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紅網第六屆全國大學生「評論之星」選拔賽參賽作品
12月27日,中華遺囑庫深圳遺囑服務中心啟動,面向大眾提供專業財產保護與傳承服務。截至2020年12月,中華遺囑庫已經在全國設立11個登記中心,60個服務中心;全國預約諮詢人數為23.5萬人次,登記保管人數為17.5萬份。(12月29日 中新網)
中華遺囑庫服務的「擴張」反映出,人們對於立遺囑的認可度逐漸提高。事實上,今年年初發布的《中華遺囑庫白皮書》顯示,我國立遺囑的人數逐年上升,中青年比例迅速增加,遊戲帳號、QQ、微信等虛擬帳號也已經成為常見的遺產類型。設立遺囑,明確財產分割,是減少遺產繼承糾紛的有力手段之一。這既體現了人民法制意識的進步,也是人們面對財產繼承難題自發選擇的解決辦法,值得鼓勵和宣傳。
遺產繼承,沒那麼簡單。按我國繼承法規定,一個人在去世前沒有合法有效遺囑,那麼,就要按照「第一、第二、第三順位繼承人」的規定,依次判定遺產的有效繼承人,在同一層級的繼承人有權平分遺產。這時,可能會出現同一遺產由多人所有的情況。而像房產、車牌、虛擬帳號等難以分割的遺產,很難實現「過戶」等操作。如果其中一人想「實現自己的所有權」,就只有兩個選擇:要麼將其出售,按繼承比例分錢;要麼確保拿到這項財產的完整繼承權,才可以辦理「過戶」等更名操作。而拿到完整繼承權的辦法,就是要找齊所有繼承人,在同一時間前往公證處,通過合法公證程序表示放棄繼承權。注意,此時放棄的是全部繼承權,而非部分繼承權。
部分繼承人不願因某一項財產而「放棄全部繼承權」,或者因身體、距離、工作等原因,難以在同一時間前往公證處辦理手續,這時,辦理繼承的規定就變成了一道「坎」,不但讓人為此耗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還有可能「竹籃打水一場空」。車牌號等有時限性的「財產」,不在有效時間內過戶,就會被「註銷」。一些存在銀行裡的數額不大的「死帳」,也會因手續難以辦理而被放棄。如果想要把自己那一份房產變現,卻不能獲得所有繼承人同意,就意味著當事人只能走訴訟程序,爭取拿到補償款。這一解決辦法合法合規,但有時也免不了會因「和親戚打官司」而承受道德輿論壓力。
如果以上難題都不存在,所有擁有繼承權的人都同意前往公證處「放棄全部繼承權」,也並不意味著萬事大吉。生活中存在這樣的情況:繼承人私下達成了財產分配協議,後共同前往公證處宣布「放棄全部繼承權」,讓其中一位繼承人成功過戶財產。但法律對於「有效合同」的認定較為嚴格,普通民眾很難充分了解,一旦繼承人私下達成協議時並未留下充足有效的證據,就很難獲得法律上的充分保障。
遺產繼承難題並未得到很多關注,正是因為其在生活中並不「常見」。但我們並不能因「少數」而忽略困難的存在。它對每一個普通人來說,都是相當耗費精力的事情。我們既需要媒體加強對這一方面的宣傳與關注,讓人們認識到設立遺囑的必要性,同時也需要在制度上加以探索,如何進一步簡化繼承人獲得自己應有的那一份財產的程序,讓每一個人的正當權益都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