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新聞網8月27日訊(記者 馬璐瑤)說到「人防車位」,買了房子之後,購買車位的市民朋友應該有所了解。小區的防空地下室,平時用作地下停車場,這樣的停車位,通俗的叫法是「人防車位」。近年來,這些人防車位使用權的出租、出售問題,備受社會各方面的關注,由此也引發了一些討論甚至糾紛。
近期,濟寧高新區歐隆盛源小區的業主向記者反映,他們小區人防工程施劃的車位只賣不租,業主們意見很大。8月8日,記者來到歐隆盛源小區,進行了走訪調查。
濟寧高新區歐隆盛源小區業主表示,小區車位空餘還很多,開發商寧願空著也不租。現在開發商和物業,他們說只賣不租,明碼標價的在賣。
事實是否如業主所說呢?記者來到了小區物業管理處進行諮詢。物業管理人員表示,沒有車位往外租,只售不租。
歐隆盛源小區的業主告訴記者,小區人防工程範圍施劃的車位,出售價格從五六萬元到十一萬多不等,購買協議中均標明車位與地上房屋使用年限一致。但部分已經購買了車位的業主,得知自己購買的是人防車位之後,對於車位的權屬存有很大的疑惑。
濟寧高新區的歐隆盛源小區業主表示,自己花11萬6購買的車位,當時買賣時說的是(車位)使用權與房屋使用權同步。但是聽說這是一個人防車位,人防車位只能租賃,最多租賃20年。如果20年之後收回了,該怎麼辦?
對此,歐隆盛源小區物業管理人員表示這個現在沒有明文規定,基本上就是跟著你地上一塊使用,但是現在沒有人敢說到底20年30年還是50年。車位買了不給房產證,現在走的是一個法律的擦邊。
類似的情況也出現在了濟寧市太白湖新區的城投鹿港小區,這裡也存在人防車位以售代租、只售不租的問題。
濟寧市太白湖新區城投鹿港小區業主表示,小區地面上沒有車位,而且外邊道路上也沒有停車位,開發商說只售不租,但是這個地下車位屬於人防(工程)的,人防車位只有租賃的權力,如果籤70年協議的話,那不就是一個買賣行為嗎?
濟寧市太白湖新區城投鹿港小區物業管理人員表示,反正我們沒有租的權利,車位沒有產權,只有協議也是到2081(年),協議只能交了錢才能給看。
針對遇到的問題,記者撥通了濟寧市人防辦的電話。濟寧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他們的重點還是工程的建設和監管,確實沒有什麼好的辦法,也確實存在這個矛盾。
濟寧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陳秋生看完短片後表示,人防辦鼓勵社會各界參與人防工程,原則就是誰投資誰管理誰受益。只要是按照人防工程設計的,就不能籤訂出售買賣合同,只能轉讓經營權和使用權。請廣大人民群眾要擦亮眼睛,只要是按照人防工程設計的,是不能辦理產權的,人防部門將加大宣傳力度,廣大群眾一定要向開發商問清楚,避免造成財產損失。
特邀觀察員孫黎海院長表示,「人防車位」問題也是宣傳防空知識的切入點,人防部門一定要拓寬工作思路,把日常生活和防空宣傳結合起來,找到大家關注的熱點,進一步宣傳好防空常識。另外,結合實際,突出濟寧特色,讓防空常識通過人民喜聞樂見的方式,進一步走入人民心中,從而增強人民防空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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