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來講講CBA罰款那事。
最近CBA罰款這事兒,由於涉事金額巨大,瞬間引爆全網,各大論壇討論的熱火朝天。
眾多球員因為未按照規定穿著贊助商指定裝備,接到了來自CBA的巨額罰單。
書豪擱美國的球館,正和湯普森練球呢,球局結束後拿起手機一看,新聞推送上寫著:「罰款林書豪55萬元人民幣,不繳清將遭到停賽處罰。」
與此同時,多個俱樂部的球員,都收到了類似的消息。
被罰款最多的球隊是廣東隊,5人共計被罰212萬元。
被罰款最多的球員是郭艾倫,四次違規,分別罰款3萬、42萬、60萬、10萬,最終累計115萬人民幣。
共有11人被罰,罰款金額合計542萬人民幣。
事情一出,眾說紛紜,有球迷說「無規矩不成方圓」,既然有這麼個規矩,就該按規矩罰款;
也有球迷認為,這規定未免太過嚴厲。
譬如廣東隊徐傑這樣的新秀球員,打了一賽季球,臨了工資不夠交罰單的;
譬如深圳隊買爾丹這樣的球員,用他哥的話來說:「按這個上面的罰款,買爾丹可以直接回家賣羊肉串了。」
這..這是前有NBA球員電子廠上班,後有CBA球員回鄉賣羊肉串?
球迷一看球員都要去賣羊肉串了,這還得了?
當即提出質疑:「罰款沒問題,可為什麼不馬上通知,好讓大家長個記性,等到現在才來集中罰款?」
說句老實話,這個問題我也好奇,經過反覆搜索查詢,技巧君從籃球記者賈磊的報導中,找到了一個看起來還算靠譜的解答。
據賈磊爆料:在CBA複賽之際,CBA官方在觀眾席上擺放了全球各大聯賽的球衣,用來顯示CBA率先複賽受到了全球各大聯賽的支持。
這張多個聯賽球衣入鏡的照片,也一度在網絡上廣為流傳,不同聯賽有不同的贊助商,如此多競品的LOGO,出現在CBA的官方活動展示中,這一行為違反了贊助條款,也惹怒了李寧,為安撫贊助商情緒,才有了這次處罰事件。
以上這個解答,在技巧君看來,算是符合邏輯的。
那麼這件事情,究竟是誰做錯了呢?
技巧君記得,我讀小學那會兒,課本有過一篇文章叫「楊桃」。
說得是楊桃這種水果,正面看起來像五角星,側面看起來像水果。那堂課後,得出了一個結論:從不同的角度看楊桃,會是不同的樣子,同樣的一件事情,站在不同的立場看,也會有不同的看法。
拿CBA罰款這件事來說。
對於聯賽官方來講,擺放各大聯賽球衣,其實是挺正能量的一件事,可他們忽略了要維護贊助商的權益,若是遮擋好競品LOGO,恐怕也就不會出現這檔子事。
並且,針對未按照規定穿著贊助商指定裝備的處罰,CBA手冊早就有規定。所以CBA處罰球員,也有他的規則依據,球員違規了,處罰倒也沒毛病!
對於明星球員來說,他們身背代言合同,合同方提出的要求,有時身不由己,無法拒絕。
對於底層球員來說,他們大概知道聯賽有這麼一個規定,但由於以前贊助商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也沒太在意,倘若早知道穿一件球衣要扣掉兩年工資,再怎麼樣他們也不會觸碰這個規矩。
對於贊助商來說,其實也挺冤枉。
可以說,聯賽能夠繼續進行,球員們能拿到薪水,擁有專屬建模的球鞋,贊助商功不可沒。
當然,贊助也是一門生意,不是做慈善。
你會發現被罰款的這些球員,有些人是坐大巴往返賽場、住所時違規;有些人是參與新聞發布會時違規;有些人在訓練場違規;有些人在諸暨賽場接受採訪時違規。
很多球迷覺得,贊助商管的太寬。
但是我們必須清楚一點,CBA是一家公司,球員既然選擇了在這家公司上班,就應該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
球員選擇了CBA,CBA選擇了李寧,李寧拿出了10個億,這是互相選擇的結果。
我看很多球迷都在尋找所謂的背鍋俠,討論誰該來負責這件事。
我卻覺得:CBA仍處於發展階段,本土聯賽商業化這事兒本身就是摸著石頭過河,偶有犯錯是正常的,做錯之後領悟如何彌補、改錯,遠比互相分鍋更重要。
路還很長,我相信我們的聯賽CBA,會越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