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故事】央企境外資產流失或涉「七宗罪」
央企的境外資產到底有多少?
國資委從未正面公布過相關數據,再加上央企境外資產基本未進行過國家審計,而更多地依靠央企自行審計,導致央企海外資產的帳本對於公眾來說似乎成為了一本「糊塗帳」。
在帳目並不明晰的情況下,近年來又頻頻爆出因各種原因導致央企境外資產流失的案例。而隨著「一帶一路」戰略的實施,大量國有資本勢必即將「出海」。值此之時,《中國經濟周刊》特別梳理了近年來央企境外資產流失的標誌性案例,並細數導致資產流失的「七宗罪」,希望以此為參與全球競爭的央企們提供前車之鑑。
《中國經濟周刊》 記者 曹煦 | 北京報導
央企境外資產急需國家審計
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國家審計署原副審計長董大勝關於「央企境外資產基本上從未進行過國家審計」的表態,瞬時引爆了輿論。
央企境外資產到底有多少?誰來揭開央企境外資產的神秘面紗?面紗下是否真的處於監管真空?
央企境外資產最新數據應該是4.7萬億?
據《中國經濟周刊》記者了解,國資委財務監督與考核評價局是承擔國有資產統計分析職能的國資委內設機構,也是國資委關於央企財務數據的官方口徑出口。該局每年會發布一份上一年度央企總體運行情況的報告,依據是各央企編制上報並經註冊會計師審計的財務決算報告。
記者查閱了從2010年至2013年間該局發布的中央企業年度總體運行情況,報告例行從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情況、經營規模、經濟效益、上繳稅金四個方面公布央企整體財務情況。記者發現,報告均未提及當年央企境外資產的任何數據。
在公開資料中,國資委從未正面公布央企境外資產。在此情況下,新華社等媒體此前「測算」出的「超4.3萬億」、「接近4.4萬億」等央企境外資產數據從何而來?記者關注到以下兩組數據。
國資委財務監督與考核評價局2014年7月發布的《中央企業2013年度總體運行情況》顯示,截至2013年年末,中央企業資產總額35萬億元。
2014年12月22日,國資委主任張毅在當天召開的中央企業、地方國資委負責人會議上透露,截至2014年11月,中央企業境外經營單位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和利潤佔比分別達到12.5%、18.7%和10.6%。這三個數據在張毅於2015年2月接受《國資報告》雜誌訪談時被再次提及。
用截至2013年末的央企資產總額,乘以截至2014年11月的央企境外資產佔比(35萬億×12.5%=4.375萬億),得到一個接近4.4萬億的央企境外資產規模,而這很可能就是公眾在媒體上看到的數據「出爐」過程。
這樣「測算」出的結果可信度如何,國資委並未正面回應過。
就在今年4月1日,央企境外資產數據又有了最新的「口徑」,同樣只能基於國資委公布的數據進行「二次加工」。當天國資委網站公布的國資委副主任黃丹華在中央企業規劃發展工作會上的講話顯示,2014年,中央企業資產總額達到了38.73萬億,實現營業收入25.11萬億、利潤總額1.36萬億。
黃丹華的講話還披露了央企國際化經營的三個數據,截至2014年底,中央企業純境外單位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分別約佔中央企業總體的12.1%、17.9%和9%。
據此,我們可以測算出,截至2014年底,央企境外資產總額接近4.7萬億。
國資委曾多次、局部、小範圍「海外摸底」
3月17日,就在全國兩會閉幕後第二天,國資委公告稱,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將對2015年度境外國有資產檢查項目進行服務採購招標。有媒體將國資委此舉解讀為「央企海外資產摸底」和對董大勝表態的回應。
事實上,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委託第三方開展境外國有資產檢查項目,是一項例行的常規舉動。
國資委網站的招標公告顯示,國資委曾多次就境外國有資產檢查項目進行第三方招標,並且從2011年至2012年,國資委陸續出臺了《央企境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央企境外國有產權管理暫行辦法》、《央企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構建了央企境外資產監管體系,旨在加強監管力度。而據一位接近國資委的人士向《中國經濟周刊》記者透露,「限於人力財力,境外國有資產的監管難度確實很大,有些監管文件的起草就耗時數年,幾易其稿。」
檢查和監管效果如何,公開資料沒有顯示。
某電信行業央企審計部門負責人告訴《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國資委組織的摸底都是局部的、小範圍的,更大範圍的境外央企資產審計來自於央企各海外分支機構的母公司,即央企總部。」
某商貿行業央企高管曾對媒體表示,「境外資產有太多複雜的因素。管好了,絕非國資委一家之功;如果沒管好,也不是國資委一家之過。」
可以預見的是,決策層不會放任央企海外資產成為一本糊塗帳。國資委、第三方機構以及國家審計會給出答案。
央企「走出去」要謹防資產流失
黃丹華在上述講話中披露的數據,還反映出另外一個現實,伴隨央企國際化步伐的加快和境外資產規模越來越大,境外利潤佔比卻在大幅下滑。 央企境外經營單位利潤佔央企利潤總額之比,從2009年底的37.7%,滑落至2014年底的9%。
國家發改委外資司官員曾對媒體直言,「(央企)走出去10年,從資產規模上看,收穫不少,但失敗教訓多於成功經驗,有些領域幾乎成為失敗的重災區。」
失敗的教訓各有各的不同,造成的事實卻很相似——央企境外資產流失。
對於有「共和國長子」之稱的央企,這是野蠻生長的陣痛?還是轉型升級的代價?再或是現有體制機制的無奈?
無論怎樣,這註定是無法重新來過的歷史。
3月21日舉行的2015中國境外中資企業年會上,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朱之鑫表示,未來10年中國新增對外直接投資將達到1.5萬億元,中國將重點推進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在基建、能源、經貿等領域開展合作。
1.5萬億投資即將啟航出海,承載基建、能源等國家戰略的中央企業無疑是投資落地的主力軍,在這一過程中,國有資產如何實現保值增值,值得所有人思考。
央企境外資產流失多涉「七宗罪」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特別梳理了近年來央企境外國有資產流失當中的標誌性案例,通過剖析這些央企在海外攻城略地中所付出的昂貴「學費」,為參與新一輪全球競爭的央企們,提供前車之鑑。
《中國經濟周刊》 記者 曹煦 | 北京報導
「一宗罪」——權力過大 缺乏約束
典型案例:中航油陳久霖事件
2003年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中國航空油料集團公司(下稱「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在取得總公司授權後,開始做油品套期保值業務。在此期間,一手帶領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取得飛速發展的總裁陳久霖,在沒有經過母公司批准的情況下擅自擴大業務範圍,從事國家嚴令禁止的期權投機。由於操作失誤,截至2004年12月,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在進行石油衍生品期權交易的過程中,合計損失約5.54億美元。
享受著新加坡中資企業裡最高薪酬的陳久霖因此被迫離職,並遭到新加坡警方拘捕。2006年3月,新加坡初級法院做出判決,以從事局內人交易等罪名判處陳九霖入獄服刑4年3個月。陳九霖也因此成為第一個因觸犯國外法律而被判刑的央企高管。2007年2月,時任中航油總經理莢長斌被國資委責令辭職。
據媒體報導,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從事場外期貨投機交易歷時一年多,從最初的連續賣空石油期權200萬桶發展到出事時的5200萬桶,一直未向中航油報告,母公司通過正常的財務報表也沒有發現。主要原因是,在中航油新加坡公司陳久霖是真正的「土皇帝」。最初公司高管只有陳久霖一人,2002年母公司曾向新加坡公司派出黨委書記和財務經理。但陳久霖以各種理由將母公司委派的財務經理兩次換掉,從新加坡僱傭當地人擔任財務經理。新加坡公司黨委書記在新加坡兩年多,竟然一直不知道陳久霖投機期貨一事。
這一事件中,母子公司的風險管理制度也形同虛設。新加坡公司成立有風險委員會,制定了風險管理手冊。手冊明確規定,損失超過500萬美元,必須報告董事會。但陳久霖從未報告,集團公司也沒有制衡的辦法。
時隔多年,現任北京約瑟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並已改名的陳九齡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將新加坡往事比作「地獄就在天堂的隔壁」,他認為投資失敗是央企決策進程中諸多因素所共同導致的。
剖析中航油事件,無論是將其解讀為母公司的風險管控失責,還是陳九齡從「航油大王」到「期貨狂徒」的個人悲劇,唯一可以認定的事實,是5.54億美元國有資產已灰飛煙滅。
「二宗罪」——投資激進 決策冒險
典型案例:中鋼澳洲鐵礦石項目失敗
2008年4月至9月,中國中鋼集團公司(下稱「中鋼」)與日本三菱圍繞澳大利亞鐵礦石生產商中西部公司,展開了長達5個月收購競賽,最終中鋼通過每股高出最初報價近1澳元的價格收購了中西部公司近100%的股權。中鋼最為看重的,是中西部公司旗下核心資產——Weld Range鐵礦石項目。
中西部公司被中鋼收購後,澳大利亞西澳政府開始拍賣該地區的鐵路、港口和碼頭等基礎設施的修建與經營權,最終基礎設施的經營權被日本三菱參股合資的Oakajee Port & Rail公司拍下。對於中鋼看中的Weld Range項目來說,這一基礎設施項目乃是決定其礦石運輸的生命線。
三菱參股合資的公司拿下鐵路、港口碼頭等基礎設施的經營權之後,便推遲了這一生命線的建設。2011年6月,西澳方面宣布相關基礎設施建設的工期推遲至2015年。隨後,中鋼宣布暫停Weld Range項目,稱因基礎設施建設進度持續推遲使公司每年增加1億澳元的成本。
耗資13.6億澳元「敵意收購」的澳大利亞鐵礦項目,卻因港口、鐵路等基礎設施問題,在收購完成三年後被叫停。
有媒體報導,目前中西部公司的大部分礦山仍處於勘探和開採前的準備階段,還無法為中鋼貢獻利潤。澳洲當地礦業人士認為,中鋼進行了一次非常衝動的收購,而且出的價格太高。
2011年,黃天文被免去中鋼總裁一職,至今未有公開任職。中鋼對中西部公司的投資以及這個耗資巨大的項目未能產出效益,被輿論認為是黃天文任期內中鋼眾多投資失敗案例中的典型案例。
2009年曾躋身《財富》世界500強第372位,2010年海外資產達308億、海外收入422億的中鋼,到了2012年年底,則直接從100大中國跨國公司的榜單上消失,在2014年甚至傳來了百億貸款逾期、深陷債務危局的消息。過山車般的運轉軌跡,折射出中鋼過去10年瘋狂擴張中的悲喜酸甜。
「三宗罪」——惡性競爭 互挖牆腳
典型案例:南北車海外競標
中國南車和中國北車自2000年由原鐵道部下屬的中國鐵路機車車輛工業總公司一分為二以來,一直視彼此為最大競爭對手。
公開資料顯示,2011年在土耳其的機車招標項目上,北車刻意壓低價格,與南車競爭,最終該項目被韓國公司搶走。2013年,中國北車向中國機電商會投訴中國南車,稱在阿根廷的動車組採購招標中,由於南車開出127萬美元/輛的「超低價」,令原本報價230萬美元/輛的北車極為被動,最終丟掉了訂單。而根據當年中國機電商會的調查,在南車給出報價後,北車還決定大幅降低報價至126萬美元/輛。
阿根廷方面認為中方企業的報價不嚴肅,還一度請中方做出解釋,並表示暫停中方其他公司已籤約項目。該項目最終由南車以127萬美元/輛的價格中標,南車稱這個價格仍有利可圖。此事一度成為央企海外內訌的反面案例。
在分家14年後, 業績難分伯仲(南北車2013年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978.9億元和972.4億元)卻飽受重複建設、惡性競爭質疑的南北車,在高鐵出海的國家戰略前,終於走到了合併的關口。外界估計如果一切進展順利,南北車的合併最快可在今年6月份完成。
國資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曾在第四屆國際投資論壇上發聲:「以前在國外老鄉見老鄉兩眼淚汪汪,現在是他國遇老鄉,兩眼露兇光。這種競爭導致國家的利益大量喪失。」
在個別海外收購項目中,多家中央企業之間缺乏必要的溝通與合作,進行惡性價格競爭,大大抬升了市場成本,變相導致了國有資產的貶值。據國資委相關人士透露:「已經有好幾個項目,本來我們的企業可以花5000萬~6000萬美元收購,由於央企之間的相互抬價、惡性競爭,結果花了1億多美元,影響非常不好。」
「四宗罪」——關聯交易 利益尋租
典型案例:中石油薄啟亮中飽私囊
2014年5月,中國石油原副總裁、兼任海外勘探開發分公司總經理的薄啟亮,被有關部門帶走調查。薄啟亮長期負責中石油的海外業務板塊,境內外媒體報導稱其通過利益輸送、尋租侵佔獲取巨額財富。
據稱,薄啟亮的哥哥通過代理人開設公司,專門負責中國石油海外業務材料採購。在中國石油80多個海外項目中,80%的項目都由該公司負責材料採購,項目遍及非洲的尼日、查德、阿爾及利亞以及亞洲的印度尼西亞等國,該公司每年收入在200億左右。
薄啟亮還被指為其朋友、同學開綠燈,讓其承接中國石油海外業務的後勤管理項目。據媒體報導,每年各項目後勤管理費用高達百億左右,薄啟亮那些朋友、同學的公司從中賺取高額利潤,最終收益按照三七開分成,薄啟亮收取七成利益。
手握大權的薄啟亮,除了中石油海外業務的材料採購、後勤管理,還介入多起中石油的海外收購,造成嚴重的國有資產流失。據媒體報導,中石油在加拿大等國收購的油氣田項目,疑點頗多。花幾十億美元收購了號稱「資質良好」的項目,一經開採卻發現資源貧乏,造成了巨額資金浪費。
有媒體報導稱,薄主導的部分海外項目收購估值虛增十倍甚至百倍,如收購加拿大能源公司CutbankRidge 天然氣資產50% 的股權,收購原必和必拓持有的澳洲布勞斯LNG一體化項目股份,與加拿大公司Encana成立合資公司共同開發加拿大阿爾伯塔省的頁巖凝析氣資源,這三宗業務涉及金額約合577.8億元。
而在2014年,「三桶油」用於併購的金額大幅下降。據中石油集團經濟技術研究院發布的《2014年國內外油氣行業發展報告》顯示,2014年,中國三大石油公司全年新項目併購金額總計不到30億美元,較2013年下降近90%。
「五宗罪」——私人代持和小金庫
典型案例:已成通行潛規
掛在私人名下的央企和國有企業海外項目中的帳外資產,已成國資流失的重要風險隱患。
我國在改革開放初期,為便於境外投資的順利開展,允許一些國有企業採取對外以民間投資的形式,由高管人員代持國有股份,這也往往成為國有資產流失的渠道。某央企海外部門工作人員此前向記者透露,「因為不少國家對中國國字頭企業的收購行為很排斥,所以很多海外項目不是以央企的名義而是以私人名義開展的,但投入的資金是國家出,央企和代持的私人會籤訂一份代持協議,有的甚至沒籤,不少項目就真成私人的了。」
據審計署此前對部分開展跨國業務的央企審計時反映,企業在境外投資中,個人代持股份的有關管理關係沒有理順,存在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或產權爭議的風險。
據了解,目前有大量註冊於開曼群島、維京群島、百慕達等地的央企背景海外空殼公司,它們在開展併購、重組等國際資本運作時確實有一定便利之處,但卻長期處於中國境內審計監管空白之中。國資監管人士表示,國有企業建立以產權為紐帶的管理關係時,境外投資的產權關係必須予以明晰。財政部在2010年曾經發出通知,對國有企業境外投資中個人代持股份有關問題做出明確規範。而至於效果如何,公開資料沒有顯示。
「很多海外項目還有小金庫,就是一些投資或者盈利不入帳,這部分錢就分流到個人腰包了,這部分流失資金是非常龐大的。」 據媒體公開報導,還有個別項目,就是在項目地挖了幾口井,沒打出來油就荒了,但是投入的資金卻不知去向。
某能源央企駐外機構員工告訴記者,總部過於冗長的決策鏈條和行政化的辦事風格很難支撐駐外機構的快速發展,「買個電腦都要北京總部批准,因此『小金庫』很難徹底杜絕。」
「六宗罪」——低估風險 盲目上馬
典型案例:中國鐵建沙特輕軌項目
2009年2月10日,中國鐵建(下稱「中鐵建」)與沙特城鄉事務部籤署了《沙特麥加薩法至穆戈達莎輕軌合同》,約定採用EPC+O/M總承包模式(即設計、採購、施工加運營、維護總承包模式)施工完成項目。
根據合同,中鐵建從2010年11月13日起負責該項目三年的運營和維護。這個當時世界上單位時間設計運能最大、運營模式最複雜、建設工期最短的輕軌鐵路項目被國外各大承包商預言為「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公開資料顯示,由於中鐵建風險防範的缺失和投標時的預估不嚴謹,雙方此前在合同中並沒有針對這個項目列出詳細的工程量。這直接導致項目進入大規模施工階段後,沙特方面不斷提出增加工程量的要求,甚至提出新的功能需求,加之沙特方面負責的地下管網改造和徵地拆遷嚴重滯後,在此情況下,中鐵建為確保工期進度,追加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導致項目工作量和成本投入大幅增加。
中鐵建2010年三季度公告顯示,預計總收入120.51億元的沙特項目,預計總成本達到了160.45億元。該項目預計淨虧損41.48億元。
背負沉重巨虧陰影的中鐵建得到了其控股股東中國鐵道建築總公司的支援,母公司與中鐵建之間籤署協議,由母公司向中鐵建支付20.77億元,中鐵建不再承擔項目後期虧損,在該項目上的虧損上限被鎖定為13.85億元。
這意味著沙特輕軌虧損由中鐵建與母公司共同承擔。
據中鐵建2010年年報數據顯示,2010年實現淨利潤43.17億元,同比下降35.88%。主要原因來自於沙特輕軌項目的虧損。
類似的事情還發生在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下稱「中鐵」)2009年中標的波蘭A2高速公路項目。中鐵披露,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甲乙雙方在設計標準變更、工程量確認等方面產生嚴重分歧,項目產生大量額外支出,中鐵被迫提前終止合同,該項目已確定發生的虧損為5.50億元。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央企施工企業走出去巨虧並不只中鐵建與中鐵,有的企業在對國際上的法律、政治、勞工以及地質、施工條件等不了解的情況下,盲目走出去,也出現幾千萬美元、幾億美元的虧損。「國內的施工企業是在重複犯錯誤,重複花錢買教訓。」
「七宗罪」——審批緩慢 機制僵化
典型案例:五礦、寶鋼痛失市場先機
在2014年12月舉行的「國企改革:探索與前瞻」論壇上,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講了這樣兩個關於審批央企海外項目的故事。
2005年,五礦公司向相關審批部門申請,以20多億美元收購加拿大有色金屬巨頭諾蘭達公司。但是,該部門的審批人員認為這個項目風險很大,可能虧損,沒有批准。結果導致已經進入獨家談判階段的收購失敗。第二年,諾蘭達公司的價值上升到50多億美元。五礦公司因此痛失了一個跨越式發展的良機。
另一個案例來自寶鋼。2006年,寶鋼考慮廣東沿海可以低成本利用澳洲鐵礦石和焦炭,又接近高端鋼材大市場,就向某部門申報了總投資近700億元寶鋼廣東湛江鋼鐵基地項目。但是,直到2012年5月,此項目才獲得批准。苦等6年時間,市場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鋼鐵行業產能嚴重過剩,市場也被其他企業佔領。
中國企業研究院執行院長李錦曾撰文表示,「央企屬於公眾委託經營企業,不僅負有國家經濟安全之責,更負有讓全民財富增值的責任。」
某國資委監事會人士曾告訴《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從另一個角度看,國有資產放在那兒不用、不發揮效益難道就不是一種流失?」
對政府主管部門而言,央企對外投資審批是把雙刃劍,如何在強化監管與激活市場經濟活力間拿捏得當,如何在把控投資風險與謀取國有資產最大化收益之間尋找平衡,考驗著執權者這隻「有形的手」的智慧和擔當。
「讓聽得見炮火的人來決策」,華為公司創始人任正非曾這樣詮釋他的國際化治企之道。華為目前65%的營業收入來源於海外,外籍員工佔比達19.4%,海外員工本地化比例為69%。
避免海外資產流失,還需防範國際政治風險
《中國經濟周刊》 記者 曹煦 | 北京報導
要避免央企境外資產流失除了要規避上文所述的「七宗罪」外,如何在錯綜複雜的國際局勢中規避政治風險也成為央企,特別是在衝突頻繁發生的地區投資的央企要面對的問題。
美國插手中石油、中海油伊朗項目
2006年12月22日,中海油宣布與伊朗方面籤署價值160億美元的液化天然氣合作諒解備忘錄,計劃用8年時間開發伊朗北帕爾斯油氣田、建設液化天然氣工廠和輸送設施,並將取得所產液化天然氣一半的份額出口至中國,伊朗將向中海油供應天然氣25年。
消息一經發布,就在美國政界引起軒然大波。甚至有國會議員公然要求用《達馬託法》審核中伊這份能源合作協議。制定於1996年的《達馬託法》旨在制裁伊朗、利比亞兩國,該法內容是禁止外國公司使用從美國金融市場上獲得的資本向伊朗能源領域投資1000萬美元以上。而三桶油等中國主要石油公司都在美國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這樣一來就給美國某些勢力創造了通過金融市場向中國施加壓力的機會。
2011年10月,北帕爾斯油氣田項目由於進展緩慢被伊朗方面叫停。
無獨有偶,中石油2009年取代了法國道達爾石油公司,開發伊朗當地南帕爾斯氣田第11期工程,該氣田是全球儲量最大的非混合天然氣氣田,合約價值為47億美元。隨著伊朗受到美歐的嚴厲經濟制裁,中石油作為伊朗重要的油氣上遊合作夥伴,面臨諸如設備禁運、結算不便和貿易困難等難題。
2012年7月,因無法達到伊朗南帕爾斯氣田開採的工程進度,在伊朗警告和最後通牒後,中石油集團最終選擇了放棄伊朗海上南帕爾斯氣田第11區塊的開發,並開始撤走全部的中方工人。
兩起叫停事件中,中海油和中石油給出的解釋都是資金不足,而實際上在此期間兩家公司在全球其他市場加緊收購的步伐從未停止。有能源行業研究人員表示,被叫停的主要原因是來自於非經濟方面的壓力,中國的海外石油戰略必須考慮國際政治鬥爭的影響。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研究員梅育新表示,企業跨國經營過程中,第三國幹預風險就不可忽視。貿易雙方中如有一方被第三國視為現實或潛在的敵對國家,那麼這種貿易往來就有遭遇第三國幹預的風險。如果貿易另一方又是該第三國的經濟、政治競爭對手,那麼,第三國幹預的風險就更高。
敏感地區政局動蕩致央企受挫
除第三方勢力幹預外,敏感地區的政局不穩也是央企遭遇挫折的重要因素。
中國企業在阿富汗最大的項目——中冶集團和江西銅業聯合投下巨資的埃娜克銅礦項目多次陷入停滯,進展緩慢。「一方面項目所在地發現了多處阿富汗文物遺址,另外,礦區周邊的土地搬遷問題也比較麻煩,還有一些反對派武裝分子一直試圖摧毀這個政府旗艦礦業項目。」一位中冶人士早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說。
作為世界上已探明的最大銅礦之一,埃娜克銅礦早在2009年7月就已開工,然而接連遇到的麻煩使得這一項目的投產時間一再推遲,甚至驚動了兩國元首。
2014年10月,阿富汗總統加尼訪華時與習近平主席籤署《中國和阿富汗關於深化戰略合作夥伴關係的聯合聲明》,雙方在《聲明》中強調,要推動埃娜克銅礦項目取得實際進展。
2011年,中東和北非政局開始出現動蕩,導致中石油旗下長城鑽探工程公司在利比亞、尼日、敘利亞、阿爾及利亞等敏感地區的6個較大的海外項目合同中止,直接損失高達12億元。
據能源行業分析人士稱,目前國際上質量較高、風險較小的資源項目已經基本被西方石油巨頭瓜分,中國企業在走出去的過程中不得不將目光轉向亞非等相對落後國家。「這些地區政局多有動蕩,面臨的不可抗力風險更大。同時,油氣投資有些是戰略性投資,企業也要平衡自身盈利與國家利益之間的關係。」
在航運領域更有央企因此折戟。中外運長航旗下長航油運,為了開展中東遠洋油運業務,2008年至2010年斥巨資製造了五六條大型油輪,但是由於2010年美國因為核武器問題對伊朗實行金融制裁,凍結了其央行的美元帳戶,所以伊朗航運訂單結算的錢根本沒辦法打到中國帳戶上,使長航油運巨額運費折戟中東。大傷元氣後,上市公司長航油運由於連續虧損最終竟被強制退市。
匯率波動導致央企巨額損失
除政治因素外,還有匯率方面的風險也值得警惕。尤其在建築工程領域,業主往往希望用工程所在國的貨幣給承包商支付工程款,這對海外承包商來說就會有匯率波動帶來損失的風險,中鐵和中鐵建的「澳元門」風波便是如此。
2008年上半年,中國中鐵做了總額為10多億澳元的結構性存款,由於澳元兌人民幣貶值幅度較大,截至2008年9月30日,這筆匯兌已實際虧損19.39億元人民幣。
中國鐵建在2008年第三季度也曾有一筆3.2億元人民幣的澳元匯兌損失。中鐵建當時公告稱主要原因是公司持有的主要外幣存款對人民幣的匯率繼續下跌形成浮虧記入當期損益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