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連續兩天的歐冠淘汰賽,最大的感觸就是你羅哥還是你羅哥,你梅哥還是你梅哥,先是羅總裁一記桃花影落飛神劍,驚起平地一聲驚雷,告訴世人是真的帶不動啊帶不動。然後你梅老闆也不甘示弱,使出一記飛簷走壁迷蹤步,翩若驚鴻婉若遊龍,帶領巴薩更進一步挺進八強。本想吹一吹這倆大仙的,但是發現該吹的不該吹的都有人吹了,我再怎麼吹都是別人吹過的了,這裡就沒啥必要再吹了。我們來談談這兩天都出現的爭議話題,關於判罰和VAR的問題。
VAR剛出現在世界足壇的時候,可以說是叫好聲一片,因為有了VAR就能夠很有效的避免那些爭議的判罰,自己的主隊就不會再因為裁判的眼部殘疾而輸掉比賽,終於可以和對面堂堂正正的一決勝負了,想想還有點小興奮呢。但是理想很美滿,現實很骨感,VAR出現之後並沒有我們想像中的那麼好,球員們進球後不敢慶祝,本來連貫的足球比賽也開始變得支離破碎起來,一點點輕微的接觸導致倒地都有可能被判點球,還有體毛級別的越位,甚至於體毛級別的手球,這樣的比賽是我們希望看到的比賽嗎?我想不是。VAR的出現在很多人眼裡甚至成了光明正大操縱比賽的工具,那VAR對現代足球來說到底是好是壞?我們可以看看VAR在其他比賽找那個的應用來一探究竟。
最早知道VAR或者說類似於VAR的東西是網球四大滿貫裡的鷹眼挑戰,球員可以選擇挑戰裁判的判罰,但是次數是有限制的。而在職業體育更為完善的美國,很早就有了挑戰判罰這一機制,美式橄欖球NFL的比賽中,主教練可以通過擲出紅旗來挑戰裁判判罰,但是在上下半場各一次,挑戰成功則可以繼續挑戰,一旦挑戰失敗就不能繼續挑戰。在美職棒MLB的比賽中也有挑戰的制度,教練可以挑戰裁判的判罰,但是同樣是成功可以繼續挑戰,失敗則失去挑戰的機會,而且能夠挑戰的判罰也是有限制的,好壞球是不能夠挑戰的。當然,無論是NFL還是MLB與足球比賽有本質的區別,NFL是一檔一檔的進攻,MLB是一次一次的投球,其本身就沒有足球比賽這樣的連貫性,但是不可否認的是挑戰判罰並沒有在美利堅的體育界引發什麼爭議,而在足球領域,卻爭議不斷,原因到底何在?
前面說過,足球比賽和世界上絕大多數的比賽有著本質的區別,其他比賽基本都是間斷的,而且有暫停,但是足球比賽不一樣,連貫性是足球比賽最大的標籤,有人說正是因為足球的連貫才是最為難能可貴的,就像我們人生,就算遇到再大的困難,也不能停下,因為比賽還在繼續,因為人生還在繼續。所以VAR從很大程度上來說與足球的本質是相悖的,足球是連貫的而非碎片化的。但是又因為眼部有殘疾的裁判實在太多,不引進VAR的話爭議判罰實在太多,不得不幫助一下這些殘疾人。所以,VAR的出現是必然的,但是對於如何使用VAR就是一個值得商榷的問題了,裁判的眼部殘疾是解決了,但是卻引發了裁判頭部殘疾的問題大範圍出現。
個人認為VAR的使用可以參考美國方面的使用方式,死球的時候由教練提出是否回看VAR,而且每場比賽回看的次數有限制,一方面這樣能夠更大程度的保證足球比賽的流暢度,二來也可以將比賽更多的判決權交給裁判,讓裁判自己去掌控比賽。教練可以用手中的挑戰權來治裁判的殘疾,當然能夠挑戰的還是疑是點球、進球疑是越位、疑是紅牌等這些方面,不過最重要的就是點球判罰該用什麼樣的尺度尺度,體毛越位是否有個明確的標準等等問題,否則那些頭部有殘疾的裁判必將會引起更大的爭議。
還是要說的是,VAR確實是有很多的好處能夠彌補很多裁判的不足,但是因為VAR使用的制度不夠健全,引發了很多裁判的頭部殘疾問題,是好是壞,還真很難說得清。總之就是,VAR確實能夠幫助眼部殘疾的裁判,但是對於頭部有殘疾的裁判,就是越幫越亂,這個沒辦法,很多可判可不判的東西,判與不判都有理由,所以對於VAR的使用還是需要有更為清楚和更為明確的規則,幫助頭部有殘疾的裁判更為正確的使用VAR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