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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公司與股東存在頻繁、大額資金往來無合理解釋的,股東應當...
最高院:公司與股東存在頻繁、大額資金往來無合理解釋的,股東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020-12-17 17:45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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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14種情形
2 出資不到位 《公司法解釋二》第22條第2款: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債權人主張未繳出資股東,以及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或者發起人在未繳出資範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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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財產 法院:應當...
因此,其個人財產應當獨立於被執行人實業公司,不應對實業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故向上海寶山法院提起執行異議之訴,請求判令不得追加其為實業公司與建材配送公司執行糾紛的被執行人,其不應當對實業公司向建材配送公司履行的付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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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股東將股權進行轉讓就能避免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嗎?
涉案公司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仲裁期間,張英正將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權轉讓給其母原春華,二人先後為公司唯一股東,故二人應對其財產獨立於公司財產承擔舉證證明責任,否則應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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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證明財產獨立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無法證明財產獨立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2021-01-10 06:14:00 來源:法治日報 作者:卞立群 責任編輯:卞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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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如何才能要求一人公司的股東承擔連帶責任?(附詳細策略)|法客帝國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以下為法院在審理階段,判決書中「本院認為」部分對該問題的論述:本院認為:關於上訴人陳惠美個人是否應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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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一人公司的股東必須承擔連帶責任嗎?"夫妻檔"公司的法律風險在哪裡?|公司法權威解讀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以下為該案在法院審理階段,法院判決書中「本院認為」就該問題的論述:本院認為:關於上訴人陳惠美個人是否應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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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清算就註銷,股東是否需要承擔公司的債務?
【焦點】在A製衣公司並沒有進行清算,就辦理公司註銷登記,這種情況,債權人B公司能否要求A製衣公司的股東承擔公司的債務償還?【解析】《公司法解釋(二)》第18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未在法定期限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導致公司財產貶值、流失、毀損或者滅失,債權人主張其在造成損失範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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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債,股東要用個人資金幫還?聽法官怎麼說……
現實生活中,往往存在股東個人資金與公司資產頻繁往來甚至是混同的情形。那麼,當公司出現債務時,股東是否應承擔連帶責任呢?如果承擔連帶責任,又該如何承擔呢?記者今日獲悉,廣州市白雲區法院就審結了一起股東被訴承擔公司債務糾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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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經營有限責任公司,被判定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在往下看之前,問大家一個問題,根據你們的常識回答:夫妻兩個人婚後投資成立了「夫妻肺片有限責任公司」,各自持股比例為50%,或者夫持股30%,妻持股60%,如果資不抵債時,夫妻是僅就持股比例承擔有限責任,還是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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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要承擔公司對外承擔債務嗎?
【焦點】作為A體育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東,張三和李四是否需要承擔120萬元的債務?張三替A公司支付的80萬元如何處理? 【解析】對於張三以個人名義支付的80萬元的工程款項,這是他設立公司的目的發生。一般情況下,在設立公司的過程中,所需費用通常由發起人墊付。在公司成立後,由公司返還給發起人或者抵作發起人的出資。若公司未能成立,則由全體發起人分擔。公司在設立過程中,以設立中公司的名義對外籤訂合同,是具有訂立合同的主體資格但不能獨立承擔合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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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合理解釋的,股東應當...
無合理解釋的,股東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020-12-18 17:42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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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股東請求勿追加其為公司債務被執行人?法院判決:駁回...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也就是俗稱的「一人公司」,公司財產與股東財產混同的情況時有發生,公司及股東未通過有限責任形式合理控制經營風險,導致產生財產混同後股東個人與公司共同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近日,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寶山法院)審結了一起執行異議之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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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清算中的股東責任
法律依據:《公司法解釋(二)》D18.2: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因怠於履行義務,導致公司主要財產、帳冊、重要文件等滅失,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主張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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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有限責任公司被判定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註冊公司上,老闆財務...
青曼瑞公司的全部股權實質來源於同一財產權,並為一個所有權共同享有和支配,該股權主體具有利益的一致性和實質的單一性。另外,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區別於普通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別規定在於《公司法》第六十三條,該條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即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人格否認適用舉證責任倒置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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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開設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怎樣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個人財產?
從防止股東個人財產與公司財產混同這個點來說,《公司法》主要有2個特別條款:第六十二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第六十三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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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律縱橫—薩洛蒙案:掀掉公司面紗,債務仍須由股東承擔
公司不久後陷入了困境,一年後公司開始進行清算。經清算,公司債務為17,773英鎊,公司資產為10,000英鎊,若公司清償了薩洛蒙的有擔保的債權,其他的無擔保的債權人就將一無所獲。初審法院和上訴法院都認為,薩洛蒙公司只不過是薩洛蒙的化身、代理人,公司的錢就是薩洛蒙的錢,薩洛蒙沒有理由還錢給自己,從而判決薩洛蒙應清償無擔保債權人的債務。但是,上議院推翻了初審法院和上訴法院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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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資時不通知債權人,股東要承擔連帶責任,那怎樣才算通知到位?
李立律師合夥指南| 作者:李立律師這是李立律師博客和合夥指南公眾號第387篇文字減資時不通知債權人,股東要承擔連帶責任,那怎樣才算通知到位?一最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個案件,因為減資時並未通知公司的債權人,判決公司在減資本息範圍內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同時,公司的股東對此承擔連帶責任。這個案件歷經一審和二審。之所以被告方提起了上訴,所持的理由是減資時系爭的債權還沒有到期。但是,這個理由被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不予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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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享受權利的同時也背負責任,到底是有限責任還是無限責任?
常見情況包含:(1)股東無償使用公司資金或者財產,不作財務記載的;(2)股東用公司的資金償還股東的債務,或者將公司的資金供關聯公司無償使用,不作財務記載的;(3)公司帳簿與股東帳簿不分,致使公司財產與股東財產無法區分的;(4)股東自身收益與公司盈利不加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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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案例:合伙人是否要直接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詳細裁判規則...
五、一審南通中院認定魏恆聶等六人形成合夥關係,欠款事實清楚,聯達廠償還原告雙盈公司貨款,前述六人對此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卞躍不服,向江蘇高院提起上訴。二審江蘇高院就責任承擔改判為:魏恆聶等六人對聯達廠不能清償的債務部分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其他部分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