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熱點#
對於不少年輕人來說,在經濟條件還沒有積累到一定程度買不起房的時候,只能通過租房來維持生活,但不少房屋出租者見得多自然也經歷的多,可還是會屢栽跟頭。近日記者就接到了吉林長春孫女士的求助,從2016年開始,她就將自己的一套房子以每月1800元的價格出租給王女士,並在當年籤訂了租賃合同,後來兩年多的時間裡雙方只是以口頭協議的方式進行續籤。
房主孫女士說:「王女士口頭提出的是讓我重新刷牆再加一臺空調,我還給他買了一套茶几,都是重新換的。她承諾買新沙發和床,還決定在離開之後給我留下。」租房期間孫女士來維修水管的時候也看到了租客更換的床和沙發,可沒想到就從二月份開始房屋到期的時候,孫女士手裡還剩下1800元押金,但對方卻一直以自己在外地,需要一段思考時間再決定租不租為由不回來還鑰匙。
孫女士也表示理解,並決定從二月份開始可以將房租減免500元,然而多次溝通未果,孫女士也決定收房。可對方不僅沒有出面,只是委託別人來交一份鑰匙,這時孫女士才發現已經聯繫不上對方,甚至還把自己給拉黑,電話根本打不通。
隨後房主決定直接收房,沒想到對方曾經允諾的床和沙發被更換,就連為對方準備的新電視也損毀!房主怒氣的說:「我可以理解啊,但為什麼不打招呼就悄無聲息地走了?這房子還能住人?」記者也多次聯繫,但都無法接通。
此事一出引發眾網友熱議,有網友表示:不是把對方弄急眼了誰會拉走床和沙發又砸爛電視?都租住快四年了,鬧成這個樣子?做客時想用更好的環境重新裝修新房,對房東來說也沒有損失,這有什麼可真摯的呢?
也有網友表示:押金馬上就沒了?意思是押金抵空置時期的房租了?房東刷大白買茶几裝空調這沒啥委屈抱怨的吧,都是自己的房子,聽她口口聲聲說是給對方買的一直叫屈,隔著口罩看起來也不是面善之輩。
筆者觀點:
筆者相信二人根本沒有解不開的矛盾,租客也可以主動聯繫上房東把誤會解開。雖說雙方之前有過口頭承諾,但床和沙發畢竟是租客自己買的,不想住了直接拿走也無可厚非,但絕對不能將出租屋內的物品進行刻意損壞。有難言之隱可以直接說,不能仗著雙方沒有籤訂書面協議就規避責任,逃避更不是方法。
作為房東來說,更好的裝修能讓房屋提升價值。作為甲方想要切實維護自己的權益,就必須要將每一項條款寫在書面合同上,受法律保護才能更好地維護權益。千萬不要覺得麻煩就矇混過關只做口頭承諾,畢竟很多租客都不是善茬。同時也要在租房期間多進行溝通,不要因為矛盾產生糾紛,也給自己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
今日互動話題:
大家在租房時
有切實籤定合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