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與心理學雙重角度
幫你解決生活中遇到或可能遇到的問題
婚姻走到盡頭,很多媽媽都會自責,沒能給孩子一個幸福的家庭,女人天生容易內疚。
如果離婚不可避免會對孩子造成一定的傷害,那麼儘量讓傷害降到最低。
自責之後,儘量理性的,為孩子爭取更多切實的保障。
01
撫養費包括哪些?
所謂「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實務中,基本上以滿足基本需要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為主,其他費用,通常很難被認定為撫養費。
教育費,僅指普通公立教育的費用,私立學校學費、興趣班、補課費,這些是不屬於基本教育費用的。
醫療費也僅指必要費用,類似牙齒矯正、烤瓷這樣的費用,是不包括的。
一句話,法律強制保障的,只是基本生活。超出基本生活費用的部分,需要雙方協商。
02
撫養費的支付標準是怎樣的?
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子女的,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
實務中,通常不會要求不撫養一方支付子女成長的全部費用,而是雙方分擔。
鼓勵雙方協商,商不成時,法院判決撫養費具體數額,通常會考慮以下幾點:
① 子女的實際需要(這是最優先考慮的原則)
② 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③ 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通常情況下: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
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但是,當一方的收入較高時,比如月薪5萬,數額通常不會按上述比例判定,而是首先按子女的實際「需要」,這個需要指的是必要支出,通常就是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其中教育費,僅指普通的公立教育費,並不包括私立學校的教育費用、興趣班的費用、輔導班的費用!
除非可以證明孩子過往的生活確實有更多的支出,否則以上海這樣的城市為例,撫養費通常是每月800-2000元,超過2500元的比較少。
03
撫養費,要付到什麼時間?
按照法律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不能獨立生活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簡單的說就是:
① 正常情況下,只支付到18周歲,並且是孩子在接受高中及以下的學歷教育,
② 如果16-18周歲,自己工作賺錢,能養活自己的,則不能再要求給付撫養費;
③ 18周歲以後,因為讀書而不去工作,父母有能力可以繼續支付撫養費,沒有能力可以不再支付。
04
撫養費可以變更嗎?
① 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② 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出現以上兩種情況,可以要求變更撫養費數額,其中的「實際生活水平、實際需要」指的都是公立的教育費用、基本的醫療費用。
05
離婚時放棄了撫養費或一次性給付了撫養費,子女還能再要嗎?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也就是說,在必要的時候,子女是可以再向父或母要求更多撫養費的,但是這有一個大前提,就是要能夠證明,是合理要求。
06
撫養費的如何給?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嗎?
按照相關規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實務中,大多是按月支付,只有在雙方同意,或確定必要時,才會一次性給付
07
離婚時,怎樣才能更好的保護孩子的利益?
我國目前撫養費數額的立法,仍然是1993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的相關規定。近20年過去了,關於數額的規定,在很大程度上已經不夠合理了。
比如興趣班的費用,在當年不是普遍現像,而現在,已經是孩子成長過程中的標配,但這部分昂貴的費用,並不在保障範圍之內。
另外撫養費的支付,也只規定到18周歲,並不保證大學期間的費用。
第一:如何爭取更高的數額:
在訴訟過程中,把側重點放在「保持孩子原有生活水平,減少對孩子傷害」上,同時證明對方有支付能力
① 收集孩子的日常生活費用及支付憑證。
平時每個月為孩子支出的費用有多少,衣、食、住、行,搜集發票等支付憑證,沒有發票的,收集電子付款的憑證。
② 提供雙方一致同意的孩子已經在讀的興趣班、輔導班的費用及憑證
離婚之前,孩子有哪些興趣班、輔導班在讀,需要支付的費用是多少,並且儘量提供能夠證明這些是經過雙方商量一致同意的證據。
③ 提供由雙方一致同意為孩子購買的投資、理財保險所需費用證明
婚姻關係存在期間,為孩子購買了哪些投資、理財等保險,後續需要支付的費用,以及提供能證明這些保險是雙方一致同意的證據。
④ 孩子已經在讀的私立學校就讀的,私立學校的費用
孩子已經在私立學校讀書的,繼續教育的學費需要多少。並收集提供,雙方一致同意孩子讀私立學校的證據。
⑤ 對方的收入、財產狀況的證明
所有的主張,都要有對方有支付能力為前提,否則只能支付最低標準的撫養費。因此收集對方財產、收入狀況的證明,非常重要。尤其是有的時候,對方的收入可能並不高,但是由於各種原因,擁有的財產較多,這時提供必要的證據,證明對方的支付能力,對撫養費的具體數額,有極大影響。
⑥法庭陳述中,重點明確突出,不做不必要糾纏
在法庭陳述過程中,不要讓對方牽著鼻子走,對方通常會提供當地平均消費支出,來證明其不需要提供更多的撫養費,而這確實是確定撫養費的標準之一。
因此在法庭陳述時,重點一定要明確:「減少對孩子的傷害,不降低原有生活標準,而對方有充份的支付能力」
所有的證據及論述都要圍繞這幾點展開,不要被對方帶著節奏,陷入不利的爭辯中。
第二:如何爭取更長的時間:
很多人離婚時,容易忽視這一點,想當然的以為撫養費會支付到孩子讀完書。
然而撫養費支付的時間,在法律上是有明確規定的,並非讀完書為止,而時間的延長,需要雙方協商一致。
那麼,如何爭取對方同意呢?
離婚時談判時間的把握至關重要!
離婚之時,雙方通常對孩子會有一定的感情和內疚,隨著大學教育的越來越普遍,家長心理很大程度上,是能夠接受為孩子支付大學期間費用的,這時應明確撫養費支付到大學畢業時止,並以書面協議形式確定下來。否則離婚時間久了,與孩子關係可能變得生疏了,反而更加不願意支付更多的撫養費。
第三:如何爭取一次性支付:
撫養費給付的執行,往往是離婚後的一大傷!
遲延給付、不給付、不足額給付,經常讓撫養一方難以焦頭爛額,有些家長讓孩子去要撫養費,這對孩子來講,無疑是一種巨大的傷害。
對於撫養一方,最好的情形,當然是一次性給付。
按照法律規定,撫養費應當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實務中,法院通常是以按月等分期支付為常態,只有在必要的少數情況下,才會判定一次性給付。
那如何爭取一次給付呢?
① 雙方談判,讓渡一定的利益,使對方同意一次性支付撫養費。
比如,離婚財產分割時,你分得了房產,需要給付對方補償,這時,在補償費中一次性扣除撫養費,等等類似的方式
② 儘量搜集能夠證明對方有一次性給付的能力,同時可能存在較高拖延給付或不給付的風險的證據
比如對方存在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離婚後可能揮霍光財產,導致給付困難;
再比如,對方有家暴等情形,應減少離婚後雙方接觸的可能性;
再或者對方有大額負債,離婚財產如不優先支付撫養費,可能導致後期無法支付,等各種情形。
08
離婚別衝動,別打無準備之仗!
清官難斷家務事,離婚時的恩恩怨怨,當事自己都未必算的清楚,對錯之爭,並沒多少實際意義。
離婚時關於撫養費的爭取,最忌諱的就是「想當然」!
一句話:離婚需要專業!
李曉雲法律顧問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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