規定,外國法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民事訴訟權利加以限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對該國公民、企業和組織的民事訴訟權利,實行對等原則。

「對等」的理解與把握:反報(即相應限制)

舉例

根據A國相關規定,中國公民提起訴訟需繳納訴訟保證金,那麼實行對等原則,A國公民在我國提起訴訟也需要繳納訴訟保證金。但是A國沒有要求中國公司繳納訴訟保證金,相應地,我國也不應該要求外國公司繳納。

(重點1)平等原則、同等原則、對等原則的區分

標準1:適用範圍——區別出平等原則

平等原則適用於一切民事訴訟,一視同仁對待當事雙方;

同等原則、對等原則適用於涉外民事訴訟

標準2:是否實行反報——區別同等原則和對等原則

同等原則在於給予外國當事人予以國民待遇,一視同仁對待中外;

對等原則具有針對性,針對外國法院對中國當事人的限制而實行反報

故從普遍適用角度進行排序:平等原>同等原則>對等原則

三、辯論原則

《民訴》第12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時,當事人有權進行辯論。

主體:當事人

內容:程序問題+實體問題

方式:口頭方式+書面方式

範圍:適用審判程序的全過程,不適用執行程序、非訟審判程序。

(重點2)約束性辯論原則:法院審判權行使的範圍VS當事人辯論範圍

審判權行使範圍以當事人辯論的內容為限:

①法院審理與裁判的對象應以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為限;

②未經當事人主張與辯論的事實不得成為法院裁判的依據;

③當事人無爭議的案件事實,法院直接予以認定。

例 關於辯論原則的表述,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09/卷三/82)

A、當事人辯論權的行使僅局限於一審程序中開庭審理的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階段

B、當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訴狀和答辯狀是其行使辯論權的一種表現

C、證人出庭陳述證言是證人行使辯論權的一種表現

D、督促程序不適用辯論原則

四、誠實信用原則

《民訴》第13條第1款規定,民事訴訟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立法背景:濫用訴訟權利行為猖獗

(重點3)誠實信用原則的適用對象及其體現

1、規制當事人:

真實陳述;促進訴訟;禁止反言;禁止濫用權利等等

2、規製法官:

本著誠實、善意的理念;

客觀中立,對證據不任意取捨;

尊重保障當事人程序權益,不突襲審判

3、規制其他訴訟參與人:

證人如實作證;鑑定人客觀鑑定;翻譯人準確翻譯等等

例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誠實信用原則的基本精神,下列哪一選項符合誠信原則?(14/卷三/37)

A、當事人以欺騙的方法形成不正當的訴訟狀態

B、證人故意提供虛假證言

C、法院根據案件審理情況對當事人提供的證據不予採信

D、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證據任意進行取捨或否定

五、處分原則

《民訴》第13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

主體:當事人

內容: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

範圍:民事訴訟全過程

限制: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不得侵害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他人利益

(重點4)當事人處分權與法院審判權的結合

表現:

①民事訴訟程序開始:當事人提起訴訟-法院受理

②審理裁判對象:當事人主張、辯論-法院依此作出裁判

③一審結案方式:調解VS判決

④二審程序的開啟:當事人上訴-法院受理

⑤再審程序的開啟:當事人再審申請-法院、檢察院審查

⑥強制執行程序:當事人申請-法院受理

六、檢察監督原則

《民訴》第14條規定,人民檢察院有權對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

12年《民訴》修改後的補充:

1、監督範圍擴大:執行活動監督;法院調解監督

2、監督方式增加:再審檢察建議

3、監督手段的強化:向當事人、案外人調查核實

本講練習:

練習1 關於民事訴訟基本原則的表述,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外國人在我國進行民事訴訟時,與中國人享有同等的訴訟權利義務,體現了當事人訴訟權利平等原則

B、法院未根據當事人的自認進行事實認定,違背了處分原則

C、當事人主張的法律關係與法院法院根據案件事實作出的認定不一致時,根據處分原則,當事人可以變更訴訟請求

D、環保組織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體現了支持起訴的原則

練習2 關於民事訴訟法基本原則在民事訴訟中的具體體現,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當事人有權決定是否委託代理人代理進行訴訟,是訴訟權利平等原則的體現

B、當事人均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代為進行訴訟,是處分原則的體現

C、原告與被告在訴訟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對等的權利,是同等原則的體現

D、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不僅要自願,內容也不得違法,是法院調解自願和合法原則的體現

練習3 甲向法院起訴,要求判決乙返還借款本金2萬元。在案件審理中,借款事實得以認定,同時,法院還查明乙逾期履行還款義務近一年,法院遂根據銀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判決乙還甲存款本金2萬元,利息520元。關於法院對該案判決的評論,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該判決符合法律規定,實事求是,全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B、該判決不符合法律規定,違反了民事訴訟的處分原則

C、該判決不符合法律規定,違反了民事訴訟的辯論原則

D、該判決不符合法律規定,違反了民事訴訟的平等原則

相關焦點

  • 2020年法考輔導用書民事訴訟法新增考點電子版資料全文!
    2020年法考輔導用書——民事訴訟法(新增考點內容)私信老師領民訴電子版內容民事訴訟法第14-27章新增考點內容匯總第14章:簡易程序想了解更多法考問題也可直接留言諮詢。往期精彩回顧法考乾貨:2020年法考輔導用書理論法新增考點匯總!
  • 民事訴訟法的原告就被告原則
    原告就被告原則即被告在哪個法院轄區,原告就應當到哪個法院起訴,案件就歸該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
  • 法考生必看!2020年超全民訴法備考攻略
    民事訴訟法是程序法,特別是新增法條,已是法考重點考察的內容之一,因此熟悉法條是應試的基本功之一。其二,構建知識體系。近幾年的法考真題中已經越來越偏重綜合性考點,因此法考生對單一法條的掌握已經不能應對日趨複雜的題目,所以儘管知識體系並不是考試內容,但它對考試影響頗深,我們一定要重視。其三,重視法考歷年真題。
  • 《民事訴訟法》誠實信用原則和處分原則
    專欄【民事訴訟法釋義】第9章 誠實信用原則和處分原則誠實信用《民事訴訟法》第13條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解讀】誠實信用原則,貫穿整個民事訴訟活動的始終。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遵守該原則,法院行使審判權也應遵守該原則。
  • 2021法考大變化!多部法條會修改
    明年將會有部分新法變動,直接影響2021年法考生備考,你知道都有哪些嗎? 六、民事訴訟法: 和商法一樣,據說要根據民法修改很多內容,但也沒那麼快,21年應該不會改什麼。民訴本身沒什麼大的修改計劃。 七、三國法: 基本不會改什麼內容(但沒必要那麼早學,一般考前3個月左右學)。
  • 2021法考有大變化!多部法條將會修改
    六、民事訴訟法:和商法一樣,據說要根據民法修改很多內容,但也沒那麼快,21年應該不會改什麼。民訴本身沒什麼大的修改計劃。七、三國法:基本不會改什麼內容(但沒必要那麼早學,一般考前3個月左右學)。八、理論法:基本不會改什麼內容(但沒必要那麼早學,一般考前3個月左右學)。看完以上要修改的法條,是不是心裡突然「咯噔」一下,怪不得大家都吐槽法學生——只要專業選的好,年年期末像高考。這對於2021年法考生來說,既是挑戰,也是機遇。
  • 「法考」是什麼?為什麼越來越多的人想要通過「法考」?
    2019年的「法考」已經結束了,主觀題成績也將在11月底公布,怕是到時又是「有人歡喜有人愁」了。提到「法考」,可以說是讓每一個法律人「又愛又恨」,而非法律人對其又是一知半解 。今天,咱們就來給大家說說「法考」那些事,揭開它的神秘面紗。1.法考是什麼?
  • 淺談民事訴訟法中的自認規則
    關於自認,英美法國家和大陸法系國家都有規定,但二者對於其的認知和態度又十分不同:英美法國家的自認通常指的是訴訟外的自認,英美法系國家將其作為傳聞證據的一種一般可以加以採納,但當事人如果在訴訟外做出了自認,就不能在訴訟過程中主張與該自認相牴觸的內容,否則就可能因為陳述的前後矛盾而受到攻擊,降低陳述的真實性②;而大陸法系國家所提及的自認多指訴訟中的自認,認為自認本質上不是一種證據,但將產生不利於做出自認的當事人的效果
  • 「將綠色原則確立為民法的基本原則」,怎樣理解其法律含義?
    回應現實需要,結合國外立法經驗,我國民法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於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這是一項符合民法精神的新原則。理解「綠色原則」的法律含義,首先需從文本意思看,「綠色原則」是規範民事行為、調整民事關係的基本原則。
  • 東海卓越論壇「民法與民事訴訟法的對話」在寧波開壇
    該論壇由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聯合主辦,寧波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浙江省新型重點專業智庫寧波大學東海研究院、寧波大學法學院民商法研究所及訴訟法研究中心承辦。論壇以「民法與民事訴訟法的對話」為主題,線上線下聯動。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全國各高校超過400餘位專家、學者參與本次論壇。
  • 2020,我該怎樣過法考
    (一)民法(今年3月出民法典,教材應該出的比較晚):推薦鍾秀勇講民法(瑞達法考)老鍾講課風趣幽默,知識點也很全面,不過語速有點慢,建議聽課時加速,聽課軟體使用瑞達法考即可。(二)刑法:推薦劉鳳科講刑法(瑞達法考)講課同樣幽默,自編自導二娃、翠花的愛恨情仇幫助學生理解各種罪名。缺點是有點口音,刑法刑罰聽不清。聽課下載瑞達法考即可。
  • 最高法發布審理食品安全民事案件司法解釋(一)和典型案例(附全文)
    《解釋》注意貫徹好民法典的立法精神,落實好民法典的具體制度,處理好民法典與食品安全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特別法之間的適用關係問題,確保司法解釋符合民法典以及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的立法宗旨和目的。二、《解釋》的主要內容《解釋》主要對食品安全民事責任主體認定、賠償責任承擔以及訴訟程序等方面作出規定,共14條。
  • 請翻民事訴訟法再看清楚
    小編認為沒有,下面咱們翻《民事訴訟法》看一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 再審理由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很顯然,當事人已過了申請再審期。
  • 2021法考理論法易錯考點:唐代的刑罰原則
    2021法考理論法易錯考點:唐代的刑罰原則 2021-01-15 11:32:28| 來源:廣東中公教育
  • 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情況的匯報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統一安排,內務司法委員會組成檢查組,於1992年11月14日至12月1日對上海、福建兩地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情況進行了檢查。    一、民訴法實施的主要成績    1991年4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頒布後,各地認真總結過去執行民事訴訟法(試行)的經驗,積極開展宣傳民訴法的各項活動,在此基礎上,各級法院圍繞黨的「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基本路線,認真執行新的民事訴訟法,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較大成績。
  • 2019法考經驗貼
    主觀題的時候買的,練習打字。不用買好的鍵盤,因為考場上的也是一般般的,我買的羅技最便宜的款,和考場的用起來差不多。9.Forest APP。一款可以幫助你少玩手機的軟體。10.覺曉法考主觀題系統。貌似是今年唯一一個出了法考主觀題系統的培訓機構,相似度極高,缺點就是太好用了。
  • 最高法:關於民訴證據規定10個重要問題的理解與適用
    2001年《民事證據規定》第八條對自認作出規定,2015年《民事訴訟法解釋》第九十二條規定了自認的基本內容及其除外情形。《修改決定》在《民事訴訟法解釋》第九十二條基礎上,對2001年《民事證據規定》第八條進行了修改和補充。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修改了委託訴訟代理人自認規則。
  • 人大訴訟法:運氣選手的2018—九局下半,不死三振
    3.1.2法理學 一般對法理學的備考也是通過機械背誦,但因為我很討厭大量背誦,所以採用了反覆閱讀教材的方式,一般在應用法科目中每一門複習完成後都會讀一遍法理學的教材。在複習過程中總則的內容我主要依賴於對教材知識的提取與記憶,而分則的內容以及相關規範的更新依賴於法考課程。如果複習時間較為充分,可以適當閱讀張明楷、陳興良教授等的書籍,當然不讀也是完全可以的。 3.2.2.訴訟法 訴訟法包括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
  • 2020年全國法考考試時間已確定 國家司法考試公告已出
    7月2日,司法部微信公眾號發布《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公告》,法考客觀題考試時間為10月31日、11月1日(共兩個批次),主觀題考試時間為11月28日
  • 刑法張宇琛加入眾合教育 法考名師團再添大將
    (原標題:刑法張宇琛加入眾合教育 法考名師團再添大將) 近日,法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