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物復甦,購物慾也跟著「復甦」
朋友圈代購發的東西
仿佛在向你「招手」
是不是又動心了?
小編提醒,一定要冷靜!
否則又要交「智商稅」啦!
01
近萬雙耐克、彪馬...都是假的!
4月12日,蘇州市場監管部門執法人員接獲舉報稱,在常熟元和新村六區的一間倉庫內有人在賣假貨。執法人員趕到現場,發現大量假冒運動鞋。
在這間昏暗狹小的倉庫內,堆滿了喬丹、彪馬、耐克、ADIDAS和FILA運動鞋,現場有一家三口正在倉庫內選購。
▲圖源: 常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經現場查閱當事人銷售帳簿,在同一小區相繼發現兩個假貨倉庫,共發現涉嫌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運動鞋1200餘雙。
執法人員在現場還發現了一份房屋租賃合同。於是順藤摸瓜,趕往合同中出現的地方,又發現了涉嫌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運動鞋8000餘雙。
▲圖源: 常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當事人稱這些鞋子為福建莆田購入的假貨,並準備批發銷售。
因當事人銷售商標侵權運動鞋的種類較多、涉案金額較大,已達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監管部門按照相關規定,已將該案移交常熟市公安局處理。
02
一件GUCCI衛衣僅售95元
無獨有偶。4月7日,常熟市場監管執法人員接舉報稱,一服裝生產作坊內有大量假冒國際大牌成品服裝。
▲一件GUCCI衛衣僅售95元 圖源: 常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執法人員共查獲:
標「BURBERRY」商標的成品服裝3621件(條),標「GUCCI」商標的成品服裝3167件,標「BALENCIAGA」商標的服裝1068件,耐克的服裝857件,標「BURBERRY」商標的服裝半成品258片、吊牌220張,標「GUCCI」商標的服裝半成品20片,吊牌280張,共計9491件(條、片、張)。
執法人員依法予以立案調查
對上述物品依法予以扣押
▲執法人員現場檢查 圖源: 常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法條連結
假冒註冊商標罪,是指違反國家商標管理法規,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行為。
假冒註冊商標罪如何處罰?《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一十三條至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條款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二百一十四條 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需要注意的是:
1.行為人所假冒的商標,必須是他人的註冊商標。我國《商標法》對商標專用權的取得採取註冊原則。商標註冊是指商標所有人為了取得商標專用權,將其使用的商標,依照法律規定的註冊條件、原則和程序,向商標局提出註冊申請,商標局經過審核,準予註冊的法律事實。經商標局審核並準予註冊的商標,便是註冊商標,享有商標專用權。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才可能構成假冒磕冊商標罪。這裡的「他人」是指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並依法取得商標專用權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個體工商業者,包括外國企業和外國人。我國除對香菸、藥品等商品實行強制註冊外,其他多數商品均採取自願註冊原則。
2、行為人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商標法》第 26 條規定:「商標註冊人可以通過籤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據此,經過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該註冊商標的,是合法行為,不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經許可使用他人註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讀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實踐中有的被許可人使用他人註冊商標,卻不在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這種行為違反了《商標法》,也會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但既然使用註冊商標本身是被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的,就不能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
03
微信朋友圈購物需謹慎
後經初步調查發現
上述兩起的主要銷售渠道
均在微信朋友圈
微信朋友圈買賣行為
屬於私下交易
買家權益很難受到法律保護
蘇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副秘書長吳湘表示,「微商」存在於每個人的社交軟體和交際圈中,自由度高、流動性大、虛擬性強,消費者還是儘量選擇到合法主體資格電商購買,通過第三方平臺進行支付,切忌還未收到貨就直接付款給對方。
▲圖源:IC photo
小編提醒
不可輕信朋友圈的宣傳內容,由於缺乏第三方信用評價體系,賣家有可能存在偽造產品銷量、評價、轉帳記錄等問題。
每次購物儘量留好相關證據(如聊天記錄、賣家信息和支付憑證等),以備不時之需。若發現「微商」存在違規行為甚至涉嫌詐騙,可以向相關監管部門反映或直接向公安部門進行舉報。
一分價錢一分貨
小夥伴們要擦亮眼睛
不要輕易上當!
(來源:蘇州普法)
尊法學法
END
守法用法
原標題:《【小匯說法】近萬雙耐克、彪馬...都是假的!請趕緊自查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