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紹傑被控兩罪 三子雙學「走唔甩」

2021-12-19 獅子山下

在佔領運動期間擔任糾察長的工黨執委郭紹傑,昨日到中區警署報到期間,被警方加控組織及參與非法集結兩項罪名。消息人士透露,郭紹傑是佔中糾察長,明顯有份組織佔領,故加控更重罪名;而佔領區內鐵馬組、物資站主事者、佔中三子、學聯五名核心成員、學民思潮代表等,日後勢必被控同類罪名。

  郭紹傑與民主黨柯耀林,因上月十二日協力制服向時任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投擲動物內臟的疑犯時,被指涉嫌「在公眾地方打架」,兩人昨早一同到中區警署報到。但郭紹傑被加控「召集及組織非法集結」和「參與非法集結」兩罪,郭獲準以五百元保釋,明年二月到警署報到。

警方消息透露,郭紹傑是佔中糾察長,負責帶領糾察隊在佔領區內維持秩序,屬領導角色;而佔領區內的鐵馬組、物資站的地主,亦同樣會被視為組織者,拘捕行動陸續有來。

  消息也明言,「唔使急,一定會拉(佔中三子)」,警方會在適當時候採取行動。至於雙學亦「走唔甩」,尤其曾上臺指揮群眾帶備裝備、包圍政總的領導者,如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副秘書長岑敖暉、學民思潮黃之鋒等。至於較多留在幕後雙學成員、甚至政黨議員,就會視乎各人的參與程度,及有否參與策劃過程,來斷定是控告「組織非法集結」,還是「協助組織非法集結」。

  郭紹傑表示,警方指他在金鐘被佔領的其中十日有參與活動,參與及組織非法集結,證據包括網上資料及短片,他擔心未來會有更多人被同樣方法檢控。他會與律師商討,再決定黨友會集體認罪還是抗辯,他承認自己是犯法,但沒有犯罪。政府現時以白色恐怖及秋後算帳,恐嚇追求民主的市民,但不能阻止人民爭取民主的決心。而職工盟、工黨及民間團體昨午到中區警署外請願,抗議當局秋後算帳。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參與非法集結的最高刑罰是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五年;循簡易程序定罪,可監禁三年;但判刑多少,要看在參與中的角色有多重;若被告同時被控組織非法集結,罪成後的刑罰可能更接近最高刑罰。

  他指法律上沒有定義何謂「組織」,如有份召集、鼓勵大家參與;又或有系統整理佔領設備,在法律上都可推論為「組織」。

  過往非法集結的判罰都不算重,通常只是罰款,或短期監禁,但若涉及組織非法集結,就要看案件本身判刑,如黑社會俗稱的「曬馬」,通常被告都會被判監禁;與佔領運動不同,當時人稱自己是參與有崇高目標的公民抗命,可能獲減刑;被告是否認罪又影響減刑因素,難以預計佔領組織者會否入獄及入獄多久。

  郭紹傑本身是公務員,又在病假期間參與佔領活動。公務員事務局新聞組表示,如公務員被刑事定罪,當局會按既定程序,在研究判案書後,考慮對有關人員採取適當行動,包括紀律行動。

(原文出自2014年12月23日星島日報)

(圖片轉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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