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碌的一年辛苦啦,快為你身邊優秀的人打call吧!近日,省農業農村廳啟動2019-2020年度省農村工作指導員工作成績突出單位和個人評選工作,擬在全省評選出55個成績突出單位和200名成績突出個人。
農寶
具體怎麼評選?一起來看看吧~
評選範圍
成績突出單位評選範圍。各市、縣(市、區)和省級派出單位。
成績突出個人評選範圍。2019-2020年度任期內的省派農村工作指導員、市派農村工作指導員、縣(市、區)派農村工作指導員、鄉鎮(街道)派農村工作指導員。
評選條件
成績突出單位評選條件。黨委政府或黨組重視,在統籌協調、政策指導、工作支持等方面組織到位、措施得力。各項管理制度、支持指導員工作的機制健全。日常管理體系完備,管理嚴格,指導有力。工作成效顯著,得到幫扶地群眾的普遍認可。中途進行農村工作指導員調整的派出單位,原則上不予推薦。
成績突出個人評選條件。認真履行農村工作指導員六項職責,認真完成黨委、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勇於開拓創新,工作富有成效,派駐村的面貌得到明顯改善。嚴格遵守指導員各項制度,確保駐村工作時間,精力到位、工作到位。清正廉潔、恪盡職守,得到幫扶村群眾普遍認可,年度考核達到優秀等次。任職時間不滿兩年的農村工作指導員,原則上不予推薦。
評選程序
成績突出單位評選程序。省級和縣級成績突出單位的評選由各市農業農村局根據貫徹落實《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工作指導員工作的若干意見》情況,按照分配名額,商市委組織部後提出建議名單,經市委同意後匯總報省農業農村廳。5個市級成績突出單位評選由省委組織部、省農業農村廳根據各市工作綜合情況評定。
成績突出個人評選程序。省、市派成績突出個人的評選由各市農業農村局按照分配名額,向指導員派出單位徵求意見後,商市委組織部提出推薦名單,經市委同意後報省農業農村廳。縣(市、區)、鄉鎮(街道)派成績突出個人的評選由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按照分配名額,向指導員派出單位徵求意見後,商縣(市、區)委組織部提出推薦名單,經縣(市、區)委同意後,由各市農業農村局統一報省農業農村廳。成績突出個人推薦名單在上報前須在所駐村進行公示。
編輯:蔡希師
責編:裘雲峰
【來源:浙江農業農村】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