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標誌證明商標是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並且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誌。因此地理標誌證明商標作為一種無形產權意義上的商業標誌,具有識別產品產地和產品質量保障的雙重作用。
地理標誌產品是某一地域精華的特色產品,申請地理標誌證明商標需要證明某商品的獨特質量、風味、信譽確與該商品的產地密切相關。也就是說,只有某商品的特定品質受產地的特定地域環境或者人文環境決定,該商品才能申請地理標誌證明商標。
例如,2006年,新會柑、新會陳皮入選國家地理標誌產品。陳皮,源於芸香科植物橘及其栽培變種的乾燥成熟果皮,此中又以用新會柑果皮為原料製成的廣陳皮最為道地。現代醫學研究表明,新會陳皮所含「揮髮油」「黃酮類物質」和其他活性成分、營養元素,明顯高於其他地區陳皮。而入選地理標誌產品,是對新會柑、新會陳皮的一個重要肯定。
(文章來源:江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