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課標語文課題組:付強
市級優秀教師
多年高考優秀閱卷教師
主編:王濤
欄目主編:楊文慧 / 責編:孟麗
審校:孫夢霞 / 美編:蘇木
編者寄語
公鹿,無論是在西方宗教文化中,還是在東方少數民族的圖騰裡,都是美好的寓意。而文中公鹿的自我犧牲、智慧的戰術、勇武的抗爭,以及對生存和自由的強烈渴望徵服了「我」,同時也成為「我」成長的引路人。尤其是它那一岔一岔支立著的七岔犄角,是那麼倔強、剛硬;它那褐色的、光閃閃的眼睛裡,既有善良,也有憎惡,既有勇敢,也有智慧;它那細長的脖子挺立著,象徵著不屈;四條直立的腿,似乎聚集了全身的力,隨時準備戰鬥;處處都在印證特吉的那句話——「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漢,它就是死也不會屈服」。
文本研讀
七岔犄角的公鹿
作者 烏熱爾圖
(以核心意象成題,意蘊豐富,具有象徵意味。)
「你,你別打啦!」我兩眼盯著他,一串淚珠滾出眼窩。
「喊啥,小崽子?你像只貓整天待在帳篷裡,靠我養活!」他吼著,舉起熊掌似的大手,又朝我打來。
明確:簡潔的對話和動作描寫點出了人物,暗示了人物之間的某種矛盾衝突,吸引了讀者的閱讀興趣。
「我去打獵,給我槍——我爸爸留給我的槍。」
明確:言語中飽含反抗和暗示。
他愣了一下,那雙醉紅的眼睛像打量陌生人似的瞅著我。我不哭了,再也不想哭了,挺著胸脯站在他面前,我感到一下子長大了。我爸爸早死了,媽媽為了過活跟了他,沒過幾年,媽媽也病死了,我就只好和他在一起熬日子。我從未叫過這位繼父一聲「爸爸」,只在心裡喊他的名字:特吉——部落裡的人都這樣叫他。
明確:進一步明確人物之間的複雜關係,回應上文的衝突,為下文的打獵做鋪墊。
「給,小崽子。明天,你上山,見啥打啥。你有這個膽子嗎?」
幾乎和我一般高的獵槍,差點把我撞個跟頭。我緊緊攥住槍筒,毫不示弱地說:「我不怕,你能打,我也能打。」
「先別吹。打獵可不像往嘴裡灌酒那麼容易。」說完,他又抓起酒瓶,咕嘟咕嘟地喝起來。
明確:從情急之下的索要獵槍,到針鋒相對後的上山打獵,運用對話描寫推動情節的發展,邏輯清晰,順承自然。
這天早晨,我起得比往常都早。我腳上穿的軟靴是媽媽留給我的,子彈袋和獵刀是爸爸用過的。我要靠這些,再加上我自己的勇敢,成為一個獵手,一個讓全部落人都服氣的獵手。
明確:打獵裝備的呈現,是父母親情的具化展示,也反襯「我」內心的忐忑不安、驕傲倔強。細節之處凸顯人物形象。
我慢慢地攀上山頂。這是一個漂亮的山峰,它的背上長滿松樹和樺樹,前胸蓋著白雪,側面是片凹下去的向陽坡。(對環境的比擬描寫很精緻,從後文來看也是一個漂亮的伏筆。)這裡準有野獸。等了大半天,果然沒叫我失望,樺樹林裡有什麼的影子在晃動。(由於是首次狩獵,所以一切事物都顯得很清晰,自然傳神。)我咬緊牙,瞄準黑影,端平獵槍。槍響了,野獸晃了晃,踉蹌著奔出樹林。(根據後文的描述我們會發現,「踉蹌」一詞的使用是多麼精準。)是一頭健壯的公鹿,它頭上頂著光閃閃的犄角,犄角分成了七個支岔,很有氣勢。鹿一眼瞥見我,扭頭叫了一聲。頓時又從樹林裡跑出五隻受驚的野鹿,有母鹿,有小鹿。公鹿一瘸一拐地跟在最後面,不時扭頭戒備而憎惡地瞅著我。看得出來,它在保衛鹿群。轉眼間,它們爬過山崗,消失在密林裡。這時,太陽已經溜到山尖,樹林變得黑森森的,我想今天是攆不上它了。
明確:詳細展現了「我」和「七岔犄角的公鹿」的首次見面,公鹿負傷但不失職責,「我」反而很狼狽。為什麼?「我」身上的裝備是一種守護,而公鹿亦在保衛,二者的交織何嘗不是一種呼應,可能這也是「我」沒再開槍的原因。
晚上,坐在火堆旁,我心裡也有一個不安的火苗在上下亂躥。「今天,我打了個鹿。是七岔犄角的公鹿,可大啦!它流的血真多,要不是天晚了,我真……」我對特吉說。他不喝酒的時候,臉上沒有兇相,但總是陰沉沉的。
「嘿,傻小子。流點血,這能算你打了鹿?打鹿的人,剝了鹿皮,先把鹿腰子拿回來,讓大家嘗嘗……鹿可不像你,碰一下就哭。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漢,它就是死也不會屈服。懂嗎?」
明確:狩獵的失敗讓「我」感到「不安的火苗在上下亂躥」,最終也受到了嘲諷。
我好像被灌了一脖子雪,心裡又氣又惱:「明天,我會拿鹿腰子讓你嘗的。」
明確:用簡短有力的對話再次推動情節的向前發展。
第二天,天剛亮,我就趕到昨天打獵的山坡,沿著傷鹿留在雪地上的蹄印追著。不知什麼時候,雪地上多了一行奇怪的蹄印。(暗示「狼」的出現。)突然,從左側山腳的樺樹林裡傳來咔嚓咔嚓的響聲,六隻野鹿在那裡驚慌奔逃。我認出那頭被我打傷的公鹿,它瘸了一條腿,跑在鹿群後面。一隻狼在後面拼命地追趕,並且越追越近。公鹿扭頭瞅瞅,撇開鹿群,一瘸一拐地直奔山坡跑來,它跑上山頂,到石崖前放慢腳步,一步一步蹬著石崖。看起來它很費力,忍著痛。
明確:具體展現「我」和「七岔犄角的公鹿」的再次相遇,鹿很勇敢,「我」卻不從容。
快點,狼追上來啦!我被這頭危難中的受傷的鹿吸引了,忘記了自己狩獵的使命。
明確:感的劇烈波動,暫時顛覆了獵人與獵物之間的事實邏輯,讓上文因看到公鹿守護親情而萌發的同情的情感傾向凸顯。
猛衝過去的狼一口咬住鹿的後腿,幾乎就在同時,鹿猛地一蹬,狼怪叫一聲,滾了下來。我看見鹿的後腿連皮帶肉撕下一塊。啊,真有一手。為了弄死這傢伙,甘心讓它咬去一塊肉。可惜那一蹄沒踢在狼的腦殼上。
明確:「怪叫」「真有一手」「傢伙」「甘心」「可惜」等詞語的使用,讓「我」與公鹿原本的關係徹底顛覆,不再敵對。
狼在地上打了個滾,弓著腰,咧著嘴,發瘋似的朝石崖衝去。鹿低下頭,把粗壯、尖利的犄角貼在腳下的石頭上,沉著地等待著。
明確:對比呈現。
啊,這隻狼真壞。它藉助跑的衝力騰空朝鹿撲去。我的心一下子揪緊了。
就在狼對準鹿的脖子下口的一剎那,鹿猛地揚起低垂的犄角,狼像被叉子叉中似的,從鹿的頭頂上像塊石頭被甩過石崖,跌進山谷。
鹿勝利了。它驕傲地揚起頭,把漂亮的犄角豎在空中。「呦——」七岔犄角的公鹿站在崖頂呼喚同伴,山谷裡傳來鹿群的回音。
明確:生動準確的描寫,短句和小段落的集中呈現,生動展現公鹿與狼短暫而激烈的戰鬥。
我躲在它的下風,著迷地瞅著它。它那一岔一岔支立著的犄角,顯得那麼剛硬;它那細長的脖子挺立著,象徵著不屈;四條直立的腿,似乎聚集了全身的力量。我想起特吉的話:「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漢,它就是死也不會屈服。」
明確:通過描寫「我」的「著迷」,直接展現了「我」對公鹿的崇拜之情,也深化了特吉話語的意蘊,讓「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尊嚴,「我」和公鹿成了心靈相通的朋友。
公鹿疲倦地走過我的眼前,還是那麼驕傲。我長長地出了一口氣,它似乎覺察出什麼,停下步來。我覺得自己的心被撞擊了一下,我想起了自己。我不是看熱鬧的孩子,而是一個獵手。我的眼睛轉向鹿腿上的傷口:一處是我的獵槍打的,看來沒有傷到骨頭,但也穿了窟窿;另一處是狼咬的,血淋淋的。在這個時候想補它一槍真是太容易了,我下意識地摸了摸槍栓,看著它一瘸一拐的身影……
明確:「我」的猶豫源於情感與現實的鬥爭,也源於「我」與「公鹿」關係的深刻變化,此處作者拒絕明示,交給讀者去想像,言已盡,意無窮!
【注】鄂溫克族:我國少數民族之一,主要分布於內蒙古呼倫貝爾和黑龍江訥河等地,傳統上多從事農牧業和狩獵業。
知識建構
//小說中的象徵//
象徵是人類文化的一種信息傳遞方式, 指藉助於某一具體事物的外在特徵,寄寓藝術家某種深邃的思想,或表達某種富有特殊意義的事理的藝術手法。象徵的本體意義和象徵意義之間本沒有必然的聯繫,但通過藝術家對本體事物特徵的突出描繪,會使藝術欣賞者產生由此及彼的聯想,從而領悟到藝術家所要表達的含義。西蒙斯說,象徵是「形式對思想,有形對無形的一切約定俗成的表現」。朱光潛說,象徵是一種心理變態,聽到聲音,就見到顏色。象徵手法在小說中能起到表現人物、傳達情感、突出主題的效果,加深了作品的深刻性,有效地傳達作者的創作態度和情感。
文中的公鹿便具有豐富的象徵意味,無論是其本身還是其在具體情境中的表現,都是如此。它的存在,便象徵著人類以外的一切存在,它的不屈,何嘗不是少年的抗爭;它的血性,就是真正男子漢的姿態;而人和動物的相互傷害,又何嘗不是以少年和繼父為代表的人與人的鮮明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