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似包裝的奶茶、千差萬別的口味;相似字樣的藥品,達不到同等的功效;即便有相同標語的服務商品,可能是不同的服務體驗……一家成功,萬家模仿,市面上出現了參差不齊的仿冒商品亂象,嚴重侵犯了「原創」商家的智慧財產權,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打亂了市場秩序。
據玉林中級法院統計, 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22日,共受理智慧財產權類案件96件,審結43件,其中審理的智慧財產權案件大多數為侵害商標權糾紛。商標權糾紛約佔全部智慧財產權侵權案的90%,此外著作權糾紛、技術合同糾紛和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也佔有一定比例。
「益禾堂」被仿冒
商標使用方打假維權
原告武漢熠匯飲公司就其擁有註冊商標專用權的「益禾堂」商標被侵權一案,對被告玉林日燕公司、日燕塑品經銷部提起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玉林中級法院近期對該案進行了公開宣判。
原告是「益禾堂」註冊商標的權利人。從2012年至今,「益禾堂」品牌規模不斷擴大,「益禾堂」加盟店鋪目前已達到兩千餘家。經原告調查發現,玉林的「日燕食品」微信公眾號使用與「益禾堂」相同或近似的標識進行招商加盟,該公眾號中名為「全新品牌[益禾堂]開放免費加盟」的微信文章介紹了被告經營的「日燕益禾堂」加盟項目,文章中不僅使用了大量與「益禾堂」相同或近似的標識,還使用了與原告經營的益禾堂店鋪相同或近似的裝修、VI設計飲品包裝、物料、標語等,足以使相關公眾產生混淆,該公眾號運營主體為日燕塑品經銷部。日燕塑品經銷部通過微信公眾號進行招商加盟宣傳,日燕公司通過籤訂授權合同等方式許可他人使用與「益禾堂」相同或近似的標識及包裝裝潢。原告主張兩被告的行為侵害其註冊商標專用權及構成不正當競爭。
兩被告辯稱,原告的商標並非馳名商標,其保護範圍具有地域性。原告提交的「益禾烤奶杯貼」美術作品及證書僅指杯貼,不包括益禾堂招牌。日燕公司創作的「日燕益禾堂招牌」美術作品已於去年11月27日經國家版權局登記,「日燕益禾堂」商標正處於等待實質審查階段,存在成功註冊的可能性。被告的行為不構成侵權,請求駁回原告所有訴訟請求。
法院審理後認為,兩被告與原告均從事餐飲行業,被告未經原告許可,授權他人在店招、店內裝飾、價目表、員工工作服、產品外包裝等大量突出使用與「益禾堂」註冊商標近似的「日燕益禾堂」標識,侵犯了原告的商標權和構成不正當競爭,依法應承擔侵權責任。兩被告之間有共同侵權的意思聯絡,客觀上實施了共同侵權行為,造成原告的損害,依法應當承擔連帶責任,遂判決兩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及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0000元,賠償維權費用61141元。
此前記者走訪玉州路、教育中路、美林街等發現,不少「益禾堂」一夜之間都改名了,店還是原來的店,但名已改為「益禾茶」、「益樂茶」、「某某烤奶」等。
人民中路一家「益xx」奶茶店老闆透露,「最近被查了,所以要改名經營。」
一名「山寨益禾堂」加盟商告訴記者,正規品牌對假冒店開始調查,要求停止侵權,所以我們才會連夜撤換店名保店。當初選擇加盟公司時,對方也曾表示,若被起訴,會有解決辦法。
益禾堂打假「益禾堂」
17日,益禾堂廣西分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從2019年9月開始,總公司成立維權部門,收集侵權證據,2020年投訴到玉林市市場監管部門。
在接到投訴後,玉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立即對城區的相關奶茶店進行調查核實。對侵權的店鋪,下發整改通知書,要求經營者將店面招牌名稱、包裝杯、打包袋等有「益禾堂」字樣的所有物品進行銷毀。截止4月20日,大部分侵權的店面已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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