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分級運動處方很有必要
國家體育總局運動醫學研究所醫務監督中心副主任、運動處方門診副主任醫師梁辰表示,對於腫瘤患者而言,重新獲得和改善身體功能、有氧能力、力量和靈活性,改善體形和生活質量,改善身體成分,改善心肺、內分泌、神經、肌肉、認知和社會心理的結果,潛在地減少或延遲復發或第二次原發性癌症,通過提高身體和心理的能力來抵抗對復發或第二原發癌的焦慮,減少、減弱和預防癌症治療的長期影響提高生理和心理能力,以抵禦任何當前或未來的癌症治療是此類患者的運動目標。
做好運動評估科學鍛鍊
「在鍛鍊之前,我們一定要做好腫瘤患者的運動評估,」梁辰說,「在運動前,要對患者進行心肺運動試驗、六分鐘步行試驗、臨床客觀指標評估和NYHA分級,也就是針對心臟病患者的運動能力分級。同時還要根據患者有無症狀和具有多少危險因素進行危險分層,分為高、中、低危患者。危險因素包括了心臟病史危險因素、其他心血管病危險因素、抗腫瘤藥物危險因素和生活方式等,肥胖、吸菸、飲酒等也被包括在內。」
梁辰強調,癌症患者手術後應留出足夠的癒合時間再去運動,恢復時間可能高達8周。極度疲勞、貧血或共濟失調的癌症患者不能進行需要平衡和協調的活動,如跑步機、自行車等。此外,發生骨轉移的患者可能需要改變運動處方中的強度、持續時間和運動方式,因為此類患者骨折的風險增加,不宜參加高撞擊活動與接觸運動。同時,目前接受化療、放療或治療後免疫功能受損的患者,例如中性粒細胞計數下降,術後傷口尚未恢復、並使用導管時的感染風險較高。應注意降低健身場所的感染風險,不宜遊泳。對於婦科腫瘤患者來說,在腹部,腹股溝和下肢發生腫脹或發炎的患者應先治療這些問題,再進行下肢的訓練;患有淋巴水腫的婦女在運動時應穿著合身的壓縮衣;接受激素治療,並確診為骨質疏鬆症或骨轉移患者應警惕骨折的風險。
有氧聯合抗阻運動改善健康
進行運動評估後,患者的運動處方將會分級制定。梁辰介紹道:「如果是中高危患者,最初的運動處方應該以中低強度的運動為主,一周做2-3天鍛鍊,一次10-20分鐘,這個頻率能承受之後,可以做進一步的運動,將指數相應增加。最後和低危患者的目標運動處方重合。」
「對於有氧運動,癌症患者不應局限於步行或自行車,大多數涉及大肌肉群的運動都適合癌症患者鍛鍊,豐富運動項目可以提高患者的運動積極性和樂趣。鍛鍊頻次至少在一周3-5次,但是對於低強度和短時間鍛鍊的患者來說每天鍛鍊更加合適。鍛鍊強度取決於患者目前運動水平和治療。時間要維持在至少20-30分鐘的連續運動,但是功能失調的患者與經歷嚴重副作用治療的患者應該進行短時間間歇性短跑,如3-5分鐘間歇。此外,對於功能失調患者或與那些經歷嚴重副作用治療的患者而言,運動進展需要更加緩慢。在增加強度之前必須達到既定的頻率與時間的目標。」
梁辰建議說:「運動訓練初期,患者應在醫護監督和ECG監護下進行。由於化療的影響,患者的活動耐受力很低,從基本活動開始逐漸增加,初期有氧運動採取一天內進行多次短暫的運動更加有益於健康。力量訓練來講,以乳腺癌患者為例,應該先從無負重開始逐漸增加到阻抗訓練,原則是低負重、多部位、多組次、加靜力。在剛開始進行上肢的力量訓練時,需要有專業的康復治療師或醫師進行監督,確保動作的正確性,一旦水腫的情況加重,立即停止上肢的訓練並接受治療。這也是我們一個大的原則。」(轉自4月27日《中國體育報》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