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澳大利亞東亞論壇網站12月1日報導,日前,澳大利亞總理莫裡森和日本首相菅義偉就兩國籤訂《互惠準入協定》基本達成一致,此舉被兩國媒體譽為"提升雙邊關係關鍵一環"。
但澳大利亞國立大學國際法教授羅特維爾在東亞論壇網撰文稱,被兩國媒體過度渲染的"達成的一致",嚴格意義來講,不過是明確在2021年某個時候達成《互惠準入協定》(以下簡稱"互惠協定")而已。除此之外,並沒有其他什麼顯著性成果。但兩國間的互惠協議仍存在2大法律障礙,在這兩個問題上達成共識難度很大,或將難以逾越。
關鍵條約挑動日本人敏感神經
文章指出,互惠協定被兩國部分媒體視為"裡程碑式的防務條約,將進一步深化兩國之間的戰略安全關係"。雖然該協定不是一項防禦協定,但這份協定為澳大利亞和日本之間進行防務合作、在其中一國境內進行聯合演習、培訓和駐紮本國軍事人員提供了可能。
澳大利亞目前已與法國、美國、馬來西亞、紐西蘭、新加坡等國籤訂了類似這樣的協定,但日本在這方面的經驗卻少之又少,除了和美國在1960年達成了一份協定外再無其他。
而僅此一份協定,也早已讓日本苦不堪言。文章稱,由於互惠協定可以為來訪的軍隊和士兵提供豁免權,不受當地的民法和刑法約束,因為有這些豁免,駐紮在日本衝繩的美軍多次曝出犯罪行為,還給當地帶來不少環境問題。這些對日本人來說十分敏感,因此,未來兩國有關這項內容的談判何去何從是個很大的問題。
刑罰問題
文章指出,作為《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締約國,意味著外國在澳大利亞犯罪,只能判處死刑以下的刑罰,但日本並非這個條約的締約國,而且日本法律中也有針對嚴重犯罪的死刑刑罰。
這就產生了一個矛盾,如果未來兩國籤訂互惠協定,澳大利亞軍人在日本犯罪的刑罰問題該如何解決。
文章表示,2019年日本共執行了三次死刑,其中包括一名外國人。澳大利亞強烈反對死刑,並於1973年廢除了所有形式的死刑。
澳大利亞以往的記錄表明,莫裡森政府在"個案"的基礎上不考慮澳大利亞軍人在日本面臨死刑的可能性,這是不合邏輯的。然而,如果日本拘留了那些犯了死罪的澳大利亞人,那麼澳大利亞遵守其國際義務的說法就沒有什麼意義了。
澳大利亞可以溫和地推動日本廢除死刑,但這將是一場長期的外交博弈。如何使坎培拉和東京都滿意地解決這一問題,將對最終籤署已締結的互惠協定,並使其生效至關重要,否則它可能成為一個破壞協議的因素。
文/海蜇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