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規則手冊
2014
官方版本的技術規則手冊應當被IPF維護且用英語出版。在英語版本和其他版本的任何衝突中,以英語版本為準。
2014年一月(更新至2013年12月)
力量舉的一般規則
在這本規則手冊中,處於簡潔的原因,無論何處出現「他」或「她」,這樣的引用都被認為適用於異性。
1.(a) 國際力量舉聯合會承認在所有的比賽中以下的試舉必須在實施IPF規則下以相同的次序進行
A. 深蹲 B. 臥推 C. 硬拉 D.合計
(b)互相競爭的運動員類別定義按性別,體重和年齡。男子和女子公開組的錦標賽允許任何超過十四歲的運動員參加。在公開組的和其他組別(例如少年組或青年組錦標賽)一起舉辦的錦標賽中,運動員可以按照自身年齡選擇參賽的組別,公開組或青年組,如果得獎,只能拿到他/她參賽的組別的獎勵。
(c)規則適用於各等級的比賽。
(d)每一位運動員在每項試舉中擁有三次機會,運動員單項的最好成績計入他的總成績內,如果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運動員總成績相同,那麼體重較輕的運動員的成績排在體重較重的運動員之前。
(e)如果兩位運動員在稱重的時候以相同的體重註冊並且總成績相同,那麼先完成所有試舉的運動員成績將優於其他運動員,或世界紀錄被打破時,同樣的程序將會適用。
2.國際力量舉聯合會,及其聯合會成員, 舉辦及認可以下的世界錦標賽:
男子和女子公開組世界錦標賽
男子和女子少年和青年組世界錦標賽
男子和女子大師組世界錦標賽
男子和女子公開組,青年組,少年組臥推世界錦標賽
男子和女子大師組臥推世界錦標賽
男子和女子公開組,青年組,少年組經典/無裝備力量舉世界錦標賽
男子和女子大師組經典無裝備世界錦標賽 (在2014和2015年這項比賽和公開組,青年組,少年組經典/無裝備力量舉世界錦標賽同時舉行)
3.國際力量舉聯合會同樣認可並且為在以下描述的分類中同樣的試舉註冊世界紀錄:
年齡分類
男子-
公開組:年滿十四歲當天及以上(沒有類別限制需要申請)
少年組:年滿十四歲當天到年滿十八歲當年整年
青年組:年滿十九歲當年的一月一日到年滿二十三歲當年整年
大師Ⅰ:年滿四十歲當年的一月一日到年滿四十九歲當年整年
大師Ⅱ:年滿五十歲當年的一月一日到年滿五十九歲當年整年
大師Ⅲ:年滿六十歲當年的一月一日到年滿六十九歲的當年整年
大師Ⅳ:年滿七十歲當年的一月一日及以上
女子-
公開組:年滿十四歲當天及以上(沒有類別限制需要申請)
少年組:當年整年內年滿十四歲當天到年滿十八歲
青年組:當年整年內年滿十九歲當年的一月一日到年滿二十三歲
大師Ⅰ:當年整年內年滿四十歲當年的一月一日到年滿四十九歲
大師Ⅱ:當年整年內年滿五十歲當年的一月一日到年滿五十九歲
大師Ⅲ:當年整年內年滿六十歲當年的一月一日到年滿六十九歲的
大師Ⅳ:年滿七十歲當年的一月一日及以上
比賽的試舉必須嚴格的限制參賽者的年齡在十四歲及以上。
4.所有組別的名次排名應該由在標準規則下試舉的總成績來決定。並且若七十歲的男子(大師Ⅳ),在他們的體重級別獲得第一,第二,第三名的獎牌,六十歲的女子(大師Ⅱ)和七十歲的女子(大師Ⅳ),在他們各自的體重級別獲得第一,第二,第三名的獎牌。年齡類別及進一步的細分可能適用於全國聯合會中的判定。
體重級別
男子
53.0kg以下(僅在少年及青年組設立)
59.0kg級別 體重在59.0kg以下
66.0kg級別 從59.01kg到66.0kg
74.0kg級別 從66.01kg到74.0kg
83.0kg級別 從74.01kg到83.0kg
93.0kg級別 從83.01kg到93.0kg
105.0kg級別 從93.01kg到105.0kg
120.0kg級別 從105.01kg到120.0kg
120.0+kg級別 120.01kg及以上
女子
43.0kg以下(僅在少年及青年組設立)
47.0kg級別 體重在47.0kg以下
52.0kg級別 從47.01kg到52.0kg
57.0kg級別 從52.01kg到57.0kg
63.0kg級別 從57.01kg到63.0kg
72.0kg級別 從63.01kg到72.0kg
84.0kg級別 從72.01kg到84.0kg
84.0+kg級別84.01kg及以上
5.每個國家在男子組中最多允許在八個體重級別中擁有八位運動員,女子組最多允許在七個體重級別中擁有七位運動員,在少年組和青年組中,男子組中為九位,女子組中為八位。任何特定的體重級別中不允許同一個國家擁有兩位以上的運動員。
6.每個國家最多允許有五個替補。為了參加比賽,他們必須在錦標賽開始前六十天提名,初始報名時要包括體重級別,以及過去十二個月在國家或國際錦標賽中的最好總成績。
7.每個國家必須提交一個包含有每位運動員的體重級別以及在過去十二個月裡在國家或國際錦標賽中最好成績的記錄。這可以包括上一年的國際錦標賽中他/她在相同體重級別中的成績。在取得成績的比賽中,必須要記錄有比賽的日期和名字。這些細節最遲必須在錦標賽的最初提名前60天提交給IPF或地區的錦標賽秘書和比賽主辦者。最終的選擇,需要在不遲於錦標賽前21天提交,必須從離錦標賽開始60天之前的最初提名中製成,包括替補運動員在內。在這個時間點每一位運動員必須聲明他們想要在錦標賽中參加的體重級別,在最後的選擇(最終提名)後體重級別沒有改變的運動員提名將會被許可。在上述的錦標賽中沒有過成績的提名運動員將被排在他/她體重級別的第一組進行試舉(如果該體重級別被劃分成不同的組別)。未能遵守這些要求可能會導致團隊失去資格。一名運動員在被IPF或地區禁賽時,他不能通過他的國家聯合會來產生能有效進入世界,國際,或者地區錦標賽的總成績。
8.世界,洲際,地區錦標賽的得分點數分別為每個體重級別的前九名運動員分別獲得12,9,8,7,6,5,4,3,2分,在此之後,每個擁有總成績的運動員應該被獎勵1分。在國家級比賽中的得分點數應該由國家聯盟判定。
9.在所有的國際錦標賽中,只有每個國家裡排名最好的五名運動員的得分點數會被計為團隊比賽中的分數。在分數打平的情況下,最後的團隊排名在條款11中的團隊獎勵中決定。如果在一個團隊分數基於個人分數的比賽中,團隊裡的成員被發現違反了IPF反興奮劑規定,那這名違反規定的運動員的得分將會從團隊得分中減去,並且不能被團隊中另外的成員頂替產生分數。
10.任何成為了IPF會員超過三年的國家都應該在世界錦標賽裡其官方團隊中包括至少一名國際裁判。如果該國家的一個裁判沒有在錦標賽中出現,或者使得他自己無法以評判委員會中的裁判或成員的資格行動,那麼該國家在團隊比賽中的得分點只能有其排名最好的4名選手產生。
11.應該授予前三名團隊獎,在團隊或者國家等級打平的情況下,擁有最多第一名的國家將排在前面,在兩個國家擁有相同第一名的情況下,擁有第二名最多的國家將排在前面,以此類推,每個團隊只能最多只能選5名運動員。如果團隊或者國家在這套程序後仍舊打平,那麼維基係數(每個團隊最多5名運動員)更高的團隊或國家應該排在前面。
12.在所有的IPF錦標賽中,「最佳運動員」獎項應該授予維基係數最高的運動員,該獎項也有第二,第三名。
13.在國際錦標賽中,獎牌會授予每個分類總成績最高的前三名。除此之外,每個類別裡深蹲,臥推,硬拉的單項成績排名前三的運動員也會被授予獎牌或者是成績判決證書。如果一名運動員在深蹲或臥推或兩者均未能成功試舉,那麼他/她還是可以參加比賽的餘下部分。而且該選手依然有資格在成功的試舉中獲得獎項,為了能夠獲得獎項,該選手必須認真的在三項比賽項目中進行試舉。
在世界錦標賽頒獎典禮中運動員的著裝為- 完整的團隊運動服,T恤,運動鞋。在會議中著裝是否規範將會被技術主管監控,如果違反了上述的要求,該運動員將會被剝奪被授予獎牌的資格,雖然他們在比賽結果中的名字會保留。
14.在觀眾和媒體面前禁止抽打運動員。
設備及規範
體重秤
體重秤必須是電子數字類型的,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數,要求最大稱重必須能達到180kg,體重秤及其證書必須在比賽當天記起的一年之內。
平臺
所有的試舉必須在最小為2.5米x2.5米,最大為4.0米x4.0米的平臺中被執行。高度上不能超過周圍舞臺或地板的10釐米以上。平臺的表面必須是平整,牢固,水平的並且要覆蓋著防滑,平穩的地毯狀覆蓋物(也就是沒有不規則和凸起部分)。不允許使用橡膠墊或類似的薄片材質。
槓鈴杆和槓鈴片
在所有使用IPF規則的力量舉比賽中, 只有圓盤狀槓鈴片和槓鈴被允許使用,使用的槓鈴片如果不符合現有的規範,那麼比賽及產生的任何記錄都會無效。只有槓鈴和槓鈴片符合併且被用來執行整個比賽中的所有試舉,除非在技術委員會,陪審團或裁判判決槓鈴彎曲或者損壞的時候槓鈴才能被更改。在IPF錦標賽中使用的槓鈴在滾花處不能是鍍鉻的。只有擁有官方IPF認證的槓鈴和槓鈴片能被用於IPF世界錦標賽或者創造新的世界紀錄。從2008年起IPF認可的槓鈴的滾花距離就根據最初認可的槓鈴變成了通用的/標準的。
(a) 槓鈴必須是直的,有良好滾花,帶紋道的,而且必須符合以下尺寸:
1.總長度不超過2.2米。
2.槓鈴項圈之間的距離不能超過1.32米或少於1.31米。
3.槓鈴的直徑不能超過29毫米或少於28毫米。
4.槓鈴和卡扣的總重量為25kg。
5.套筒的直徑不能超過52毫米或少於50毫米。
6.應當有一個直徑加工的標記或槓鈴壓膠,標記或壓膠之間距離為81釐米。
(b) 槓鈴片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1. 所有用於比賽的槓鈴片重量必須在表面重量的0.25%或10克的誤差內。
表面重量(kg) 最大值 最小值
25.0 25.0625 24.9375
20.0 20.05 19.95
15.0 15.0375 14.9625
10.0 10.025 9.975
5.0 5.0125 4.9875
2.5 2.51 2.49
1.25 1.26 1.24
.5 .51 .49
.25 .26 .24
2.槓鈴片中間孔的尺寸不能大於53毫米或小於52毫米。
3.槓鈴片必須為以下範圍內的數值:1.25 kg,2.5 kg, 5 kg, 10 kg, 15 kg, 20 kg, 以及25 kg。
4.出於記錄意圖,較輕的槓鈴片將被用於達成至少比現有記錄高出0.5kg的重量。
5.20kg及以上重量的槓鈴片在厚度上不得超過6cm,15kg及以下重量的槓鈴片厚度上不能超過3cm,橡膠槓鈴片不必符合所述厚度。
6.槓鈴片必須符合以下顏色代碼:10kg及以下重量-任意顏色,15kg-黃色,20kg-藍色,25kg-紅色。
7.任何槓鈴片必須清楚的標記處重量,並且在加載時較重的槓鈴片在最裡面,較小的槓鈴片按照遞減放置,以便裁判可以看出任意槓鈴片的重量。
8.第一且最重的槓鈴片在加載在槓鈴上時必須使有重量顯示的一面相對,其他的槓鈴片則背對。
9.最大的槓鈴片直徑不能超過45cm。
10.橡膠或橡膠覆蓋的槓鈴片可以被接受,其必須提供從卡扣外側到槓鈴末端至少10cm的距離,為了讓保護者能夠抓住槓鈴片外部。
卡扣
(a) 應始終使用。
(b) 每個必須重2.5kg。
深蹲架
1.只有正式註冊的商業廠商的深蹲架,並且深蹲架要被技術委員會認可,方能在國際力量舉錦標賽中使用。
2.深蹲架必須設計成以每5cm的高度從最低點1.00m增加到最少1.70m的高度。
3.所有液壓架必須用插腳能夠在要求的高度內保證安全。
臥推凳
只有正式註冊的商業產商的臥推架和臥推凳,並且臥推架和臥推凳要被技術委員會認可,方能在國際力量舉錦標賽中使用。
臥推凳必須符合以下規格:
1.長度——不少於1.22米而且必須是平坦及水平的。
2.寬度——不少於29cm並且不能超過32cm。
3.高度——從地板量起到有裝填墊料的臥推凳表面(不能被壓實或壓低)高度不得少於42cm和大於45 cm。支柱的高度必須是可調的,從地板量起到槓鈴放置的位置的高度最小值為75cm,最大值為110cm。
4.槓鈴放置內部最小的寬度為1.10m。
5.臥推凳的頭部必須向支柱的方向延伸22cm,並且兩邊有5cm的公差。
6.附加安全架必須在所有比賽中使用。
時鐘
所有地方都能看到的計時時鐘(判決處,平臺,熱身區),必須能夠持續不斷的運轉至少20分鐘並且顯示經過的時間,此外,顯示下一次試舉剩餘時間的時鐘應該讓教練和運動員能夠看到。
燈
燈光制度必須給裁判提供使他們能夠讓試舉判斷結果可知。舉重中用到的相似的燈光制度可以被使用。藉此,當裁判發現犯規時可以激活他的控制器。如果他們中的多數激活了控制器,那麼就會產生蜂鳴聲,這樣該運動員就知道他的試舉失敗了,他並不需要完成該次試舉。每位裁判都會控制著一盞白燈和一盞紅燈。這兩種顏色分別代表著「試舉成功」和「試舉失敗」。燈應該一致水平放置在三位裁判的位置。這些燈必須在裁判激活時以讓它們可以同時亮起而不是分開亮起而連接起來。處於緊急情況考慮,也就是電路系統的故障發生時,裁判將會被提供紅,白色的旗子或船槳,在主裁判語音命令「flags」的時候宣布他們的判決。
失敗卡/失敗槳
在燈光被激活顯示後,裁判會舉起一張卡片或者船槳或激活燈光制度告知試舉失敗的原因。
裁判編號卡制度-失敗的原因
卡片顏色:
失敗原因1=紅卡
失敗原因2=藍卡
失敗原因3=黃卡
深蹲
臥推
硬拉
1.(紅)
沒有彎曲膝蓋和下肢使得髖關節上表面低於膝蓋上部。
1.(紅)
槓鈴沒有下落之胸部或腹部區域(也就是沒有接觸胸部或是腹部區域或接觸到了腰帶)。
1.(紅)
完成試舉時沒有鎖定膝蓋使其伸直。
沒有在肩膀向後鎖定時站直。
2.(藍)
沒有在試舉開始和完成時呈現膝蓋鎖定的直立站姿。
2.(藍)
上推槓鈴的過程中槓鈴的任何向下的移動。
完成試舉時沒有伸直手臂鎖定肘關節。
2.(藍)
在達到最終位置時槓鈴的任何向下的移動。
如果在肩膀向後鎖定時槓鈴下沉,這種情況不能成為否定試舉的原因。
3.(黃)
向後或向前邁步,或是向旁邊移動腳部。襠部至腳跟之間的搖動是允許的。
沒有遵守試舉開始和完成時主裁判的信號。
在底部雙重反彈,或者超過一次的復原嘗試或者在上升過程中有任何向下的移動。
出於讓試舉更簡單的目的保護者在裁判信號之間接觸到了運動員或者槓鈴。
肘部或上臂與腿部之間的接觸,使得運動員得到幫助。輕微的,對運動員無幫助的接觸可能被忽略。
在試舉完成後槓鈴任何的落下,傾倒。
沒有遵守該試舉大體的規則包含的任何要求,將優於這份取消資格的清單。
3.(黃)
槓鈴在胸部或腹部區域靜止以後,使槓鈴下陷藉此幫助運動員試舉。
沒有遵守試舉開始,中途,結束時主裁判的信號。
試舉本身過程中任何已選擇的試舉姿勢的改變(也就是頭部,肩膀,或者臀部在接觸臥推凳後從原有的點有任何抬起的動作,或者向兩旁移動手在槓鈴上的位置)。
出於讓試舉更簡單的目的保護者在裁判信號之間接觸到了運動員或者槓鈴。
運動員腳部和臥推凳或其支撐結構的任何接觸。
出於讓試舉更容易的目的,故意使槓鈴和槓鈴放置處的支撐物接觸。
沒有遵守該試舉大體的規則包含的任何要求,將優於這份取消資格的清單。
3.(黃)
在收到主裁判的信號前使槓鈴下落。
沒有在保持雙手控制的情況下使槓鈴落回平臺,也就是從手掌中釋放槓鈴。
向後或向前邁步,或是向旁邊移動腳部。襠部至腳跟之間的搖動是允許的。
在口令「DOWN」之後腳部的移動不會造成試舉失敗。
沒有遵守該試舉大體的規則包含的任何要求,將優於這份取消資格的清單。
記分牌
一個適當的記分牌要能夠被觀眾和裁判看到,而且必須提供所有和比賽進程相關的細節。運動員的名字安排應該根據每個項目的數字進行,現有記錄必須顯示在記分牌上,並且在需要時要更新。
個人設備
服裝
有助力
只有正式註冊並且被技術委員會許可的服裝才能在力量舉比賽和臥推比賽中使用。所有許可的裝備(Stand:01.07.2010)有效期為 01.07.2010-31.12.2014。
無助力
舉重服/摔跤服/緊身連衣褲,其規格受到條款(c), (d)和(e)的管制。這類套裝不需要技術委員會的認可。
舉重服必須被穿在身上並且是由一層沒有補丁,一塊完整的長度的彈性材料製成。面板上通過接縫的的填充物或者分割在服裝的製造中是不必要的。任何縫合線的錯誤或者在技術委員會,陪審團看來是純粹用來加固或者支撐的情況下會將使服裝不能在比賽中使用,或在他們缺席的情況下,由裁判擔任此工作。
運動員穿著舉重服時舉重服必須是合身沒有鬆弛的,在比賽中試舉時肩帶必須時刻戴在肩膀上,舉重服應該符合以下要求:
(a)可以是任何顏色或多種顏色的。
(b)舉重服上具有該運動員國家的協會,或者贊助商的徽章,符號,商標和/或題字,這樣是冒犯或易帶來一個不好的名聲給該項運動,是不被允許的。(參考個人設備檢查關於贊助商商標的第10條款,運動員的名字可以被放置在服裝,或者任何個人衣物上。)
(c)接縫不得在寬度上超過3cm,厚度上超過0.5cm。只有無支撐力的緊身連衣褲可以有寬度超過3cm的接縫。無支撐力的緊身連衣褲也可以在胯部有同樣材料,尺寸為12cmx24cm的雙倍厚度。
(d)縫合線可以用窄規格,寬度不超過2cm,厚度不超過0.5cm的的邊帶或彈性材料來進行加固。
(e)必須有褲腿,褲腿的長度是由襠部頂部的線向下量至褲腿的內部,最小為3cm,最長為15cm。褲腿不必精確地由腿部平行線切開,它可以在腿部外側更高處切開。沒有支撐力的服裝褲腿長度最大值為25cm。
(f)任何使服裝超過上述限定的寬度,長度,或厚度的修改將會使得其不能用來參加比賽。
(g)使得套裝形成緊繃和汗衫形成有支撐力的修改不會使其不符合規定,這些更改必須使用原始的縫合線,不是製造商做的,使套裝和汗衫緊繃的修改在以褶皺方式做到的情況下也不會使其不符合規定。但是,褶皺必須只能被生產商原有的縫合線製成,而且必須在套裝或汗衫的內部製成。除了使用生產商的縫合線的修改以外,任何修改都被視為違規。褶皺不能在衣服的表面縫回來。
(h)肩帶處的加固和超過3cm剩餘的材料必須被翻到套裝的內部,而且不能在肩帶表面處縫回來,不超過3cm長度的可以在套裝外部伸出來。
T恤/助力裝備
任何顏色或多種顏色的T恤或助力裝備(助力裝備必須是一層彈性材料)必須在進行深蹲,臥推時穿在舉重服裡面。在硬拉中,男子可穿可不穿T恤/助力裝備,兩種結合是禁止的,女性必須在所有試舉中穿著T恤或助力裝備。
被技術委員會認可,並且在定期發布的認可設備及衣服清單裡的助力裝備可以在任何試舉中穿著, 所有用來定義T恤的條件同樣適用於助力裝備,助力裝備在穿上了舉重服以後不能長至覆蓋住臀部來提供額外的支撐。此外,縫合線只能放置於圖表中表明的位置。助力裝備只能用原始生產商的縫合線的褶皺讓他們的套筒變得緊繃(在汗衫內部),褶皺不能在衣服的表面縫回來。
T恤需要符合下列的條件:
(a)不能由任何橡膠處理的或類似彈性材料組成。
(b)不能有任何口袋,紐扣,拉鏈,項圈,或V領。
(c)不能有加強的縫合線。
(d)應為棉製,聚酯纖維,或者兩者混合物製成,斜紋粗棉布不能使用。
(e)不能有終止於肘部下方,或者位於三角肌的套筒,運動員在參加IPF比賽的時候不能把T恤的套筒卷至三角肌,T恤不能裡外顛倒穿著,深蹲和硬拉中使用的「助力裝備」可能是「無套筒」的。
(f)是無格式或運動員參加比賽的官方T恤或帶有運動員國家,國家或者地區的組織或贊助商的徽章或題詞,這樣是冒犯的或可能把該運動帶來不好的名聲,是不被允許的。贊助商商標必須遵從個人設備檢查裡的條款10(贊助商商標)。
臥推背心上任何從經過技術委員會認可的生產商原有的設計的修改或刮除都會使得該背心在比賽中不符合規定,背心的材料必須覆蓋著如箭頭2所示三角肌的所有區域。
三角內褲
一條任何棉,尼龍或聚酯的混合物製成的標準商業的「護襠」或標準商業的三角內褲(非拳擊短褲)必須在舉重服內穿著。
女性也可能穿著商業或運動胸罩。
泳褲或任何由橡膠處理得或類似彈性材料(束腰帶除外)的衣服不能穿著在舉重服內。
任何有支撐力的內力在IPF比賽中都是不能被使用的。
襪子
襪子可能被穿著。
(a)襪子可能由任何顏色或多種顏色製成,也可能有生廠商的商標。
(b)襪子不能長到與綁膝或膝蓋骨的支撐物有所接觸。
(c)完整腿長的長襪,緊身衣,緊身褲被嚴格禁止。
小腿長的襪子在進行硬拉時為了保護小腿必須穿著。
腰帶
參賽者可能會戴一條腰帶,如果戴腰帶的話,腰帶必須在舉重服外面。
材料和結構:
(a)腰帶主體應該由一層或多層的皮革,乙烯基,或其他類似非彈性材料膠合與/或縫製在一起。
(b)腰帶在表面或隱蔽的層壓結構裡不能有任何材料的額外的填料,背帶或支撐。
(c)腰帶扣必須在腰帶一段的尾部用螺栓或者縫合的方式附加在腰帶上。
(d)腰帶可能有單層或雙層排扣,或「快速釋放」類型的皮帶扣。(「快速釋放」指槓桿)。
(e)扣環必須在靠近皮帶扣的位置用螺栓或者縫合的方式附加在腰帶上。
(f)運動員的名字,國家,洲,或俱樂部可能在腰帶外側出現。.
尺寸:
1.腰帶最大寬度為10cm。
2.腰帶沿著主要長度的最大厚度為13mm。
3.皮帶扣的內部最大寬度為11cm。
4.皮帶扣的外部最大寬度為13cm。
5.扣環最大寬度為5cm。
6.腰帶末端和扣環遠端最大距離為25cm。
正確的測量點:
鞋子或靴子
鞋子或靴子必須被穿著。
(a)只能穿著運動鞋/運動靴;力量舉鞋/舉重鞋或硬拉鞋墊。以上指的是戶內運動鞋,例如摔跤/籃球鞋,登山靴不屬於這一分類。
(b)鞋子鞋底任何部分不得高於5cm。
(c)鞋底必須為平的,也就是沒有突出,不規則部分,或從標準設計中有刮除。
(d)不屬於生產商鞋子部分的寬鬆的內部鞋底的厚度限制為1cm。
綁膝和綁腕
只有商業上的單層橡皮圈機織織物,也就是由滌綸,棉,或兩者結合的材料或醫用皺紋紙製成的的綁腕和綁膝才被允許。
手腕
1.綁腕長度不能超過1m,寬度不能超過8cm,任何出於安全目的的套筒,尼龍扣/魔術貼必須包含在1m的長度內,為了安全,環圈可能被附加在綁腕上,環圈在實際試舉中不得超過拇指或手指。
2.標準商用護腕可能被佩戴,寬度不得超過12cm,綁腕和護腕的結合物不被允許。
3.手腕覆蓋物不得在腕關節中心處向上延伸超過10cm和向下延伸2cm並且不得在覆蓋的寬度上超過12cm。
膝蓋
4.綁膝長度不得超過2m,寬度不得超過8cm,不得在膝關節中心處向上延伸超過15cm和向下延伸15cm,並且在總覆蓋寬度上不得超過30cm。或者長度不超過30cm的彈性織物的膝蓋骨支撐物可能被佩戴。IPF認可的套膝允許佩戴。但綁膝和套膝的結合物被嚴格禁止,可能為「合成物」的氯丁橡膠只在套膝中被允許。
5.綁膝不能與襪子或舉重服接觸。
6.綁膝在身體的其他地方不能被使用。
有支撐力的綁腕/綁膝:
只有生產商官方註冊並且被技術委員會認可的才能允許在力量舉比賽中使用。
無支撐力的綁腕/綁膝:
醫用皺紋紙或繃帶和防汗帶不需要技術委員會的認可。
7.兩層醫用膠帶可能被大拇指上包裹。醫用膠帶或類似物在沒有陪審團或主裁判的官方允許下不能在身體其他地方使用。醫用膠帶不能用來幫助運動員拿住槓鈴。
8.事先由陪審團,官方醫生,值班的醫護人員或輔助醫護人員許可下,在保證醫用膠布不會給予運動員明顯優勢的情況時,身體有傷病時可以使用。
9.在沒有陪審團和值班的醫療人員的所有比賽中,主裁判擁有判斷是否可以使用醫用膠布的權力。
個人設備檢查
(a)比賽中每位運動員個人設備的檢查可能發生在運動員特定的體重類別比賽前20分鐘之內(設備檢查的時間可能在技術會議上宣布)。
(b)至少兩名裁判來履行這個任務,所有的物品在正式蓋章或標記之前都必須被檢查和認可。
(c)超過規定長度的綁膝/綁腕不能通過,但是可以被剪至正確的長度然後重新提交。
(d)任何被認為不潔或撕裂開的物品不能通過。
(e)在檢查結束時,已籤署的檢查單應該被提交到陪審團主席處。
(f)如果在檢查結束後,運動員穿著或使用任何不符合規定的物品(除了被裁判無意許可的物品)出現在比賽臺上,該運動員會被立刻取消本次比賽的參賽資格。
(g)在個人設備下提到的所有物品都需要被檢查。
(h)在試舉時,帽子是嚴禁戴上的。一些物品如手錶,人造珠寶,吹嘴,眼部飾品和女性衛生用品不需要檢查。
(i)在嘗試世界紀錄的試舉前,該運動員會被技術人員進行檢查,如果該運動員被發現身著或使用任何違規物品(除了被裁判無意許可的物品),該運動眼會被立刻取消本次比賽的參賽資格。
贊助商商標
(a)希望利用關於在個人設備上身著贊助商商標條款規定的國家或運動員必須請求秘書長的許可。申請必須在第一次比賽的發表前至少三個月提交,並且要伴隨著執行委員會決定的費用。根據許可被授予,該商標可能在IPF和國家或運動員都同意的位置適當的展示,該商標可以在本年剩餘時間內和下一年中使用,該費用應該包括贊助商和國家兩部分。
如果IPF認為某個商標品質低於需要的標準或違反之前IPF和任何承包商如電視或錦標賽的發起人之間的任何承諾,IPF保留拒絕批准的權利
IPF執行委員會保留限制商標尺寸的權利。國家或運動員可以免費展示國家的象徵或徽章。顯示在IPF許可的設備物品內已經支付過認可費用的生產商商標不需要額外的費用。
希望穿著贊助商商標的運動員必須呈現裁判檢查設備的現有許可,除非它在IPF認可清單裡。印刷或刺繡的在沒有支撐力的套裝,T恤和腰帶上不超過10cmx2cm的生產商商標不用遮擋起來。
帶有生產商象徵的商標也不用遮擋。
常規
(a)在身體或個人設備上使用油,油脂或其他的潤滑劑是被嚴格禁止的。
(b)只有嬰兒爽身粉,樹脂,滑石或碳酸鎂是可以用在身體和服裝上的物質,但不能用在綁膝/綁腕上。
(c)在鞋底使用任何形式的粘合劑是被嚴格禁止的,這條規定應用於任何粘合劑的製品如玻璃砂之,砂布等等,同樣包括的有樹脂和碳酸鎂。水的噴霧劑可以使用。
(d)力量舉設備中不能使用外來物質,這需要考慮除了定期用來清洗槓鈴,臥推凳,平臺的滅菌劑的所有物質。
(e)襪子和小腿間輕微的保護物可以被穿著。
力量舉比賽規則要求
深蹲
1.選手應當面對正前方。並且應該水平地將槓鈴扛在肩膀上,同時雙手牢牢抓住槓鈴,雙手可以放在兩槓鈴槓鈴片銅套之間的任意地方,但不可放置在槓鈴主體以外的地方。
2.在選手進行出槓後(選手可以申請保護者協助其進行出槓,包括槓鈴兩邊的裝卸者)必須向後走,然後穩穩地站立在即將進行深蹲動作的地方。當選手站穩且膝蓋完全鎖定(允許有輕微的抖動)後,主裁判會給出試舉開始的口令。口令包括手臂的下移和清晰的聲音「開始」。在得到開始口令之前,選手可以在即將進行深蹲的地方在規則允許的範圍內進行任意的調整,並且沒有任何懲罰。出於安全考慮,選手會被要求「重置」槓,口令伴隨著手臂的向後移動,如果5秒內選手沒有在正確的地方準備開始深蹲,主裁判需要解釋規則並且說明為什麼沒有給深蹲開始口令。
3.當選手聽到主裁判發出的深蹲開始的口令後,選手就要開始彎曲膝蓋,使身體下降,直到大腿上平面的髖角低於膝蓋上平面。試舉過程中只允許一次下降過程,該過程在膝蓋開始彎曲後即被視為開始。
4.選手須將槓鈴舉起到最高點後使膝蓋鎖定並恢復到起始狀態,在底部的二次發力反彈或者任意的槓鈴下降移動是不被允許的。當選手站穩(在深蹲動作完成)後,主裁判會給出回槓的口令。
5.回槓的口令包括手臂向後移動以及清晰的聲音「回」,選手需要將槓鈴放置回架子上,在口令給出後腳步的移動不會成為深蹲失敗的原因。出於安全考慮,選手可以要求保護者進行輔助性回槓。但在此過程中選手不得離開槓鈴。
6.最少應有兩名但不超過五名的保護者始終在臺上,裁判組可以自行定義保護者的數量是2,3,4,或5。
可能引起深蹲失敗的原因
1.在試舉開始或者結束時沒有聽從主裁判的口令。
2.在試舉時底部二次反彈,或者在槓鈴上升過程中槓鈴再次下降。
3.在試舉開始以及試舉完成時,身體站直而膝蓋沒有鎖定好。
4.向前,向後或向側面走。在腳跟和腳尖之間搖晃雙腳是禁止的。
5.在深蹲最低點髖角沒有低於膝蓋的上平面。如圖所示。
6.為了使選手蹲舉得更加輕鬆,保護者在主裁判的發出的兩個信號之間觸碰了選手。
7.手肘或者小臂接觸到大腿。如果接觸了但沒有對選手的試舉有協助作用,輕微的接觸是允許的。
8.在試舉結束後的掉槓滑槓。
9.裝備了不符合臥推裝備條例的物品。
圖片展示了槓鈴的位置,但不是確切規定的,以及深蹲的幅度要求。
臥推
1.臥推凳需要放置在面向前方或45度角面向前方的臺上。
2.選手背部包括頭,兩肩,兩臀接觸臥推凳。雙腳平直地放在地上(以鞋子的形狀狀態接觸地面是可以的),選手的雙手以及手指需要牢牢固定好握距,雙手在握好後拇指需要進行環握。握距在試舉過程中不允許改變。腳部的移動是被允許的但是雙腳必須保持平直地放在地上。當選手躺下時,頭髮不能藏在頭後方,推薦馬尾辮。
3.為了確保選手雙腳的穩定,選手需要穿著平底鞋,如果需要木塊墊高則最高不超過30釐米,以及在臺上標出一個最小為60 cm x 40 cm的區域。木塊規格有5 cm,10 cm,20 cm以及30 cm,木塊的製作需要可以放置雙腳以及可以在任意的國際賽事中使用。
4.最少應有兩名但不超過五名的保護者始終在臺上,當選手把自己按規則固定在臥推凳上後,可以點名要求某個保護者輔助其出槓,進行輔助性出槓的人需要平直出槓。
5.兩手之間的距離不得超過81 cm(雙手的食指都需要在81 cm的標示環內,如果要採用最大的握距,則雙手的食指都需要與81 cm標示環接觸)。禁止使用開握。
6.在出槓完成後,不論是否申請了輔助性的出槓,選手都需要將雙肘打直鎖定等待主裁判的口令。當選手固定好槓鈴以及雙肘完全鎖定後口令應當即時給出。出於安全考慮,選手可能會被要求「重置」槓鈴,此時的口令伴隨手臂的後移,如果五秒後選手仍然不在一個正確試舉的姿勢上,主裁判會解釋規則並說明為何沒有給出試舉開始的口令。
7.開始進行試舉的口令應當包括手臂的下放以及清晰的聲音「開始」。
8.當收到信號後,選手應當開始下放槓鈴至胸部或腹部的某一處(槓鈴不能碰觸腰帶),使其固定,之後主裁判會給出相應的信號以及口令「推」,選手必須將槓鈴推起到原始位置並且鎖定雙肘。當在推起後的最高點選手固定好槓鈴後,主裁判給出「回」的口令的同時伴隨著手臂的後移。
IPF殘疾人臥推錦標賽規則說明
臥推錦標賽不應該為殘疾人如盲人,偏癱人設立特別的組別,他們可以被協助走上,或走下臥推凳。協助的意思是「來自教練的幫助或者/以及使用拐杖或者輪椅」。比賽規則中普通人和殘疾人一視同仁。進行了下肢截肢手術的選手應當將他的義肢部分視為與普通參賽選手的身體一樣。但在稱重時應將義肢部分脫下,體重的補償性增加參見已編排好的表。詳見體重測量的第五條。但如果選手有幫助行動不便的義肢部分如雙腿固定器或類似的輔助性的義肢部分,在稱重時改義肢部分將被視作普通參賽選手的身體的一部分,因此應當穿著有該部分進行稱重。
臥推失敗原因
1.在試舉開始或者結束時沒有聽從主裁判的口令。
2.在推舉的過程中有任何位置的移動,即任何的頭部,肩部,臀部在臥推凳上的移動,或者雙手在槓鈴上的平移。
3.在胸部或腹部固定好槓鈴後將槓鈴重複的下降或者舉起以便更容易地舉起槓鈴。
4.在推起槓鈴的過程中槓鈴有任意的向下移動。
5.槓鈴沒有下降到胸部或腹部,即槓鈴沒有接觸到胸部或腹部,或者接觸到腰帶。
6.在將槓鈴推舉到最高點時雙手沒有打直,手肘沒有鎖定。
7.為了使選手推舉得更加輕鬆,保護者在主裁判的發出的兩個信號之間觸碰了選手。
8.選手雙腳對臥推凳或其組成部分的任何接觸。
9.蓄意使槓鈴接觸臥推架。
10.裝備了不符合臥推裝備條例的物品。
硬拉
1.選手應當面朝前方,槓鈴水平放置在選手的雙腳前,選手可自行選擇雙手的抓握方式進行抓握直到選手的身體完全站直。
2.選手試舉結束時膝蓋應當打直且肩部向背部鎖定。
3.主裁判給出的信號應當包含有手臂的下降以及清晰的口令「放」。信號在選手完全站好處於一個完成的位置並且將槓鈴完全固定之前不會給出。
4.任何使槓鈴上升或者故意性的嘗試都會被視作試舉的開始。在試舉開始直到選手完全站直鎖定好膝蓋的這段時間內不允許槓鈴有任何的向下移動。如果槓鈴在肩部鎖定的過程中有下沉趨勢(允許輕微的下移),這不會成為硬拉失敗的原因。
硬拉失敗的原因
1.在槓鈴到達最高點前有任意的下移。
2.在站直後肩部無法向背部鎖定。
3.在舉起槓鈴後膝關節無法完全伸直鎖定。
4.在試舉過程中使用大腿支撐槓鈴。如果在舉起過程中槓鈴的邊緣觸碰到了大腿,但並沒有產生支撐,這不會成為硬拉失敗的原因。選手在出現爭議判罰時應當無條件聽從裁判組的最終決定。
5.向前,向後,水平移動雙腳。腳尖和腳跟的搖晃是允許的。在口令「放」發出之後的腳步移動不會成為硬拉失敗的原因。
6.在收到主裁判信號前將槓鈴下放。
7.雙手無控制地將槓鈴下放至地面,即直接將手掌鬆開。
8.裝備了不符合臥推裝備條例的物品。
該圖說明了使用大腿支撐槓鈴的意思
稱重
1.稱重時選手不得早於該級別開賽前的兩個小時進行稱重,所有參賽選手必須參加稱重,稱重必須有2或3個裁判組成員的出席,多個體重級別可能被放到同一個比賽項目中混合參賽。
2.對於稱重未能符合體重要求的選手,將會在當時進行重新稱重的抽籤。抽籤同時決定了當選手要求的重量是相等時的上場的先後順序。
3.稱重的時長為一個半小時。
4.當輪到了該名選手進行稱重時,選手將會被帶入一個房間,房門關閉,房內只留有選手本人,他的教練或經紀人,2或3個出席的裁判組成員。出於衛生考慮,選手稱重時需要穿著長襪或在體重秤上墊上紙巾。
5.根據規則說明書,在稱重時選手可以全裸或者僅著內褲進行稱重,只要穿著的衣物不會明顯地改變選手的體重即可。如果對於貼身內衣的重量有疑問,可能會要求一次全裸的稱重。在女子選手參加的比賽當中,為了使官方紀錄人員全為女性,稱重的程序可能有所改變。為此可以增加指定的女性(不一定要求是裁判)官員。殘疾人/截肢選手參加臥推比賽的體重補償見下表:
單個腳踝以下的截肢=自身體重的1/54
單個膝關節以下的截肢=自身體重的1/36
單個膝關節以上的截肢=自身體重的1/18
單個髖關節以下的截肢=自身體重的1/9
如果選手有幫助行動不便的義肢部分如雙腿固定器或類似的輔助性的義肢部分,在稱重時改義肢部分將被視作普通參賽選手的身體的一部分,因此應當穿著有該部分進行稱重。
6.每名選手只能測量一次體重。只允許因為體重太輕或太重超過了該級別限制的選手進行第二次的稱重。這些選手必須在一個半小時的稱重時間內使自己的體重達到該級別的限制,否則將會將該選手此次比賽的參賽資格取消。選手體重的重新測量只能按照時間順序依次進行,如果他不能在稱重的一個半小時內到達比賽現場,那麼他就只能在一個半小時的稱重時間以外進行稱重,但是根據現場稱重人數的問題,該選手可能被拒絕進行稱重。在裁判組進行商議後,該選手有可能進行一次稱重。各選手的稱重結果在該級別的全部選手稱重完成之前不可公布。
7.選手需要為他在賽前21天前的報名等級進行的稱重。有時B&C等級會比A等級的選手在一個另外而且更早的時間進行比賽,在這種情況下,A組的選手必須至少有8人而不得超過12人。
8.在比賽正式進行之前,選手應先檢查深蹲架以及臥推架的高度是否適合。架子的高度表必須在選手和他的教練或經紀人進行檢查後籤字確認或重新起草。這是參賽方需要自行商議的。這份最終確認版的官方文件一式三份,需要交給陪審團,主持人以及現場調度人。
比賽中的其他規則
回合性規則
(a)在稱重時,選手或選手的教練需要確認該名選手的三項試舉的首把試舉重量。這三個重量需要被填入試舉卡當中,需要選手或他的教練在稱重時進行籤字確認並將卡片交還給賽事組委會。主持人手中的卡片為選手第一次試舉的卡片。隨後會給選手發總共11張卡片,3張深蹲使用,3張臥推使用,5張硬拉使用。通過使用不同顏色的卡片將不同的項目區別開來。首把試舉結束後,選手和他的教練需要決定第二把試舉的重量申請並提出申請。該重量需要填入先前發出的卡片當中並在一分鐘的時間內交給賽事的秘書或者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員。三個項目的三把試舉以上規則同樣適用。在規定時間內第二把試舉的重量由選手和他的教練進行決定。在此規則下,重複的申請是禁止的,試舉卡會被直接交給確定的執法官員。值得注意的是第一個空格僅僅是為了選手可能第一次更改他的試舉而設立的。同樣的,硬拉一欄中的第四個和第五個格子是為了在第三次硬拉試舉中可能進行兩次修改而設立的。在臥推錦標賽中,卡片的設立與下面的圖片中的硬拉相似。
試舉卡
(b)當10個或者更多的選手在一個項目中同時試舉時,組別可能由選手數目相近而組成。但是當15個或者更多的選手在一個組別中時,組別必須區分開。單個項目可以由單個體重等級分開試舉也可以混合多個體重等級同時試舉,具體情況由比賽的組織者的具體書面說明而定。在臥推錦標賽中,組別可能可以多至20人。組別應由最近12個月內參賽者達到的國家級或國際級錦標賽中的最好成績進行劃分。總成績最低者須組成第一組進行試舉而成績越高者組成的組別越靠後。如果選手並未提供近期12個月的最好成績則自動排在第一組中進行試舉。
(c)各選手第一輪進行第一次試舉,第二輪進行第二次試舉,第三輪進行第三次試舉。
(d)若一個組別中的選手少於6人,每輪結束後增加補償性的休息時間如下:5名選手增加1分鐘,4名選手增加2分鐘,3名選手增加3分鐘。每輪結束後補償性的休息時間最多增加3分鐘。選手在補償性的休息時間計時開始時就可以開始進行裝備的整理了,記住補償性的休息時間最多只有三分鐘。在組別組成比較複雜的時候,3分鐘的補償性休息時間結束後開始重新裝卸片,在裝卸片的工作結束1分鐘後開始進行試舉。
(e)在試舉的過程中,槓鈴總重量必須不斷增加,除非有像條款(i)所中表述的情況出現,否則每回合試舉過程中槓鈴的總重量是不可以下降的,並且也只能在該回合試舉全部結束時進行下調。
(f)試舉順序由在該回合選手確定試舉的重量所決定。如果兩個選手選擇了同樣的試舉重量,在稱重抽籤時抽到數字較小的選手先進行試舉。在硬拉項目時,因有兩把試舉可以改變重量,但是如果選手決定通過原先要求的重量進行了順序的編排,則在他之前有數字較小的選手確定了重量並進行試舉,該選手不能將重量降低至與數字較小的選手相同。
例子:
籤數為5的A選手要求了250kg的硬拉;
籤數為2的B選手要求了252.5kg的硬拉;
A選手250kg硬拉失敗,B選手為了能獲勝能將重量調整至250kg嗎?
不能。硬拉的試舉順序依然以籤數優先
(g)如果選手試舉失敗,而他在下一輪比賽前他不能再一次進行試舉。
(h)如果某一輪比賽中的試舉是由於裝片錯誤,保護者的保護失誤,器材方面的問題而導致的,選手在之後會有一次負重正確的試舉機會;如果裝片是錯誤的並且選手的試舉並沒有開始,則選手可以選擇是繼續進行試舉還是在這個試舉回合結束後再進行嘗試。在所有情況下,選手只能在回合結束時獲得額外的一把試舉機會。如果發生上述情況的選手本身就是這一試舉回合的最後一名選手,他在回合結束後會獲得3分鐘的休息時間再進行額外的試舉,倒數第二名選手獲得2分鐘的休息時間,倒數第三名選手獲得1分鐘的休息時間。在這種情況下選手有足夠的時間進行調整,在補償性的休息時間中槓鈴負重會被儘快的調整到應有的重量,在這之後會開始試舉。補償性的休息時間會像慣例一樣在試舉之前加入1分鐘的時間。當時鐘開始計時時這1分鐘也計入選手試舉的時間當中。因此選手在進行試舉前會有4分鐘的準備時間,只要在選手準備好後就可以開始進行試舉了。倒數第二個選手有3分鐘,倒數第三個選手有2分鐘,其他的選手都只有常規時間中的1分鐘進行試舉準備。
(i)選手在首次試舉前有一次更改任意一把試舉重量的機會。這個更改可以比之前的原定的要高或者要低,從第一輪開始之後的每一輪試舉中會根據更改後的重量進行重新調節。如果該選手在第一組,他可以在第一輪的個人第一次試舉前三分鐘內的任意時間進行調整。在其他組別的選手根據最近組別的該項目三輪試舉結束後可做相似的調整。主持人應當對該事件的各種截止時間進行聲明。如果並沒有說明這些截止時間,之後會給出一個官方的更改說明,選手可在這個說明給出後的一分鐘內進行重量的調整。
(j)選手在他進行第二把和第三把試舉之前的一分鐘內需要提交第二三把試舉的重量,一分鐘從信號燈燈光被激活的瞬間開始計時。如果在一分鐘的規定時間內沒有提交之後的試舉重量,則下一把重量在原有基礎上加上2.5kg。如果選手的上一把試舉失敗且在一分鐘的規定時間內沒有進行重量的提交,則下一把試舉的重量會延續之前失敗的重量。
(k)若在第二輪遞交重量,則三把試舉的重量都不能被改變。類似的,深蹲和臥推的三輪試舉都不可被改變。在此規則下,只要一個試舉重量被上交了,則它不可被撤回。槓鈴應該裝卸到上交了的試舉重量,時鐘開始計時。
(l)在硬拉的試舉中,選手允許進行兩次重量的更改。選手更改的重量可以比之前提交三把試舉的重量更高或者更低。但是以上的更改僅可以發生在主持人讀出選手需要試舉的重量並且選手尚未走上比賽臺進行試舉。
(m)在臥推單項錦標賽中,規則大體上與傳統的三項力量舉比賽規則一樣。但是,在三個試舉回合中有兩個試舉是被允許的,詳細的規則與(m)中硬拉的規則一致。
(n)如果一個試舉項目僅包含了單個組別,即最多有14個選手組成的時候,不同的項目之間至少要有20分鐘的間隔時間以便於比賽場地的組織準備和選手的充分熱身。
(o)當有兩個及以上的組別在同一個項目同一個場地進行比賽時,比賽的進行會依照組別中的重複原則進行,每輪之間除了必要的場地安排以外在兩輪之間不留任何時間。
例如有兩個組別在進行同一個比賽項目,第一組會首先完成三輪深蹲的試舉,第二組選手會緊接著進行三輪深蹲的試舉。然後比賽場地立刻開始為臥推比賽做準備,之後第一組選手會開始他們三輪的臥推試舉,類似的,第二組選手會緊跟著第一組選手進行他們三輪的臥推試舉。然後比賽場地開始為硬拉比賽做準備,之後第一組選手會開始他們三輪的硬拉試舉,類似的,第二組選手會緊跟著第一組選手進行他們三輪的硬拉試舉。這個競賽系統因此可以減少除了安排比賽場地所必須的時間以外的任何不必要時間的流失。
賽事組委會中的輔助協調人員應當按照如下幾點要求組成:
(a)主持人/比賽通知通告員,國家或國際級的裁判,能同時使用英語以及比賽當地語言進行交流。
(b)賽事組委會秘書長,國家或國際級的裁判,能更好地同時使用英語以及比賽當地語言進行交流和書寫。
(c)計時員(有資歷的裁判)。
(d)執法者/裁判長。
(e)記錄員。
(f)保護者/裝卸片人員。著裝標準——有統一標識顏色的緊身T恤或者普通的T恤。有統一標識顏色的運動長褲。訓練鞋或者運動鞋。經過陪審團的商議後可以在炎熱天氣時穿著運動短褲。
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增加工作人員。
(g)技術總督(國際認證的裁判)。
官方人員的義務:
(a)主持人具有使比賽有效率的進行的責任。他的作用是作為比賽中程序的引導者以及根據參賽選手重量的選擇(如果有必要的話要考慮抽籤數字)以合適的順序進行出場的編排。對選手下一輪試舉選擇的重量進行聲明確認。當槓鈴重量已經準備好,比賽場地已經做好了比賽的準備,主裁判會與主持人進行確認。當主持人對槓鈴重量進行了聲明並且通知了選手上場比賽時,時鐘開始計時。
為了確認澄清——當主持人聲明了槓鈴已經「準備好了/裝卸完成」後,選手就要開始進行試舉了。主持人聲明確認的槓鈴重量需要在屏幕上明顯地展示出來,同時顯示選手的姓名和籤號。
(b)技術總督的義務是在比賽前召開技術說明會議。如果賽事技術委員會或者其中的成員缺席,技術總督可以在委員會的名單表中將這些缺席的成員編輯,並且聲明他們退出此次賽事。他應該將在比賽時必要的「裁判及裁判名單」完成並且將各個級別的裁判安排好。在技術說明會議之後且當最終的成員組的名單被編輯入冊後,組委會會下發一張表格,這張表格包括器材檢測表,架子的高度和各級別的試舉順序,一個級別的所有參賽選手的名字都編輯在其中。抽籤籤號可能在此時也會被寫出以便於進行試舉順序的編排。同時技術總督應當為主持人製作出該級別所有選手的參賽卡。以上的所有紙質文件以及數量充足的試舉卡片會根據比賽中設立的不同級別,分開裝在一個信封中呈遞給該級別的總裁判。技術總督會介入並且告誡在每個級別的負責人該級別需要注意的問題。其中賽前會議的組織者需要準備好一些必要的提綱以及文件以便於技術總督更好的完成他的工作。一份完整的包含有所有關係網絡的文件可以從賽事技術委員會一直聯繫到賽前會議的組織者。
(c)計時員需要精確記錄好通知選手槓鈴已經準備好到選手準備開始試舉之間的空隙。同時他需要記錄所有有記錄要求的時間,比如選手在試舉完成後需要在30秒的時間內離開比賽臺面。在開始計時之後,計時器只能因為計時時間到,選手開始試舉,主裁判的命令要求而停止。通常來說,檢查深蹲架的高度對於選手和他的教練來說是十分重要的事情,只要通知槓鈴已經準備好了,計時器就會開始計時。關於架子的其他任何決定只能在選手規定的一分鐘之內進行。除非選手已經將架子的高度起草好但是保護者/裝卸人員錯誤安裝。這也是為什麼架子的高度表需要選手或者他的教練進行起草和籤字。這是一個官方文件,在產生任何爭論的時候都會被承認。選手在主持人通知選手上槓後選手有一分鐘的時間進行準備。如果選手沒有在規定時間內開始試舉,則計時員會說出時間,主裁判也會給出一個清晰可聞的口令「回槓」,並伴隨著手臂的向後移動。此次試舉會被認為是「失敗」並且失去了此次試舉資格。如果選手在規定時間內開始了試舉,計時器將會停下。試舉確切開始的標誌根據不同的試舉動作而定。在臥推和深蹲中,試舉開始的標誌為主裁判的開始信號。詳見「裁判」中的條例3而在硬拉中,試舉開始的標誌為選手開始嘗試舉起槓鈴。
(d)資料收集員負責從各個選手或他們的教練手中收集該選手的的試舉重量並且立刻交給主持人。各個選手在一次試舉與主持人發出試舉要求之間有一分鐘的時間通過資料收集員上交下一把試舉的重量。
(e)計分人員負責精確記錄比賽的進展,在結束的時候,確保三位裁判在比賽記錄表,紀錄確認表,以及其他任何需要籤字的文件上簽名。在裁判離開之前,主持人應當對該事件的效力做出聲明。
保護者/裝卸者負責進行槓鈴的裝片和卸片,根據要求校正深蹲和臥推的槓位。當主裁判有要求時清理比賽臺面和槓鈴,以及確保比賽的臺面在任何時候都呈現出一個良好的狀態,同時保持著乾淨和整潔。在任何時候都不允許有少於兩名或多於五名的保護者/裝卸者在比賽臺上。
當選手準備好開始試舉後,保護者/裝卸者可以輔助選手將槓鈴從架子上移開,他們也可以在選手試舉完成後輔助進行回槓,但是,他們不能在選手的真實試舉過程中,即在開始試舉和完成試舉的兩個信號之間,觸碰選手本人或槓鈴。在此規則下,僅當選手處於一個危險狀態看上去會使其受傷時,或者主裁判和選手任意一人發出要求信號,保護者/裝卸者可以上前幫助選手離開槓鈴。如果選手認為自己可以成功完成試舉而保護者/裝卸者錯誤地上前保護了選手,則選手可以通過陪審團的商議後在回合結束時獲得一次補償性的試舉。
(f)技術監督員應當在選手登上比賽臺之前確保選手已被通知,且在裝備的佩戴無誤。他/她也必須參與器械的控制。
當比賽臺上正在進行比賽時,僅允許選手以及他的教練,陪審團成員,官方裁判,保護者/裝卸者以及技術監督員在比賽臺的周圍或臺上。各選手的教練需要留在由陪審團成員或者官方人員指定的教練區中。教練區的選擇需要確保讓教練員在裡面時能非常良好的觀察到選手的狀況以便於給出可能的技術細節的指導以及相關信號的發出(例如深蹲的深度)。
在國際賽事中教練應當穿著該國家的運動隊隊服或者由IPF提供的T恤,也可以選擇短袖運動褲或者由IPF提供的T恤,同時教練的穿著必須遵循該原則,否則將有可能被技術監督員或者陪審團成員驅逐出熱身室以及比賽的區域。
2.選手不得纏綁膝,在大家的視野中完成參賽服裝以及套膝的調整。在此規則下的例外是他可能調整他的腰帶。
3.在國際賽事中由兩名選手或兩個國家在不同的體重等級中競賽,選手的試舉交替進行而無關試舉的要求的重量。在初次試舉要求重量最輕的選手首先進行試舉,從此次試舉之後開始交替順序進行試舉。
4.在IPF認證的競賽中,槓鈴的重量必須是2.5kg的整倍倍數。除非是為了打破紀錄,否則所有相鄰試舉之間的最小加重重量為2.5kg。
(a)在破紀錄的試舉當中,槓鈴的總重量必須至少比現有的紀錄多出0.5kg。
(b)在比賽的過程中,選手可以以非2.5kg整倍倍數的加重要求一個破紀錄的試舉。如果該試舉成功,會同時加入該項目以及總成績紀錄中。
(c)破紀錄的試舉可以在選手的任意或者全部試舉中發生。
(d)選手只能在他所參加的比賽性質中以低於2.5kg的重量增長打破該比賽的紀錄,例如大師組選手在公開賽中不得以低於2.5kg的重量增長打破大師組紀錄。
(e)在體重公示後的一個回合中,所有申請不是以2.5kg加重而打破紀錄的試舉,在此輪試舉前有一個選手達到了試舉重量後,申請的重量都會自動調整到距離該重量最近的2.5kg倍數的重量。
例子1:目前紀錄為302.5kg
A選手第一輪試舉了300kg,然後遞交申請試舉303.5kg,B選手在第一回合中試舉305kg成功。
A選手第二輪試舉的重量自動降低到302.5kg。
例子2:目前紀錄為300kg
A選手在例子1中的情景中試舉完成300kg後遞交申請試舉僅加重了1kg(301kg),B選手在第一回合中試舉305kg成功,則A選手的重量自動調整到距離其最近的2.5kg倍數重量,302.5kg。
5.主裁判只對在裝卸片的錯誤或者主持人不正確的聲明發生後的決定負責。他的決定會給到主持人手上幫助主持人做出得體的聲明。
裝卸片錯誤的例子:
(a)如果槓鈴的實際重量在裝片中比選手一開始申請的重量要輕並且選手試舉成功,選手可以選擇接受該試舉成功的重量或者再次選擇嘗試一開始申請的重量。如果該把試舉不成功,選手會在之後獲得一次重新嘗試一開始申請的重量的試舉機會。在因裝片錯誤而導致上述的任一情況發生後,選手都只能在每輪試舉結束後獲得一次額外的試舉機會。
(b)如果槓鈴的實際重量在裝片中比選手一開始申請的重量要重並且選手試舉成功,選手自動獲得該把試舉的成績。但是,如果有選手要求了相同重量的試舉,該把試舉成功的成績可能被下調。在因裝片錯誤而導致試舉失敗後,選手只能在每輪試舉結束後獲得一次額外的試舉機會。
(c)如果槓鈴兩邊的負重不一樣;槓鈴和槓鈴片在試舉過程中發生損壞;比賽臺沒有準備好,在以上的這些情況發生了的條件下,選手試舉成功,選手可以選擇接受該試舉成功的重量或者再次選擇嘗試一開始申請的重量。如果試舉成功的重量不是2.5kg的整倍倍數,那麼低於該重量並且離該重量最近的2.5kg的整倍倍數重量會被寫在登記表上。在因裝片錯誤而導致試舉失敗後,選手只能在每輪試舉結束後獲得一次額外的試舉機會。
(d)如果主持人發出的聲明中錯誤的報出了比選手一開始申請的重量要輕或者要重。主裁判會對該錯誤發出與裝卸片錯誤一樣的最終決議。
(e)如果發生了任何的情況導致選手以及他的教練無法在比賽臺的周圍停留以跟上比賽的進度,或者因為主持人忽略了該名選手而沒有報出正確的重量,則該重量可以被適量的降低且選手能進行試舉,且不僅在回合結束時。
6.在任意一項試舉中有三次失敗的試舉將會自動將選手從所有的比賽中移出。如果他仍然想繼續完成試舉的話,他依然可以繼續在單項的比賽中繼續試舉,即他的試舉重量必須在他合理的能力範圍內。如果他提出了一個值得商榷的重量陪審團會作出決定。
7.只要槓鈴已經從架子上移動了,選手在規定位置完成試舉之前將不會從保護者/裝卸者處得到其他的幫助。
8.在試舉結束後,選手需要在30秒內離開臺面;如果沒有遵守這個規則則該試舉可能在陪審團的商議後被取消。這條規定是為了一些可能在試舉過程中受了傷,或者一部分殘疾人,例如盲人。
如果在熱身過程以及比賽中,有選手遭受了傷痛困擾或者出現了其他可能意味著選手處於危險狀態,可能影響到選手的身體健康以及日後生活的不良或者危險信號,官方醫護人員有權進行檢查測試。如果醫護人員認為選手繼續進行比賽是一種不明智的決定,則他可以通過與陪審團的商議後堅持決定讓選手退出比賽。團隊經理和教練必須被正式地通知這一消息。為了防止血液中的汙物相互傳染,需要用普通清潔劑和水按照1:10的比例相互混合或者用紙巾擦拭來清理槓鈴和比賽檯面上的血液,在熱身場地時這些工作應該「偶爾」安排。
9.任何選手或教練,因為他們的不端行為而可能導致比賽的信譽度下降會被正式警告。如果該不端行為沒有停止,陪審團,或者代理裁判,可以取消選手和教練的參賽資格並且要求他們離開比賽場地。警告以及取消參賽資格兩個信息都必須正式地通知團隊經理。
10.陪審團和裁判在多數人認為該選手的不端行為已經十分嚴重以至於可以直接給出取消參賽資格的程度時可以不發出正式警告而直接取消該選手的參賽資格。取消參賽資格的信息必須正式地通知團隊經理。
11.在國際比賽中,所有反對裁判的申訴,對比賽進程持有意見,或者反對任何人或者任意參與到比賽中的人的行為都必須上報到陪審團。裁判可能會要求申訴人將該申訴寫下,申訴或者意見都必須由團隊經理,教練或者代理人,以及選手向陪審團的主席提出。這需要在申訴和意見提出後立刻完成。除非依照以上要求進行申訴,否則申訴和意見都不會被考慮。
12.如果認為是必要的,陪審團可以暫緩比賽的進程進而對申訴進行裁決。在決定做出且陪審團全體成員一致認可後,陪審團會回到比賽現場同時主席會對該意見進行回復。陪審團的裁決具有最高效力同時除陪審團外的任何人不具有接受申訴的權力。在比賽被暫緩重新開始後,下一位進行試舉的選手會在繼續開始試舉前獲得三分鐘的時間。在比賽中對對手團隊的選手或者工作人員提出負面意見,紙質的提交需要附上統共75歐元或者匯率換算之後與之相等的貨幣。在陪審團做出裁決時應當考慮該草案是惡作劇或者是無聊的意見,之後陪審團將會做出決定是將總額的一部分或者是全部捐獻給IPF。
裁判
裁判
1.裁判的數量為3位,一位主裁判或中心裁判和兩位邊裁判,他們的國際裁判卡和技術管理人員的證件應該在有效期內,並且放置在裁判桌上。
2.主裁判負責在三項試舉中發出必要的口令。
3.三項試舉需要的口令如下:
試舉
開始
完成
深蹲
需要有手部向下的動作並且發出聲音信號「squat」
需要有手部向後的動作並且發出聲音信號「rack」
臥推
需要有手部向下的動作並且發出聲音信號「start」
期間,
當槓鈴靜止在胸部時,聲音信號「press」
需要有手部向後的動作並且發出聲音信號「rack」
硬拉
無信號
需要有手部向下的動作並且發出聲音信號「down」
當運動員在深蹲或硬拉中試舉失敗時,口令為「rack」。
4.一旦在試舉完成時,槓鈴被重新放到深蹲架/臥推架上或地板上的時候。裁判們會通過燈的方式宣布他們的判決,白燈為試舉成功,紅燈為試舉失敗,在試舉失敗後,裁判會舉起卡片告知失敗的原因。
5.三位裁判出於視角考慮,在三項試舉時可以坐在平臺的任何地方,但是主裁判必須考慮到讓選手在深蹲和硬拉時能夠看到自己,並且邊裁應該考慮到讓主裁看到自己以便主裁能看到他們舉起的手。
6.在比賽前,三位裁判必須共同確定:
(a)平臺和比賽設備要在各方面符合規則,槓鈴杆和槓鈴片做重量差異檢查,丟棄有缺陷的設備,備用槓鈴和卡扣需要放在一旁準備好以防原來用的槓鈴或卡扣損壞。
(b)體重秤正常工作並且準確(目前認證)。
(c)在限定的體重和時間內運動員進行稱重。
(d)運動員的個人設備要在各方面符合規則,運動員要確保他們在平臺上穿戴的所有物品都經過了裁判的檢查,運動員如果被發現穿戴了沒有經過檢查的物品將會被判犯規,也就是取消最後一次試舉的機會。
7.比賽過程中,三委裁判必須共同確定:
(a)槓鈴上加載的重量和揚聲器中宣布的重量一致,為了此目的,可能會把加載表發給裁判,這是三位裁判共同的責任。
在平臺上運動員得個人設備符合規則,如果有任何裁判有理由的懷疑選手在這方面是否誠實,這位裁判必須在試舉完成後告知主裁判他的懷疑,陪審團主席可能會檢查該選手的個人設備,如果該選手被發現穿戴了任何不符合規定的物品(除被檢查的裁判非有意的錯誤使其通過),該選手會立刻被取消這次比賽的資格。如果是穿戴任何檢查裁判錯誤使其通過的物品並且該試舉成功,那麼該試舉將不被認可並且該選手在回合最後將會被授予一次新的試舉機會(去除不符合規定的物品)。
該選手在被允許登上平臺前,其服裝會被詳細檢查,並且需要技術委員會證明其符合規定。
8.在深蹲和硬拉開始之前,邊裁會舉起手並且保持著直到運動員處在開始試舉的正確位置上,如果裁判中的多數認為有錯誤存在,主裁判不會給出開始試舉的信號,運動員擁有一定的時間來調整槓鈴或者腳部的位置來接受開始的信號,一旦試舉開始,邊裁不會再試舉進行過程中提醒有錯誤。
9.裁判應拒絕評論並且不能接收任何關於比賽進程的文件和口頭說明,所以在記分牌上排洩出每位選手的數字和名字是很必要的,這樣裁判能夠注意試舉的順序。
10.每位裁判不能試圖影響其他裁判的決定。
11.主裁判可以向邊裁,陪審團或其他任何官方人員諮詢以促進比賽的進行。
12.主裁判可以判斷並命令槓鈴和/或平臺需要清理,如果有運動員或教練申請槓鈴和/或平臺需要清理,該申請必須經由主裁判而不是保護者/加載者,在硬拉的最後一回合,每次試舉前都要把槓鈴清理一遍,在其他任意兩回合中,由運動員或教練決定。
13.試舉完成後,三委裁判應籤署計分單,紀錄證書或其他任何需要籤名的文件。
14.在國際比賽中,裁判將由技術委員會選取,並且裁判必須在國際或國家錦標賽中擔任過裁判工作。
15.在國際比賽中,同樣國籍的兩名裁判不能在有超過兩個國家的運動員的類別比賽中執法。如果一個類別有多個組,所有組都應該由相同裁判執法,如果必須要換裁判,那只能在每一個項目結束時進行替換。
16.在某一類別比賽中作為主裁判並不妨礙在另一類別比賽中作為邊裁。
17.在世錦賽,或其他可能產生世界紀錄的錦標賽中,只有IPF1級或二級裁判可以執法,每個國家最多能夠提名3位裁判進行世錦賽中的工作,外加一位一級裁判加入陪審團,如果數量不足,所有提名參加錦標賽的裁判都必須至少待命2天。
18.裁判和陪審團成員都需要一致著裝如下:
男子,冬天:左胸佩戴IPF徽章,深藍色上衣,
灰色褲子,白色襯衫和IPF領帶。
男子,夏天:灰色褲子,白色襯衫和IPF領帶。
女子,冬天:左胸佩戴IPF徽章,深藍色上衣。
灰色裙子,白色女襯衫或襯衫,和合適的領帶/圍巾。
女子,夏天:灰色裙子或褲子和白色女襯衫或襯衫。
一級裁判的IPF徽章和圍巾/領帶為紅色,二級裁判為藍色,陪審團決定衣著為夏季還是冬季,運動鞋和上衣和褲子並不搭配!必須穿著黑色襪子和黑色鞋子。
19.二級裁判的任職資格為:
(a) 至少持續兩年作為國家級裁判,在此期間內至少作為裁判執法兩次國家級力量舉錦標賽。
(b)必須由他的國家聯合會推薦。
(c)必須用英語經過2級手寫/電腦考試和在世錦賽,州錦標賽,或地區錦標賽進行實踐檢驗。
(d)在筆試和實踐檢驗中需要拿到90%或以上的分數。
20.一級裁判的任職資格為:
(a) 作為二級裁判必須良好的持續至少4年的時間。
(b)必須執法至少4場國際錦標賽(世界臥推錦標賽排除在外)。
(c)必須在任何世界錦標賽(世界臥推錦標賽排除在外),州錦標賽,地區運動會或國際比賽中進行實踐檢驗。
(d)必須判決至少75次試舉,其中35次必須為深蹲(作為主裁判)。
第一回合試舉不計入內
(e)應試者在設備檢查,稱重和比賽時會接受主考人的評分(25分),每一次違反技術規則都會扣0.5分,主考人是IPF技術委員會的成員或IPF技術委員會和註冊裁判官方指定的。
(f)應試者必須在全部檢察中至少拿到90%的分數,包括有75分是在比賽中其做的判決和陪審團決定相比較而不是與比賽中其他裁判的判決相比較,另外25分來自他的判決和在必要任務中的表現,例如裝備檢查,稱重,比賽掌控等。
(g)必須由其國家聯合會的技術委員會主席和註冊裁判在其考試前3個月提名,提名的基礎如下:
1.應試者能勝任裁判的工作。
2.二級裁判優先級排序。
3.可以在將來的國際比賽中作為裁判。
4.基本的英文溝通能力。
(h)一級裁判應試者要求為他/她能掌握英語交談能力的標準為在爭論時能夠完全理解內容,特別是被要求進行陪審團工作時,在這方面,主考官會負責判斷應試者的熟練程度。
21.IPF所選擇進行考驗的應試者受下列條件的支配:
(a)收到提名的數量。
(b)考試可用位置的數量。
(c)當前在各個國家一級裁判的要求。
22.考試程序如下:
(a)二級
手寫/電腦考試只有在被IPF技術委員會和註冊裁判指派為主考官的引導下完成和綜合規則後才能進行。
實踐檢驗在手寫/電腦考試後在比賽中進行,應試者將作為邊裁判決100次試舉,其中40次必須為深蹲,應試者將會被陪審團詳細檢查並且在與多數審查裁判的決定比較中至少拿到90%的分數,裁決將會在第一回合試舉開始,二級考試的手寫/電腦和實際檢驗只能在國際或地區的力量舉錦標賽中聯共同進行。
(b)一級
應試者的實踐檢驗會在任意世界錦標賽(世界臥推錦標賽除外),州錦標賽,地區運動會或國際比賽中進行。應試者將會被陪審團詳細檢查並且所有的判決在與陪審團成員中多數的決定的比較中起碼得到90%以上的分數,這包括在處理其他任務時的表現,例如裝備檢查,稱重程序。
裁決將會在第一回合試舉開始。
23.考試費用應該在考試前交給主考官,所有考試的計分單都由審查裁判打分,當打分完成,應試者將被告知結果,考試計分單將被送至裁判註冊處。
考試費用交由IPF財務主管。
24.在接受到檢查結果後,裁判註冊處會通知應試者國家秘書聯合會結果並且將相應的證書寄送給應試者。
25.應試者的實際檢驗會由陪審團仔細檢查(一級)或指定的審查裁判(二級)決定應試者成功或失敗。
26.根據通過的考試,裁判的晉升日期應為考試日期。
27.考試失敗的應試者在下次考試前至少需要等待六個月。
28 .註冊:
(a)所有裁判必須重新再IPF註冊以保持現有的資格並且水平處於一個可接受的標準。
(b)重新註冊將發生在奧運會當年的第一個一月。
(c)每位裁判的國家聯合會都要負責將50歐元的註冊費交至IPF財務主管處並重新開始在他前一次註冊期至IPF裁判註冊處他的國際和國家經驗。國家裁判聯合會的責任是為每位裁判將必須寄出的50歐元裁判審核費給IPF的會計處,同時附上他在審核期內所擁有的國際以及國家賽事經驗寄給IPF裁判審核處。
(d)在四年中不活躍或沒有重新註冊的裁判的證書將會被沒收,然後需要重新考試。
(e)在每個奧運年的第一個一月之前12個月內下發的卡片,在下一個奧運年的第一個一月之前不需要更新。
29.IPF裁判註冊處應該為每個國家聯合會提供:
(a)現有的認可裁判的名單,每年更新一次。
(b)一份需要重新註冊來保持認可的裁判名單。
國際級裁判,包括一級和二級,在奧運年之前四年時間內必須至少執法兩次國際和兩次國家級力量舉錦標賽,這樣才能重新註冊,一次國家級臥推錦標賽可以被允許,一次無裝備比賽也可以被允許。
裁判以及IPF技術委員會
裁判
1.在世界或者洲際比賽中,在三項試舉中都會指定一名陪審團成員在場邊進行指導。
2.裁判團成員應當包括三或五個級別中的一名裁判,在技術委員會的代理中,該三或五名裁判中擁有最老資格的成員被推舉為裁判團團長。由五名裁判進行組成的裁判團成員僅在力量舉世界錦標賽或者男子/女子公開賽中被使用。
3.除了裁判團主席以及團長以外,其餘裁判團的成員的國籍都應不同。
4.組建裁判團是為了確保規則正確的履行。
5.在比賽當中,陪審團成員可以通過多數投票制,將認為不能勝任裁判工作的裁判移出陪審團當中。被投票者需要提前收到解除職位的通知警告。
6.裁判判罰的公平性不容置疑,但如果裁判出現較為明顯的錯誤判罰裁判應當有所交流。在這樣的情況中,裁判在收到通知警告後應當對他做出判罰的原因進行解釋。
7.如果陪審團對某位裁判提出了抗議,則該裁判應當被通知有抗議。陪審團不應對在比賽臺上的裁判施加不必要的壓力。
8.如果有裁判發生嚴重的規則上的錯判,陪審團可以立刻做出修改判罰的行動。同時在他們的商議後可能可以在這次試舉之後對選手補償一次試舉
9.只有在特殊情況下,例如在裁判出現明顯或離奇的錯誤時,通過陪審團和裁判討論後,經陪審團全體投票一致時,方可撤銷決定。
10.陪審團成員應當坐在對於比賽的視野觀察毫無阻礙的地方。
11.在每場比賽開始之前,裁判團團長需要確認裁判團成員都清楚自己在比賽中的角色以及提出可能遇到的突發情況,以上這些需要記錄在一本小書當中。
12.選手的藥物檢測應當全部由興奮劑檢測組進行
13.如果試舉中伴隨有音樂,陪審團會指定音樂音量。在進行深蹲和臥推時槓鈴離開架子,硬拉時槓鈴離開比賽臺臺面,音樂會立刻停止播放。
14.裁判證會在該級別試舉完成後被籤錄。
IPF技術委員會
1.包括主席,主席應為由聯合大會選舉的一級裁判,和至多10名由執行委員會和技術委員會主席磋商指派的來自不同國家的成員,還有教練/運動員代表。
2.會被委託進行隸屬聯合會提交的技術性質的所有申請和建議書的檢查。
3.任命世界錦標賽的主裁判,邊裁判和陪審團。
4.訓練和指導還沒有達到國際水準的裁判和復檢已經達到該等級的裁判。
5.通過裁判註冊處告知IPF聯合大會,主席和秘書長在進行了檢查和復檢後哪些裁判有資格執法。
6.在如世界錦標賽的重大比賽前組織裁判開辦課程,諸如課程或診所的開銷由組織聯合會承擔。
7.當認為收回一個國際裁判的裁判卡是有必要的時候向IPF聯合大會做出建議書。
8.通過執行委員會發表涉及訓練方法和競賽試舉執行的技術性質的材料。
9.(a)會負責檢查手冊裡定義的所有比賽和個人設備,還有被不同生產商以能夠在他們的商業廣告裡使用「IPFApproved」字樣為唯一目的提交的設備, 如果提交的物品符合所有現有的IPF規則和條例,並且IPF執行委員會同意技術委員會的決定,每個物品應該被IPF執行委員會徵收費用,許可證書將會被技術委員會頒發。
(b)每一年的末尾,被IPF執行委員會徵收的每一樣物品的更新費都要上交至IPF以達到重新許可認真的目的,如果設計有所改變,該物品將會上交至技術委員會進行重新的檢查和認證。
(c) 如果,在得到許可認證後的任何時刻,生產商改變了之前上交得到比賽或個人設備使用許可的設計,並且不再符合現有IPF規則和條例,那IPF將會取消認證,直到設計的改變被修正並且上交至技術委員會檢查之前IPF都不會頒發另外的認證。
世界和國際記錄
國際比賽
1.世界和國際記錄可能只能以上文命名,也就是說由IPF裁決和認可的錦標賽,世界和國際記錄不用稱槓鈴或選手的重量也可以被接受,運動員需要在比賽前正確稱重,裁判或技術委員會在比賽前檢查過槓鈴和槓鈴片的重量。男子或女子50-59歲組別的紀錄如果超過了40-49歲組別的紀錄將會被包含在40-49歲組別內。男子或女子60-69歲組別的紀錄如果超過了50-59歲組別的紀錄將會被包含在50-59歲組別內。男子或女子70+歲組別的紀錄如果超過了60-69歲組別的紀錄將會被包含在60-69歲組別內。相似的,少年組14-18歲的組別紀錄如果超過了青年19-23的組別紀錄將會被包含在青年組紀錄當中。
(i)從2014年1月1日開始IPF認可了新的世界紀錄標準和經典/無裝備力量舉比賽中所有大師組的世界紀錄。
2.世界和國際記錄需要被認可的需求如下:
(a)國際金賽必須在IPF的裁決下進行。
(b)每一個做出裁決的裁判必須持有現有的IPF國際裁判卡並且為隸屬IPF的國家聯合會。場地上三位裁判必須來自三個不同的國家,並且有三人的陪審團。
(c)所有成員國的裁判無疑要誠實並且能勝任工作。
只要在該運動員體重級別的比賽結束後立刻進行藥檢,並且藥檢要與IPF WADA藥檢草案一致,這樣世界紀錄才能被認可,分析結果必須為陰性,並且需要在比賽開始日期算起三個月內上交到IPF主席,與IPF反興奮劑規定一致,大師組運動員創造紀錄時(大師1組除外)並不需要強制進行藥檢,但可能被隨機抽檢到,當公開組或大師1組的紀錄被大師組運動員打破時,將會進行強制性藥檢。
(d)只有在IPF裁決的比賽中,使用在IPF許可清單裡面的槓鈴杆和槓鈴片,深蹲臥推架能用來創造世界和國際記錄。
每項試舉的紀錄都與完整的三項試舉伴隨,在力量舉賽事中創造臥推紀錄不需要伴隨完整的三項試舉,但是必須要在深蹲和硬拉上進行認真的試舉。
(e)如果兩名選手在單項試舉中申請試舉同樣的重量來打破世界紀錄,那麼如果按照順序第一個選手成功了,第二個選手必須增加0.5kg到他/的試舉上,關於記錄的問題,世界記錄保持者的歸屬與力量舉的一般規則下第二頁條款1.d)一致。
(f)只有至少高於原有記錄0.5kg的新紀錄才算有效。
(g)所有在上述列出的同樣條件下打破的記錄將會被認可和註冊。
3.世界單項臥推記錄可以在上述的任意錦標賽中產生,同樣的標準應用於所有的世界力量舉紀錄。
(a)當某位運動員在參加三項力量舉比賽中創造了臥推紀錄,他/她在認真進行了深蹲和硬拉的試舉後可以得到記錄的認證。
(b)選手在單項臥推比賽中超過三項力量舉記錄那麼他/她的三項力量舉記錄不能被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