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這位貧民出身的明朝開國皇帝,整頓吏治,嚴懲貪官汙吏的手段堪稱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為了反腐,他極力主張「刑亂世,用重典」,親手編制《明大誥》,官員若貪汙贓銀六十兩以上,將被處梟首示眾、剝皮實草之刑。命在各府州縣衙門左側設「皮場廟」,就是剝皮的刑場,貪官被押到這裡,砍下頭顱,掛到竿子上示眾,再剝下人皮,塞上稻草,擺到衙門公堂旁邊,用以警告繼任的官吏。這種類似稻草人嚇唬麻雀的方法在很大程度上起到過一些威懾作用,雖然到後來基本就不起任何作用了。
朱元璋當皇帝的三十年中,公開鎮壓了幾起大貪汙案,其中最大的是郭桓案。
大明政權建立之初規定:每年全國各布政使司、府、州、縣,都要派計吏到戶部呈報地方財政的收支帳目及錢糧數。各級政府之間及與戶部之間的數字,必須完全相符。稍有差錯,即被退回重報。由於地方與京城相距遙遠,為節省時間,免去路途奔波之苦,各地便帶上了蓋有官印的空白帳冊。如被退回,就可以隨時填寫更正了。又因為空白帳冊上蓋有騎縫印,能做別的用途,戶部也就沒幹預。
但不久問題就出來了,在洪武十八年(1385),御史餘敏等告發北京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的官吏李或、趙全德等人,夥同郭桓等人貪汙舞弊,吞盜官糧,貪汙盜竊的錢折成糧食達2400多萬石。戶部侍郎郭桓特大貪汙案,震驚了全國。
案件被查清後,朱元璋下令將趙瑁、王惠迪等人棄屍街頭;郭桓等六部侍郎及各地方布政使司以下的官員有上萬人被處死;有牽連的官吏幾萬人被逮捕入獄,嚴加治罪。各地捲入這個案件的下級官吏、富豪,被抄家處死的不計其數。
自己三令五申,而且還時不時地抓個人剝了皮,放在衙門公堂旁邊,希望能殺雞儆猴,居然現在還是有不怕死的頂風作案,真是豈有此理!
老朱苦思冥想了很長時間,終於想出了一個比較好的方法。朱元璋總結經驗教訓,在財務管理上進行技術防範,實施了一系列新的管理措施,其中一條就是將漢字中的數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在進行的錢糧等財務登記時改寫為「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陌、阡」。這樣就可以有效地杜絕當時的財務混亂現狀。科技改變命運,果然不是蓋的,也不是吹的,原來是真事兒。
這一舉措同時也成為中國歷史上金額大寫字的首創。隨著社會的發展,後來「陌、阡」慢慢演變成了「佰、仟」,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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