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22日訊 記者從濟寧市紀委監委獲悉,為充分保護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積極性,進一步激勵黨員幹部擔當作為,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現將兩起誣告陷害、澄清正名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微山縣獨山東村村民張甲網絡誹謗黨員幹部問題。2019年2月11日,張甲在網上發布「兩城鎮獨山東村黨支部書記張某某貪汙幾百萬詐死避責」的網貼。經查,網貼反映問題不實,張甲對發布謠言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2019年2月,張甲受到公安機關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
澄清對鄒城市公安局張莊派出所副指導員徐興雲的不實舉報。2019年,徐興雲被舉報在辦理劉某強涉嫌故意傷害案中,存在辦人情案、不作為等問題。經查,該案辦理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舉報反映徐興雲的問題不實。2020年4月,鄒城市公安局黨委對不實舉報予以澄清正名。
閃電新聞記者 賈鑫 濟寧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