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寶坻區發生一起小客車追尾三輪車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在對自稱為肇事者的45歲男子老陳開展調查時,經驗豐富的辦案交警識破謊言。原來,老陳的「愛子之心」用錯了方向,其子小陳才是真正的肇事者。目前,酒後惹禍的小陳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依法刑拘,而老陳因涉嫌窩藏、包庇罪將被移交至檢察機關進一步調查處理。
主動投案 疑點重重
8月4日22時30分許,公安寶坻分局交警支隊接到警情稱,史各莊鎮發生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交警到場後發現,這是一起寶馬牌小客車追尾人力三輪車的交通事故,人力三輪車騎行人在事故中不幸身亡。同時,站在寶馬小客車旁的中年男子陳某向交警「投案」稱,他就是這輛肇事車的駕駛人。然而,交警詢問該男子時很快發現疑點。
「他神情慌張,言語含糊,我們感覺事情有蹊蹺。」經驗豐富的辦案交警李衛徵表示,45歲的老陳剛一開口,他們就從中發現了疑點。通過進一步調查,辦案交警發現,老陳對於案發過程的諸多描述,均與交警的調查事實情況不符。可以斷定的是,這是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兒子肇事 父親包庇
對事故現場勘查完畢後,交警已經掌握了大量證據,老陳被帶到公安寶坻分局交警支隊接受進一步詢問。面對交警出示的多項證據,老陳起初仍然態度堅決,一口咬定自己就是肇事者,對替別人「頂罪」的情況矢口否認。經過辦案交警對法律規定連續6個小時的耐心講解,以及反覆向其展示各類案件證據,老陳逐漸陷入沉思,最終突破了其心理防線,如實交代了案情事實。原來,真正的肇事駕駛人是老陳的兒子,23歲的小陳。事發前幾個小時,小陳在與朋友聚餐時喝了酒,隨後駕駛技術不精的他在回家途中追尾了人力三輪車,因為害怕「酒後肇事,罪加一等」,小陳第一時間想到了向父親求助。接到電話的老陳「愛子心切」,立即趕到現場幫兒子「頂罪」。
案發後第8個小時,寶坻交警迅速將小陳傳喚到案。在其父親已經交代出案件真相的前提下,小陳仍不肯承認自己的肇事行為。直到交警將早已掌握的,案發前小陳與誰喝酒、幾點結束聚餐、案發後和誰有過聯繫等細節一一擺出後,小陳方才認罪伏法。
法律嚴懲 雙雙入刑
根據《刑法》第133條對交通肇事罪的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對於窩藏、包庇罪,根據《刑法》第310條規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目前酒後惹禍的小陳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依法刑拘,而老陳因涉嫌窩藏、包庇罪將被移交至檢察機關進一步調查處理。
(焦軒 劉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