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葛婷)攬炒派頭目再次受到法律制裁。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等10名禍港政棍,前年10月1日在警方反對的「民陣」遊行中帶頭犯法,並於早前承認煽惑他人參與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昨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囚14個月至18個月,其中黎智英因累積前兩宗同類案件判囚14個月,加上本案共囚20個月。法官胡雅文昨日在判刑時狠批眾被告在社會動盪時蓄意及有預謀犯案,公然藐視警方、無視法紀、挑戰秩序,案情嚴重,被告辯稱的「和理非」說法「天真」,事實上當日遊行沿途頻發打砸燒,絕對不和平,是次判刑必須反映被告刑責。
囚車押送「十一」非法集結案罪犯離開區域法院。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 攝
官:即時監禁為唯一選項法官胡雅文昨日在判刑時指出,本案承接「8·18」及「8·31」案,判刑必須有阻嚇性,即時監禁為唯一選項。她引述周庭煽惑包圍警總的原訟庭案例指出,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的判刑,可借鏡「黃之鋒案」中非法集結的判刑指引,即暴力事件應加重刑責,本案亦須判處阻嚇性刑罰,以維持公眾秩序。
胡官強調,基本法保障市民享有言論、示威、集結的權利,但有關權利並非絕對,須受限制,而被告的政治立場與理念等均與判刑無關,法庭不予考慮。
黎智英合共須監禁20個月。圖為黎智英此前被扣押。資料圖片
胡官表示,判刑需要考慮每宗案件的背景和實際情況。本案發生於2019年10月,當年,香港由6月開始社會動盪,暴力滋擾不斷升溫,9月份幾乎每日都有暴力示威,部分演變成大規模的長時間暴動,案發前夕示威群眾更投擲近200枚汽油彈,而眾被告在本港持續騷亂的情況下犯案,判刑必須反映刑責。案發當日,大量人群聚集、情緒高漲,暴力風險一觸即發,這點無疑是加刑因素。
胡官指出,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4人舉行記者會,煽惑群眾參與被警方禁止的遊行,是明知故犯,公然藐視警方和法律;他們聲稱有權和平遊行,毋須警方批准,然而被告不斷強調的所謂「和理非」說法「天真」,不切實際。
何俊仁「8.18案」被判囚12個月獲緩刑,昨被判囚18個月,即時監禁。中通社
楊森「8.31」案被判囚8個月獲緩刑,昨被判囚14個月,即時監禁。中通社
被告蓄意犯案挑戰秩序她解釋,被告必然可從事發前數個月的社會動盪事件中清楚了解案發時的暴力風險,而當日遊行沿途確有發生多起刑事損壞、暴力行為、堵路及縱火等事件,破壞公眾秩序。4人對遊行期間所衍生的暴力事件不可能沒有察覺,反映眾被告是蓄意犯案,挑戰秩序,案情嚴重,其辯稱的所謂「公民抗命」不足為道。
胡官認為,相比「8·18」及「8·31」案,本案案發時社會更為動盪不安,有必要判處阻嚇性刑罰,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4人曾煽惑群眾,與其他被告角色不同,考慮到煽惑途徑、覆蓋受眾數目、有計謀地在終院外召開記招受媒體關注,加上陳皓桓在facebook貼文加強影響,4人罪責較其他被告重。
胡官表示,法庭須考慮煽惑的手法及所煽惑的人數等,明言今次犯案有預謀,以24個月監禁作量刑起點;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則以18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則以12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因眾被告審前認罪,法庭遂按例給予四分之一刑期扣減,各被告最終被判囚14至18個月。
主審法官胡雅文遭死亡恐嚇
(記者 蕭景源)依法嚴懲黑暴的司法人員再次成為攬炒黑暴的恐嚇目標。國安法指定區域法院女法官胡雅文昨日在判處黎智英等10人監禁後,狂徒連接3次致電胡官辦公室,恐嚇要傷害胡官及其家人性命。警方將案件列作「刑事恐嚇」處理,重案組正全力追緝針對司法人員的黑手。律政司則強調,特區政府絕不會容忍這種無視法紀及損害法治的惡行,必將不法分子繩之於法。
法官胡雅文
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此前審理過多宗黑暴暴動案及國安法案件,也是涉及黎智英等攬炒政棍前年「8·18」和「8·31」非法集結案的主審法官,並將黎智英、李卓人等人判囚。昨日,她再判處黎智英等10名涉前年「十一」非法集結的被告監禁。
消息指,昨日下午1時許至4時許,有人三次致電胡官辦公室,聲言會嚴重傷害胡官和其家人,甚至取其性命,更明言來電就是為了恐嚇司法人員。司法機構報警後,警方高度重視案件,並交由灣仔警區重案組第一隊跟進。
律政司昨晚發表聲明,表示法官行使司法權力時,必嚴格依據法律和證據處理案件。基本法第八十五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幹涉。法官因履行司法職能而被人恐嚇,特區政府必定嚴正執法,絕不會容忍這種無視法紀及損害法治的惡行,警方會嚴肅跟進,將不法分子繩之於法。
律政司發言人指出,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二十四條,威脅他人使其人身遭受損害,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五年。任何人都不應以身試法。
多名司法人員此前均受恐嚇。去年初,總裁判官蘇惠德與家人的個人資料被上載到Telegram「起底」煽暴群組「阿囝搵老豆老母」並被人恐嚇。蘇官成為國安法指定法官後,處理黎智英、唐英傑案及馬俊文等國安法案件。去年12月4日,他拒絕幹犯國安法的黎智英保釋後,被狂徒致電其辦公室恐嚇「炸死全家」。今年3月,警方網罪科分別在將軍澳及屯門拘捕涉嫌與案件有關的17歲男學生及一名退休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