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239 證券簡稱:雲南城投 公告編號:臨2014-081號
雲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雲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通知及材料於2014年9月26日以傳真和郵件的形式發出,會議於2014年9月30日以通訊表決的方式舉行。公司董事長許雷先生主持會議,應參加會議的董事7名,實際參加會議的董事7名。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會議以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一致通過《關於公司下屬企業追加債權投資的議案》。
具體事宜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和《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刊登的臨2014-082號《雲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下屬企業追加債權投資的公告》。
2、會議以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一致通過《關於公司下屬公司籤訂的議案》。
具體事宜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和《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刊登的臨2014-083號《雲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下屬公司籤訂的公告》。
三、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對本次會議中相關議案進行了審議。
特此公告。
雲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4年10月9日
證券代碼:600239 證券簡稱:雲南城投 編號:臨2014-082號
雲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下屬企業追加債權投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1、公司下屬企業雲南安盛創享旅遊產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下稱"安盛創享合夥企業")擬向其下屬公司西安雲城置業有限公司(下稱"西安雲城")追加債權投資5,732.4萬元,期限12個月,按20%/年的利率由安盛創享合夥企業向西安雲城收取利息;安盛創享合夥企業為西安雲城另一股東自然人鄭國成代墊款項5,507.6萬元,按20%/年的利率由安盛創享合夥企業向鄭國成收取利息。
2、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及重大資產重組。
3、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會權限範圍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一、對外投資概述
1、本次投資的基本情況
經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同意安盛創享合夥企業增資後持有西安雲城51%的股權,西安雲城正在對"融城雲谷項目"進行開發。
現根據西安雲城業務發展需要,安盛創享合夥企業擬向西安雲城追加債權投資5,732.4萬元,期限12個月,按20%/年的利率由安盛創享合夥企業向西安雲城收取利息;安盛創享合夥企業為西安雲城另一股東自然人鄭國成代墊款項5,507.6萬元,按20%/年的利率由安盛創享合夥企業向鄭國成收取利息。
2、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於2014年9月30日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應參會董事7名,實際參會董事7名。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本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下屬企業追加債權投資的議案》,同意安盛創享合夥企業向西安雲城追加債權投資5,732.4萬元,期限12個月,按20%/年的利率由安盛創享合夥企業向西安雲城收取利息;安盛創享合夥企業為西安雲城另一股東自然人鄭國成代墊款項5,507.6萬元,按20%/年的利率由安盛創享合夥企業向鄭國成收取利息,鄭國成不再向西安雲城收取利息;如鄭國成不能夠按照相關約定還本付息,安盛創享合夥企業有權按照相關約定稀釋鄭國成的股比或是拍賣鄭國成的49%股權以實現債權;西安雲城以融城雲谷項目面積14530.9平方米的土地抵押給安盛創享合夥企業作為債權擔保,如西安雲城無法償還債務時,安盛創享合夥企業有權以拍賣的方式處理抵押物。(具體事宜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和《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刊登的臨2014-081號《雲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次投資事項在公司董事會權限範圍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董事會審議通過上述事項後,安盛創享合夥企業將籤訂相關協議。
安盛創享合夥企業本次對外投資不構成關聯交易和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二、投資協議主體的基本情況
1、西安雲城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西安雲城置業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高新區科技三路57號
法定代表人:董曉萩
註冊資本:捌仟叄佰壹拾貳萬貳仟肆佰元整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1日
經營範圍:許可經營項目:
一般經營項目:房地產開發、銷售;房屋租賃;物業管理及諮詢。(以上經營範圍不含國家規定的專控及前置審批項目)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經審計),西安雲城的資產總額為183,376,791.47元,淨資產值為67,421,873.46元。
2、西安雲城另一股東自然人鄭國成基本情況
鄭國成,性別:男;國籍:中國;住所:西安市蓮湖區解家村。
三、投資標的基本情況
目前,"融城雲谷項目"已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四、擬籤訂協議的主要內容
安盛創享合夥企業、西安雲城、自然人鄭國成擬籤訂的《債權投資合同》(下稱"本合同"),主要內容如下:
1、安盛創享合夥企業為西安雲城股東,合法持有西安雲城51%的股權;鄭國成為西安雲城股東,合法持有西安雲城49%的股權;西安雲城已取得融城雲谷項目的開發建設權。
2、按照安盛創享合夥企業與鄭國成所持有西安雲城的股權比例,安盛創享合夥企業應向西安雲城提供債權投資5,732.4萬元,鄭國成應向西安雲城提供借款5,507.6萬元,因鄭國成無力支付上述借款,特向安盛創享合夥企業申請由安盛創享合夥企業代墊上述款項並由安盛創享合夥企業直接支付給西安雲城。安盛創享合夥企業將5,507.6萬元支付至西安雲城時,視為鄭國成已收到代墊款項。借款期限為12個月。
3、安盛創享合夥企業向西安雲城提供的債權投資5,732.4萬元,按20%/年的利率由安盛創享合夥企業向西安雲城收取利息;安盛創享合夥企業為鄭國成代墊款項5,507.6萬元,按20%/年的利率由安盛創享合夥企業向鄭國成收取利息,鄭國成不再向西安雲城收取利息。借款期限內,經安盛創享合夥企業書面同意,西安雲城可提前還款,提前還款時,按安盛創享合夥企業及鄭國成雙方在西安雲城的股比等比例償還,西安雲城償還鄭國成款項時,應直接支付給安盛創享合夥企業。
4、本合同項下擔保方式為:西安雲城以融城雲谷項目土地面積14530.9平方米抵押給安盛創享合夥企業為本合同項下債權擔保。本合同各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前5個工作日,辦理相應擔保的行政手續。否則,安盛創享合夥企業有權不向西安雲城支付本合同項下債權投資。若西安雲城融資需進行土地使用權抵押的,安盛創享合夥企業同意協助西安雲城進行抵押物解押手續。西安雲城無法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時,安盛創享合夥企業有權以拍賣的方式處理抵押物。
5、如鄭國成在約定時間內不支付應付本息或者支付金額不足的,每延期一日應按代其投入總金額的萬分之一向安盛創享合夥企業支付違約金,如本合同下貸款到期(貸款期限以債權投資第一筆款項到達西安雲城帳戶之日起一年內為準),鄭國成未支付應付本息及違約金或支付金額不足的,鄭國成應在貸款到期後三日內,按照未支付的本息及違約金的金額,折算成以相等數額的實繳註冊資本計算的鄭國成所持有西安雲城的股權轉讓給安盛創享合夥企業,以償還所欠安盛創享合夥企業本合同項下的代墊款項、利息、罰息等費用,鄭國成須配合安盛創享合夥企業辦理相關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如鄭國成拒不配合辦理公司變更手續,安盛創享合夥企業有權拍賣鄭國成的49%股權以實現債權。若股權抵償仍有不足,安盛創享合夥企業有權向鄭國成繼續追償。以上違約金將與罰息、複利共同計算。
6、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自各方籤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及所有其它從屬費用結清之日終止。
(2)西安雲城如要求借款展期,應於本合同借款到期日前20日向安盛創享合夥企業提出書面申請,經安盛創享合夥企業審查同意展期(有保證人的,應取得保證人同意繼續擔保的書面意見;須辦理抵押/質押物登記的必須辦理抵押/質押財產登記),並由各方籤訂相關的展期協議後,本合同項下借款才相應展期;在安盛創享合夥企業與西安雲城籤訂展期協議前,本合同繼續執行。
五、本次投資對公司的影響及風險分析
"融城雲谷項目"土地被查封的風險已解除,目前項目已經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安盛創享合夥企業本次向西安雲城追加債權投資,有利於"融城雲谷項目"的順利推進。
六、備查資料
1、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雲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4年10月9日
證券代碼:600239 證券簡稱:雲南城投 編號:臨2014-083號
雲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下屬公司籤訂《國有土地
及地上建(構)築物和附屬設施徵收
補償協議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1、雲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全資子公司雲南紅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紅河地產")與昆明道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道恆地產")、西山區滇池草海保護治理和開發建設指揮部(下稱"草海建設指揮部")及昆明市國土資源局西山分局(下稱"西山國土局")籤訂《國有土地及地上建(構)築物和附屬設施徵收補償協議書》(下稱"《徵收補償協議書》"),道恆地產受昆明市人民政府委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依法委託草海建設指揮部及西山國土局對紅河地產所擁有的大漁地塊及地上建(構)築物和附屬設施進行徵收補償,徵收補償費為220,965,342.93元。
2、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及重大資產重組。
3、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會權限範圍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況
依照昆明市市委、市政府對草海北片區綜合整治工程建設工作的相關部署,紅河地產土地(證號分別為昆國用【2004】第01976號及昆國用【2004】第02057號,此二宗土地以下合稱"大漁地塊")位於草海北片區45號安置地塊土地一級開發範圍,屬於被徵地、拆遷對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等相關規定,本著公平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紅河地產與道恆地產、草海建設指揮部及西山國土局籤訂《徵收補償協議書》,道恆地產受昆明市人民政府委託,依法委託草海建設指揮部及西山國土局對紅河地產所擁有的大漁地塊及地上建(構)築物和附屬設施進行徵收補償,徵收補償費為220,965,342.93元。
2、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於2014年9月30日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應參會董事7名,實際參會董事7名。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本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下屬公司籤訂的議案》,同意紅河地產與道恆地產、草海建設指揮部及西山國土局籤訂《徵收補償協議書》,道恆地產受昆明市人民政府委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依法委託草海建設指揮部及西山國土局對紅河地產所擁有的大漁地塊及地上建(構)築物和附屬設施進行徵收補償,徵收補償費為220,965,342.93元。(具體事宜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和《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刊登的臨2014-081號《雲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會權限範圍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徵收補償協議》的主要內容
紅河地產、道恆地產、草海建設指揮部和西山國土局籤訂的《徵收補償協議》主要內容如下:
1、按照昆明市委、市政府對草海北片區綜合整治工程建設工作的相關部署,紅河地產土地位於草海北片區45號安置地塊土地一級開發範圍,屬被徵地、拆遷對象。現道恆地產受昆明市人民政府委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依法委託草海建設指揮部、西山國土局對紅河地產土地及地上建(構)築物和附屬設施進行徵收補償。
2、紅河地產被徵收國有土地位於昆明市馬街街道辦事處大漁社區居委會,此次實際徵收紅河地產土地面積為165.66畝。
3、各方一致同意,紅河地產上述國有土地及地上建(構)築物和附屬設施徵收補償費為220,965,342.93元。
4、《徵收補償協議》生效後,草海建設指揮部按相關約定分批次向紅河地產支付徵收補償費。
5、各方責任和義務
(1)道恆地產責任和義務:道恆地產負責籌措徵收補償資金,切實保證徵收補償資金的支付;並負責辦理本次徵收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證註銷工作。
(2)紅河地產責任和義務:紅河地產將配合道恆地產、西山國土局辦理本次徵收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證註銷工作;紅河地產收到草海建設指揮部支付的用於繳納土地增值所得稅款項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本項目的土地增值所得稅繳納工作,並提供草海建設指揮部相關完稅憑證複印件;本次徵收範圍內土地現場移交前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產權糾紛、租賃抵押等事項由紅河地產自行處理。
(3)草海建設指揮部責任和義務:草海建設指揮部負責按照《徵收補償協議書》約定方式,及時向紅河地產撥付補償資金。
(4)西山國土局責任和義務:西山國土局負責按照《徵收補償協議書》約定方式,向紅河地產出具上述土地徵收文件,督促、指導道恆地產、紅河地產辦理相關國有土地使用證註銷手續。
6、各方在履行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形成文件作為《徵收補償協議書》的補充協議,與《徵收補償協議書》具有同等效力。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徵收補償協議書》一式壹拾陸份,由四方各執肆份,協議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籤字,並加蓋公章後協議生效。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對公司的影響
大漁地塊位於草海北片區45號安置地塊土地一級開發範圍,屬於被徵地、拆遷對象,紅河地產本次籤訂《徵收補償協議書》, 同意對大漁地塊及地上建(構)築物和附屬設施進行徵收補償,符合昆明市委、市政府對草海北片區綜合整治工程建設工作的相關部署。
四、備查資料
1、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雲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4年10月9日
證券代碼:600239 證券簡稱:雲南城投 公告編號:臨2014-084號
雲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雲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 第七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通知及材料於2014年9月26日以傳真和郵件的形式發出,會議於2014年9月30日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公司監事會主席莫曉丹女士主持會議,應參加表決的監事3名,實際參加表決的監事3名。會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關於公司下屬企業追加債權投資的議案》
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一致通過《關於公司下屬企業追加債權投資的議案》。
2、《關於公司下屬公司籤訂的議案》
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一致通過《關於公司下屬公司籤訂的議案》。
特此公告。
雲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