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6 子曰:「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
【導讀學者】
陳贇:華東師範大學哲學學院教授
吳亞楠:南開大學哲學學院講師
【吟誦】
子曰^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
註:^入聲字短讀;*關鍵字重讀;~強調或語氣長讀。
【晨讀筆記】
丁躍偉:
【論語晨讀】第873天
孔曆二千五百六十八年夏曆丁酉年六月二十七2017年7月21日星期五
陳贇:
孔安國曰:「三軍雖眾,人心不一,則其將帥可奪而取之。匹夫雖微,苟守其志,不可得而奪也。」邢昺疏曰:「此章言人守志不移也。萬二千五百人為軍。帥,謂將也。匹夫,謂庶人也。三軍雖眾,人心不一,則其將帥可奪而取之。匹夫雖微,苟守其志,不可得而奪也。士大夫已上有妾媵,庶人賤,但夫婦相匹配而已,故云匹夫。」將帥是一種位,對軍隊而言,將帥就是一個軍隊的大腦,但軍隊的大腦可以是外在於這個軍隊的,因而它在某種意義上是可以換掉的。但對於志而言,不管什麼人,尊卑貴賤,對他而言都體現他作為人的尊嚴,而這種尊嚴感不是外在於一個人的,而是內在於這個人的。因為志作為心之所之,是主動地朝向某個方向,是自覺地朝向某個防線,這個方向是他自己的選擇,是他自己的意志的體現。故而張栻《論語解》的理解,強調帥與志有外與內之別:「志者,中有所主也。三軍雖眾,其帥可奪,資諸人故也;匹夫雖微,其志則不可奪者,存諸己故也。夫使志而可奪則不得謂之志矣。雖然,此所謂志,謂守其道而不渝,如虞人非其招不往之類是也。若守認私意而不知徙義,則是失其所主,謂之任意則可耳,非志也。」從內與外角度理解帥與志的區別,就是從在外者與在我者之不同來確定帥與志所屬的不同範疇。《論語意原》也堅持這一思路:「可奪者所主在人,不可奪者所主在我。」張栻的理解要求區分志和意。這一點輔廣同樣堅持:「志與意不同,意是發動處,志其存主處。」在孟子那裡,志是氣之帥,而意很可能是隨氣而動,隨氣而發,隨氣而榮,隨氣而餒。意隨氣感,並非存主處,不是工夫致力之地,如同船山說,氣無可用力,君子所存者神而已。新安陳櫟的《四書發明》認為,志公而意私,「初守得定,故不可奪,此是志;後守不定,為人所奪,便非志矣。志搖奪於私意,只可言意耳。」不可奪志是儒家一貫的思想。《禮記•儒行》:「身可危也,而志不可奪也。」《禮記•緇衣》:「言有物而行有格也,是以生則不可奪志,死則不可奪名。」《後漢書•李恂等傳論》注引鄭《注》雲「匹夫之守志,重於三軍之死將者也。」錢穆云:自「子在川上」章起,至此十章,皆勉人為學。然學莫先於立志。有志則進,如逝川之不已。無志則止,如為山虧一簣。故凡學而卒為外物所奪,皆是無志。
注意,這裡的匹夫,其實不是匹對的兩個,而是特夫,即一人。船山《四書箋解》云:「匹夫猶言一人」。「誠能有志,則物不得奪之,所以教人立志,勿言有志不從。」
蓋藉眾矣立威,人不一心,而三軍原無定主也。若夫志,則志士仁人亦但匹夫耳,乃苟正其志,則豫定期所以為、所以守者,處其常而何如,處其變而何若。可成可敗,可生可死,而初心無不可遂,則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孰得而奪之哉!是以君子唯尚志之為事,而無憂天人之不我佑助也。——王夫之。
劉國慶:
謝謝各位老師的導讀[玫瑰][玫瑰]我說幾句個人看法,敬請各位師友指正[抱拳][抱拳]
本章孔子強調「志」對人的重要性,認為一個人的「志」是這個人身上無法被奪取的,與生命同在的力量。《說文解字》中說:意也。從心㞢。㞢亦聲。原作從心,之聲。「志」本意為心之所之,即心願所往。孔子之所以突出「匹夫」,是相對於公卿士大夫的。匹夫指庶人,即無官位之人,說「匹夫不可奪志」,是說每一個人都有意志,不論是否身居官位。但是,是不是每一個女人也都有意志?「匹夫」是否包含於「匹婦」?孔子沒有談,從文字上說,似乎是否定的。何謂「奪志?」奪志就是強迫另外一個人服從,「匹夫不可奪志」,就是說,連匹夫都不能被強迫,做事都應出於其自願。當然,一個人自願的行動,以不傷害其他人為度。孔子強調「不可奪志」,即是強調「守志」的重要性。如果一個人自認為不應守志,而應該聽別人的,這個人就是放棄了自我意志,當然也就不奪而自喪,不戰而降了。因而,「守志」才是孔子本章要強調的。
《論語集解》:三軍雖眾,人心不一,則其將帥可奪而取之。匹夫雖微,苟守其志,不可得而奪也。《論語集解》引鄭註:匹夫之守志,重於三軍之守將者也。為什麼三軍之帥可奪,而匹夫之志不可奪呢?因為「志」是否放棄,是自己決定的。你放棄了,就守不住了。你不放棄,自然這「志」就仍然在你的身上。志是不是存在,完全取決於你自己。是不是「守」志,完全是你自己的決定。《論語集注》引候氏(仲良)曰:三軍之勇在人,匹夫之志在己,故帥可奪而志不可奪。如可奪,則亦不足謂之志矣。《論語意原》:可奪者所主在人,不可奪者所主在我。《四書通》:然學莫先乎立志,有志則進,必如川流之不已,無志則止,必如為山而弗成。故凡學而卒為外物所奪者,無志者也。
孔子強調主觀意志的重要性,在論語中多處可見。不論是為學、為道、求仁,都是個人的「志」。主體自我的「志」,是決定最終是否能達到結果的關鍵因素之一:子曰:「譬如為山,未成一簣,止,吾止也。譬如平地,雖覆一簣,進,吾往也。」子曰:「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唐棣之華,偏其反而。豈不爾思,是室遠而。子曰:「未之思也。夫何遠之有!」從意志由個人所立,由個人所守這個原理來看,每個人都是自我決定的,即是自由的。所謂自由,就是人依從於自我的意志,而不是處於被強迫的狀態。自由主義政治哲學大師哈耶克認為:「一個人不受制於另一人或另一些人因專斷意志而產生的強制的狀態,亦常被稱為『個人』自由或『人身』自由的狀態」。簡單說自由就是免於被強制,強制不是自然環境對一個人的約束,而是來自於他人。自由的狀態所反映的是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係,既是每個人都可以依據自己的判斷,為社會也為自己作出貢獻,實現自己志向的制度。
那麼,孔子自己的志向是什麼呢?在論語中,我們見到孔子表達自己志向的地方有:第一是志於學: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第二是志於仁。子曰:「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子曰:「苟志於仁矣,無惡也。」顏淵季路侍,子曰:「盍各言爾志?」……子路曰:「願聞子之志。」子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就是「仁」的具體化。第三是志於道: 子曰:「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遊於藝。」子曰:「朝聞道,夕死可矣。」子曰:「士志於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與議也。」孔子在這裡的「道」就是「仁道」。但孔子「志於道」,就比志於仁,多了現實性。道是實現一個目標的路徑,而不僅僅是主觀的意志和理想,孔子的志於道,就是志於仁道。因而,在孔子那裡,志於學,志於仁,志於道,是立志的三階段,也是人格成長的三階段。
孔子在強調「志於仁」的同時,強調「志於學」,就是要保證所「志」的理想,不至於出現未曾預期的結果,避免鮮花之路成為地獄之門。子曰:「由也,汝聞六言六蔽矣乎?」對曰:「未也。」「居,吾語汝。好仁不好學,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學,其蔽也蕩;好信不好學,其蔽也賊;好直不好學,其蔽也絞;好勇不好學,其蔽也亂;好剛不好學,其蔽也狂。」子夏曰:「博學而篤志,切問而近思,仁在其中矣。」也是強調「學」和「志」的關係。
《禮記學記》總結古代的教學經驗,也把立志分為三個階段:古之教者,家有塾,黨有庠,術有序,國有學。比年(每年)入學,中年(隔一年)考校。一年視離經辨志;三年視敬業樂群;五年視博習親師;七年視論學取友,謂之小成。九年知類通達,強立而不反,謂之大成。夫然後足以化民易俗,近者說服而遠者懷之,此大學之道也。《記》曰:「蛾子時術之。」其此之謂乎!「一年視離經辨志」,應該就是讓學生們「志於學」,培養學生對知識的熱愛;"敬業樂群","博習親師","論學取友"都是由學入仁,「九年知類通達,強立而不反」,是志向以知識為基礎,形成了最終的人格和以行動追求的、以生命踐行的志向。在這個階段,個人的志向,就與個人的生命融為一體了。屈原「亦餘心之所善兮,雖九死其猶未悔。」就表達了一個成熟人格所具備的百折不回的意志。
但是,在自我意志建立之後,馬上就遇到了他人意志的邊界,他人意志就是對自我意志的制約。首先的制約,就是這個排除了「匹婦」的「匹夫」。周代是宗法社會,家長在家庭內部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大量的悲劇,都產生在被家長制剝奪了婚姻自主權的兒女身上。《詩經》中就保留了大量的此類衝突。《邶風柏舟》就是典型:泛彼柏舟,在彼中河。髧彼兩髦,實維我儀。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諒人只!泛彼柏舟,在彼河側。髧彼兩髦,實維我特。之死矢靡慝。母也天只!不諒人只!這段文字可以譯為:柏木小船在漂蕩,漂泊蕩漾河中央。垂髮齊眉少年郎,是我心中好對象。至死不會變心腸。我的天啊我的娘,為何對我不體諒?柏木小船在漂蕩,漂泊蕩漾河岸旁。垂髮齊眉少年郎,是我傾慕的對象。至死不會變主張。我的天啊我的娘,為何對我不體諒?
這位女子,以死守志,恰恰說明那個社會女性是不自由的。宗法制的家庭,不僅僅是女性的囚籠,對於男性也是一樣的: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子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子路問:「聞斯行諸?」子曰:「有父兄在,如之何聞斯行之?」冉有問:「聞斯行諸?」子曰:「聞斯行之。」公西華曰:「由也問聞斯行諸,子曰有父兄在。求也問聞斯行諸,子曰聞斯行之。赤也惑,敢問。」子曰:「求也退,故進之;由也兼人,故退之。」男性,如果是嫡長子,還有出頭之日,「父兄」不在了,就可以出頭了。在宗法制的家庭中,多數人的自由要以家長的死亡為代價,因而,這樣的家庭成為互相爭鬥之所,也就在所難免。如何讓家庭成為個人自由的支柱而不是囚籠,就是兩千年家庭進化的主要方向。
中國傳統社會對個人意志的另外一重束縛,是世襲的皇權。皇權的世襲性,讓社會失去了找到自己最佳領袖的可行性,「鳥無頭不飛」,從而也就剝奪了共同體發展的可能性。孔子強調個人意志的重要性,也就為變革不合理制度,打開了一種可能性。我們看看這種演變是如何發生的。《史記陳涉世家》中載:陳勝者,陽城人也,字涉。吳廣者,陽夏人也,字叔。陳涉少時,嘗與人傭耕,輟耕之壟上,悵恨久之,曰:「苟富貴,無相忘。」傭者笑而應曰:「若為傭耕,何富貴也?」陳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吳廣素愛人,士卒多為用者。將尉醉,廣故數言欲亡,忿恚尉,令辱之,以激怒其眾。尉果笞廣。尉劍挺,廣起,奪而殺尉。陳勝佐之,並殺兩尉。召令徒屬曰:「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當斬。藉第令毋斬,而戍死者固十六七。且壯士不死即已,死即舉大名耳,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徒屬皆曰:「敬受命。」
班固《後漢書李陳龐陳橋傳論》中說:語曰:「三軍可奪帥,匹夫不可奪志。」子貢曰:「寧喪千金,不失士心。」昔段幹木逾牆而避文侯之命,洩柳閉門不納穆公之請。貴必有所屈,賤亦有所申矣。「貴必有所屈,賤亦有所申矣」即是強調個人改善自己生活、提高個人地位的正當性。陳勝的「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更是直接導致了推翻秦暴政的起義,導致了漢朝的建立。
那麼,為什麼很多人「無志者長立志」,志向難守呢?除了上面說的知識不足、制度制約之外,第三個因素是多種多樣的欲望的幹擾:子曰:「士志於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與議也。」子曰:「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惡乎成名?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元陳櫟《四書發明》:志公而意私,志搖奪於私意,祗可言意耳。欲望既是「志」的開始,同時也是對「志」的幹擾。什麼樣的欲望應當立為志,什麼樣的欲望應該摒絕,是一個中國傳統哲學一直沒有解決的問題。
對持久的志向如何形成這個問題,孟子曾經進行過非常深入的探討。《孟子公孫丑上》有:公孫丑問曰:「夫子加齊之卿相,得行道焉,雖由此霸王不異矣。如此,則動心否乎?」孟子曰:「否。我四十不動心。」曰:「若是,則夫子過孟賁遠矣?」曰:「是不難,告子先我不動心。」曰:「不動心有道乎?」曰:「有。北宮黝之養勇也:不膚橈,不目逃;思以一毫挫於人,若撻之於市朝;不受於褐寬博,亦不受於萬乘之君;視刺萬乘之君,若刺褐夫:無嚴諸侯;惡聲至,必反之。孟施捨之所養勇也,曰:『視不勝猶勝也;量敵而後進,慮勝而後會,是畏三軍者也。舍豈能為必勝哉,能無懼而已矣!孟施捨似曾子,北宮黝似子夏;夫二子之勇,未知其孰賢;然而孟施捨守約也。昔者曾子謂子讓子襄曰:『子好勇乎?吾嘗聞大勇於夫子矣:自反而不縮,雖褐寬博,吾不惴焉。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孟施捨之守氣,又不如曾子之守約也。」曰:「敢問夫子之動心,與告子之不動心,可得聞與?
告子曰:『不得於言,勿求於心;不得於心,勿求於氣。』不得於心,勿求於氣,可;不得於言,勿求於心,不可。夫志、氣之帥也;氣、體之充也。夫志至焉,氣次焉。故曰:『持其志,無暴其氣。』」「既曰:『志至焉,氣次焉。』又曰:『持其志,無暴其氣』者,何也?」曰:「志壹則動氣,氣壹則動志也。今有蹶者趨者,是氣也,而反動其心。」「敢問夫子惡乎長?」曰:「我知言,我善養吾浩然之氣。」「敢問何謂浩然之氣?」曰:「難言也。其為氣也,至大至剛;以直養而無害,則塞於天地之間。其為氣也,配義與道;無是,餒矣。是集義所生者,非義襲而取之也。行有不慊於心,則餒矣。我故曰:『告子未嘗知義,』以其外之也。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長也。無若宋人然:宋人有閔其苗之不長而揠之者;芒芒然歸,謂其人曰:『今日病矣,予助苗長矣。』其子趨而往視之,苗則槁矣。天下之不助苗長者寡矣。以為無益而舍之者,不耘苗者也。助之長者,揠苗者也。非徒無益,而又害之。」
孟子認為"氣"是"集義而生",忽視了人的生命本身的力量來自於生命本身的需求。但他所說的"氣"要靠"養",且"氣一而動志"卻是真知灼見。第四個因素,是現實物質條件是否支持志向的實現。孔子在一句半開玩笑的話中,提到過這一點:子曰:「道不行,乘桴浮於海,從我者其由與!」子路聞之喜。子曰:「由也好勇過我,無所取材。」「乘桴」就要首先需要「材」,這就是物質條件。
第五個因素,是實現志向,需要時機。既然志向的實現需要各種外界的條件,那麼各種條件的因緣輻輳,就是時機。尋找時機,抓住時機,當機立斷,才能成就大志。對於要藉助君主行道的儒家來說,其主要的時機,就是是否能夠遇到"明君":公伯寮訴子路於季孫,子服景伯以告曰:「夫子固有惑志於公伯寮,吾力猶能肆諸市朝。」子曰:「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逸民: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齊與?」謂柳下惠、少連:「降志辱身矣。言中倫,行中慮,其斯而已矣。」謂虞仲、夷逸:「隱居放言,身中清,廢中權。」「我則異於是,無可無不可。」《孟子公孫丑上》討論政治時機,也是接著孔子的思想繼續探討的:曰:「伯夷伊尹何如?」曰:「不同道,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治則進,亂則退;伯夷也。何事非君,何使非民;治亦進,亂亦進:伊尹也。可以仕則仕,可以止則止,可以久則久,可以速則速:孔子也。皆古聖人也。吾未能有行焉;乃所願,則學孔子也。」
發言完畢,敬請各位師友指正
袁梅:
@劉國慶 不過有些問題還是需要繼續論:1.「志」的意涵理解2.夫子說這段話的目的是什麼?是在強調個人意志的價值嗎?3.夫子所說的「志」和後世儒家所說的「志」有無發生變化,與現代語境中的個人意志和自由意志是否可以等同?
劉國慶:
就袁老師的幾個問題說幾句淺見:1.「志」的意涵理解本章的志,應該就是志於學,志於仁,志於道的"志",即確定行動的目標;2.夫子說這段話的目的是什麼?是在強調個人意志的價值嗎?個人以為,夫子此言,在於鼓勵學生們守志不渝,即"譬如平地,雖覆一筐,進,吾進也"的意思。3.夫子所說的「志」和後世儒家所說的「志」有無發生變化,與現代語境中的個人意志和自由意志是否可以等同?孔子的志,和孟子的志,似乎是一脈相承。他人範圍太大了,不好一一列舉。孔子的"志",就是人類的意志,與自由意志同一外延,但內涵不同。孔子的"志",並無其"自由"的內涵。其自由的內涵,有待現代人發掘。
——<參考資料>——
預習資料:
【論語譯註】
[譯文]孔子説:「一國軍隊,可以使它喪失主帥;一個男子漢,卻不能強迫他放棄主張。」[注釋]三軍——周朝的制度,諸侯中的大國可以擁有軍隊三軍。因此便用「三軍」作軍隊的通稱。
【論語集註】
侯氏曰:「三軍之勇在人,匹夫之志在己。故帥可奪而志不可奪,如可奪,則亦不足謂之志矣。」
【論語正義】
子曰:「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孔曰:「三軍雖眾,人心不一,則其將帥可奪而取之。匹夫雖微,苟守其志,不可得而奪也。」正義曰:「帥」者,「𧗿」之借字。《說文》:「帥,將帥也。」「匹夫」者,《爾雅釋詁》:「匹,合也。」《書堯典疏》:「士大夫已上,則有妾媵,庶人無妾媵,惟夫妻相匹。其名既定,雖單亦通謂之匹夫、匹婦。」鄭注云:「匹夫之守志,重於三軍之死將者也。死將,謂奪取軍將而致之死也。三軍之帥,以人為衛,故遇彊敵可覆而取之。匹夫守志,志有一定,不可得而奪也。」《禮緇衣》云:「子曰:『言有物而行有格也。是以生則不可奪志,死則不可奪名。』」又《儒行》云:「儒有今人與居,古人與稽,今世行之,後世以為楷。適弗逢世,上弗援,下弗推,讒諂之民,有比黨而危之者,身可危也,而志不可奪也。」註:「三軍」至「取之」。正義曰:《孫子始計篇》:「道者,令民與上同意,可與之死,可與之生,而不畏危也。」又《九地篇》:「故善用兵者,掄手若使一人,不得已也。」是言行軍貴一心也。若眾心不一,則士卒懈散,莫有鬥志,故其將可奪而取之。《吳子論將》云:「士輕其將而有歸志,塞易開險,可邀而取。」
【論語全譯】
[注釋](1)三軍:12500人為一軍,三軍包括大國所有的軍隊。此處言其多。(2)匹夫:平民百姓,主要指男子。[譯文]孔子說:「一國軍隊,可以奪去它的主帥;但一個男子漢,他的志向是不能強迫改變的。」[評析]「理想」這個詞,在孔子時代稱為「志」,就是人的志向、志氣。「匹夫不可奪志」,反映出孔子對於「志」的高度重視,甚至將它與三軍之帥相比。對於一個人來講,他有自己的獨立人格,任何人都無權侵犯。作為個人,他應維護自己的尊嚴,不受威脅利誘,始終保持自己的「志向」。這就是中國人「人格」觀念的形成及確定。
——【當值義工】——
輪值理事:任大援
晨讀主持:丁躍偉
文本吟誦:柳慧、王振、馮芳、溫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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