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7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單位上海威氏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威氏集團)、被告人張威華集資詐騙、危險駕駛一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單位訴訟代表人、被告人及相關辯護人均到庭參加訴訟。
公訴機關指控:2014年6月,被告單位威氏集團因下屬關聯公司上海威氏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違規銷售松江區四幢工業用房被查處而致資金鍊斷裂。為歸還債務,被告人張威華利用易旭投資(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巨康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上海良奉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作為融資平臺,打著「政府支持」旗號,假借其實際控制的上海巖巖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頤康松江養老公寓」 「天年愛城」等項目為名,採取公開宣傳方式承諾9%至17%不等的年化收益誘騙投資人,自2014年8月至2018年2月非法募集資金人民幣7.17億餘元(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其中未兌付金額4.41億餘元,直接用於養老公寓項目僅1000餘萬元。此外,張威華還具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危險駕駛行為。公訴機關認為,被告單位威氏集團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被告人張威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集資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張威華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應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各辯護人對被告單位、被告人的行為是否構成集資詐騙罪、被告單位是否是從犯、被告人是否構成自首等問題發表了相應意見。被告人家屬、被害人等80餘人旁聽了庭審。合議庭將在評議後依法對本案擇期宣判。(看看新聞Knews記者:吳海平 實習編輯:餘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