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應該怎樣度過
一個人的一生到底應該怎樣度過?這似乎是一個概念很大的命題。
其實,早就有人給出了答案。保爾·柯察金用自己不屈不撓的一生進行總結:人生最寶貴的是生命。生命屬於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當回憶往事的時候,他不會因為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會因為碌碌無為而羞愧;在臨死時候,他能夠說:「我的整個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經獻給了世界最壯麗的事業——為人類的解放而鬥爭。
這樣的一生似乎離我們也很遙遠,因為人類早已解放。
記得很久以前看過一篇報告文學《叢飛震撼》,書中講了一個青年義工叢飛的故事。
叢飛學校畢業後就選擇了做義工,在長達11年的時刻裡,先後資助了貧困山區178名貧困兒童,為貧困兒童累計捐贈錢物近300萬元。後來因為飲食不規律等原因被診斷為胃癌。在他身患絕症以後,他沒有力氣再去賺錢,失去了經濟來源的他自己根本拿不出錢來治病,只能吃些廉價的止痛藥在家維持。後來記者發現了他的困境,寫了他資助貧困兒童的報導。呼籲社會伸出援助之手,這樣叢飛才得以住院治療,只是已經錯過了最佳治療時刻。
就這樣,叢飛結束了自己37歲的年輕生命,告別了他曾資助過的貧困的孩子,告別了他還沒看夠的這個世界。這樣的人生有意義嗎,有的人似乎覺得也不盡然。人都沒有了,還有什麼意義。
想起《明朝那些事兒》的結尾,這個結尾雖然對整本書來說是有點突兀,但其實是有意義的。
記得結尾這樣說:「他二十歲離家,穿著布衣,沒有政府支持,沒有朋友幫助,獨自一人,遊歷天下二十餘年,他去過的地方,包括湖廣、四川、遼東、西北。簡單地說,全國十三省,全部走遍。他爬過的山,包括泰山、華山、衡山、嵩山、終南山、峨眉山,簡單地說,你聽過的,他都去過,你沒聽過的,他也去過。此外,黃河、長江、洞庭湖、鄱陽湖,金沙江、漢江,幾乎所有江河湖泊,全部遊歷。在遊歷的過程中,他曾三次遭遇強盜,被劫去財物,身負刀傷,還由於走進大山,無法找到出路,數次斷糧,幾乎餓死。最懸的一次,是在西南。
當時,他前往雲貴一帶,結果走到半路,突然發現交通中斷,住處被當地土著圍,過了幾天,外面又來了明軍,又開始圍,圍了幾天,就開始打,打了幾天,就開始亂。徐宏祖好歹是見過世面的,跑得快,總算順利脫身。在旅行的過程中,他還開始記筆記,每天的經歷,他都詳細記錄下來」。這本書就是有名的《徐霞客遊記》。這本遊記確實為地理學的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這樣的人生有意義嗎,有的人覺得也不盡然。那麼辛苦都沒有享受生活,有什麼意義。
對這個問題,恐怕仁者見仁。
人的一生,其實並不是一道單選題。按照自己覺得有意義的方式,去度過屬於自己的一生。在臨死的時候,才不會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