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浪財經
文/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施懿宸、楊晨輝、李雪雯
綜合而言,香港中概股企業與陸股通(滬股通與深股通的合稱)的主要投資者集中為香港金融機構,因而地區內相關信息披露政策法規、市場進展趨勢將極大程度影響企業自身的投融資空間。
5月5日,香港金融管理局發布聲明稱,香港金融管理局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共同發起成立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跨機構督導小組(以下簡稱「可持續金融小組」)。該小組中的其他成員包括跨機構的多個部門,旨在通過協調金融業機構針對氣候和環境風險的措施以支持政府的氣候策略,進一步加快香港綠色和可持續金融的發展。
一、可持續金融小組成立背景:政策與市場雙向驅動
(一)國際可持續金融工作進展
1、政策背景
以領先全球可持續金融領域的歐盟為例,早在2017年,歐盟委員會就宣布正式成立可持續金融發展專家小組(HLEG)。2018年1月,HLEG發布了《2018總結報告:為可持續的歐洲經濟提供融資》,針對歐盟可持續金融發展提出若干重要建議,很多重要建議被歐盟委員會採納並在2018年3月發布《可持續發展融資行動計劃》。2018年5月,歐盟委員會技術專家組(TEG)成立,協助行動計劃的推進。在此基礎上,2019年6月,TEG連續發布《歐盟可持續金融分類方案》、《歐盟綠色債券標準》以及《自願性低碳基準》三份報告,為歐盟可持續金融發展奠定了重要基礎。
2、市場進展
根據全球可持續投資聯盟(GSIA)《2018年全球可持續投資回顧》的數據所示,2018年初,全球五大市場的責任投資資產規模已達30.7萬億美元,在兩年內增長了34%。根據UNPRI於2019年6月的季度更新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6月,籤署方的數量已增加至2450個,代表著82萬億美元的資產管理規模。
圖1 各國2014年-2018年可持續投資佔管理資產總額的比重
數據來源:GSIA《2018 GLOBAL SUSTAINABLE INVESTMENT REVIEW》
(二)香港可持續金融發展基礎
1、政策背景
2018年1月,香港質量保證局在參考國際和多國標準的基礎上推出了綠色金融認證計劃。同年6月,香港特區政府正式啟動金額高達1000億港元的綠色債券發行計劃。9月,香港綠色金融協會正式成立。與此同時,中國證監會公布為促進香港綠色金融發展而制訂的策略框架。2019年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實施《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出「支持香港打造大灣區綠色金融中心,建設國際認可的綠色債券認證機構」。同年5月,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三項舉措以支持推進香港綠色金融發展。2020年5月,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發布《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重點提到從體制機制、平臺建設、標準認定、金融創新等方面積極推動粵港澳綠色金融合作、支持灣區綠色發展。
2、市場進展
在ESG信息披露層面,內地資本市場上市公司以自願披露方式為主,而香港資本市場則對於上市公司採取「不披露即解釋」原則,並先後於2012年、2015年和2019年出臺並完善《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主板規則》附錄27)及相關修訂文件。根據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自主研發的ESG評估方法學,通過參照《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中對於粵港澳大灣區所包含的城市範圍劃分,並分別對應各地區上市公司進行ESG評估可知,香港地區上市公司的ESG表現較為優越。
圖3 2018年粵港澳大灣區各地區上市公司ESG平均得分[1]
數據來源: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
二、可持續金融小組成立目的:加快區域綠色和可持續金融發展
第一,提升香港的國際形象以加快當地綠色和可持續金融發展。近年來,隨著應對氣候風險、發展低碳經濟和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在國際上的呼聲日益高漲,為進一步提升國際形象並鞏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香港需要積極採取措施踐行綠色和可持續金融發展理念。
第二,促進粵港澳大灣區等多個區域合作。香港可以依託其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成熟的資本市場,幫助內地企業接軌國際綠色金融市場,進一步促進區域性合作。
第三,進一步提升可持續發展領域中跨機構合作的層次。跨機構督導小組的建立可以為各職能部門在實踐參與中提供更加通暢的信息通道,減少溝通障礙,從而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時提升跨機構合作層次。
第四,促進企業主體披露氣候變化對自身業務的影響信息。2019年12月,香港證監會發布了《有關在資產管理中納入環境、社會及管治因素和氣候風險的調查》,調查結果顯示,有660家(佔活躍參與資產管理公司的83%)企業曾考慮納入至少一項ESG因素以更好地開展投資決策和風險管理,但68%的企業表示沒有關於自身踐行ESG發展的信息,更多的公司則不涉及披露氣候風險評估工作。由此可見,企業主體的信息披露意識仍待加強。
三、可持續金融小組的具體職能:監管政策與市場發展為兩大重點
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跨機構督導小組的發起機構主要為香港金融管理局以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成員機構包含環境局(ENB)、財經事務及庫務局(FSTB)、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HKEx)、保險業監管局(IA)、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MPFA),各成員機構的主要職能如下:
環境局(ENB)致力落實包括改善空氣品質、廢物管理、都市節能、生物多樣性及應對氣候變化等方面的行動計劃,令香港成為更環保、宜居的城市。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FSTB)專責香港有關財經事務及政府庫務工作。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HKEx)是全球主要交易所之一,透過旗下全資擁有的附屬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及香港期貨交易所經營香港唯一認可的證券市場及期貨市場。
保險業監管局(IA)的功能是監管香港的保險業,並促進其穩定,以及保護現時和潛在保單持有人的權利。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MPFA)專門負責監督管理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的運作。
目前,可持續金融小組已經設立了兩個技術工作專責團隊,用以研究並解決跨部門的監管事宜,同時協調跨機構的市場開發工作。具體而言,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跨機構督導小組將主要通過五項工作,協調金融行業應對氣候和環境風險的措施。主要職能包括:
一是探討關於綠色和可持續金融的政策與監管事宜,尤其著眼於涉及跨行業影響的相關課題;二是協調政策方向,保障為香港提供周密全面的綠色和可持續金融策略;三是組成可持續金融技術小組,積極諮詢專家意見,處理跨行業技術事宜;四是掌握國際及地方綠色與可持續金融發展趨勢、議題和基本情況,研究並探索如何能夠更好地促使香港在亞洲以及全球發揮領導作用;五是研究香港在綠色和可持續金融方面如何增強優勢,提高在地區和國際領域的思維領導水平。
四、對內地可持續金融發展相關建議:頂層設計與企業參與全面推進
(一)頂層設計角度:可持續金融需要跨機構合作促進
將環境局納入成員機構框架,能夠更為有效地實現信息資源共享、政策指引文件下發,以及生態環境績效與社會經濟雙向可持續發展的根本目的。香港金融監管架構主要由金融管理局、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以及保險業監管局三大機構以及相應的行業自律協會組成,而香港金融管理局早在2019年5月7日就已分別公開「分階段建立綠色及可持續銀行業的監管框架」、「外匯基金加強推動負責任投資」以及「在金管局基建融資促進辦公室旗下成立綠色金融中心,提升業界專業能力」的決策措施。因此,可持續金融小組的創建極大程度地為相關措施的長足推進提供跨部門、跨機構的有力環境。
(二)企業參與角度:中概股、陸股通企業更加重視自身可持續能力建設
綜合而言,香港中概股企業與陸股通(滬股通與深股通的合稱)的主要投資者集中為香港金融機構,因而地區內相關信息披露政策法規、市場進展趨勢將極大程度影響企業自身的投融資空間。此外,香港金融管理局也已將ESG元素納入投資債券信貸風險分析環節。企業若想在香港市場謀求未來長遠發展空間,就必須自願自發地建立健全自身可持續發展能力、完善信息披露機制,將綠色和可持續發展理念融入企業發展戰略以實現共贏。
[1]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根據自主研發的ESG方法學對大灣區內的425家代表性上市公司進行ESG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