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談記者 王俊祿
「一戶多宅」在部分農村地區較為普遍,不僅造成土地資源嚴重浪費,也引發基層信訪和治理難題。但由於各種矛盾利益交織,這一問題誰也不敢輕動。浙江省仙居縣全縣農戶10.04萬戶,農村住房宗數卻一度超過20.1萬宗,「一戶多宅」現象大量存在。去年8月,仙居竟然主動捅了這個「馬蜂窩」。
「一戶多宅」,成因複雜
夕照下的仙居縣橫溪鎮大林自然村,大片房屋拆除後留下空地,剩下的建築變得稀稀拉拉。拆除的原因,多數是因為「一戶多宅」。村委會主任朱壽進說,大林村共有房屋567宗976間,因「一戶多宅」應拆256宗,目前已基本拆除完畢。
橫溪鎮人大主席、鎮南片區黨總支書記馮建勝說,農村「一戶多宅」是指村民一戶擁有多處宅基地,或單處面積超標。「一戶多宅」違反土地管理法,但量大面廣,是農村「矛盾源」「馬蜂窩」,不敢輕易動。半月談記者調研發現,「一戶多宅」有四方面複雜原因。
一是審批混亂。早年生產隊就能批宅基地,流程不規範;許多村用「出讓宅基地」「以罰代批」等方式增加收入,由此產生大批持證「違法戶」。
二是供給「缺地」、監管「缺位」。2010年以前,一些村的村莊規劃、用地指標長期缺位,有些村「18年沒有批一個宅基地」。子女大了要成家,一些農戶冒險「未批先建」。另一方面,國土、城建等部門執法力量有限,無人機航拍、衛星遙感等手段尚未普及,導致違建住宅較多存在。
三是「建新留舊」。在多年的實際運行中,村民建房往往只要一張「拆舊承諾書」,事後沒有及時跟進監督拆舊。2013年浙江實施「三改一拆」以來,仙居主要在控制新增民宅違建、拆除經營性違建上下功夫,對體量巨大的「一戶多宅」難以下手。
四是「農房私賣」。由於下山移民等原因,一些山區農房、宅基地廉價買賣現象普遍。買方一般在原來村集體中已有宅基地,由於缺乏動態監管,造成了為數不少的跨鄉鎮「一戶多宅」。
分類處置與破解共性難題
「就算分宅基地,我也沒能力蓋新房。但沒想到,政府送給我一套房。」走進大林村孤寡老人趙志水的新家,聽到的是連聲的感謝。他常年居住危舊房,這次通過調劑,把本應拆除的朱壽程的「超標房」保留,保障給他這樣的困難群眾居住。
趙志水能與朱壽程平穩交接,全仗仙居政策完善在前、群眾工作在前、系統謀劃在前、幹部帶頭在前。仙居於去年8月出臺《歷史遺留非法住宅處置意見(試行)》等4個政策規定,針對不同情形,明確了處置辦法,同時進行科學評估,確保有文史價值的古建築、有利用價值的房屋得到保留。
仙居縣委宣傳部副部長張曄說,當地通過各種形式宣傳相關法律,加大「一戶一宅」觀念普及;各鄉鎮成立工作專班,用群眾看得懂、聽得懂的方式,面對面為村民講透政策。福應街道肖垟村7名村幹部中有5名存在「一戶多宅」問題,他們帶頭籤署協議,拆除房屋,整治工作因此順利推進,也提高了兩委公信力。
截至7月初,仙居對「一戶多宅」總處置率超70%,其中應退2104宗,完成退宅1716宗;應拆1.3萬宗,完成拆除1.1萬宗;累計復墾建設用地655畝,年內預計盤活土地2600畝。
當日,山東省首批農村宅基地資格權證書在平度市田莊鎮東劉莊發放。據介紹,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改革是指通過把農村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和使用權分開設置,理順村集體、村民對宅基地的佔有、使用和收益的關係。 新華社記者 李紫恆 攝
捅開「馬蜂窩」的難題與效益
人地矛盾突出,在資源小省、經濟大省的浙江尤為典型。專家認為,農村亂佔土地建村民住宅,也有不少合情合理但不合法的情形。個體利益與整體利益如何平衡,考驗的是一線幹部在決策和落實時的智慧和擔當。
在仙居縣相關負責人看來,啟動這項工作的初衷,不僅體現為維護法律權威、彰顯社會正義、推進基層治理等政治社會層面,也體現在產業項目落地指標解決、生態環境保護、優質農田補充、農房確權等經濟民生領域。這樣才能最大程度得到理解,取得共識,讓整治工作可持續可長效。
仙居縣委常委王勇軍說,依照政策,通過專項整治後的土地復墾,每畝有30萬元獎勵,預計全縣將有超過9億元惠及村集體。
多位基層群眾告訴半月談記者,除了政策兌現,他們最關心的還有公平問題。「黨員幹部帶頭拆,宗族勢力多佔房屋是重點,得到多數群眾的擁護。」王勇軍說,通過超標房屋騰退轉讓、重新安置宅基地等形式,基本能解決缺房戶的建房訴求。
半月談記者注意到,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7月31日明確提出「八不準」「一不得」,堵疏結合,確保耕地紅線及農民住宅用地合理需求,其中「八不準」就含「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等。多地也啟動對農村「一戶多宅」的整治倒計時。(完)
來源:新華網 來源:半月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