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警方成功偵破了一起特大網絡賭博案,涉案金額17億元。事實上,生活中許多人也經常收到諸如「在遊戲中掙錢,月入百萬不是夢」這樣一類充滿誘惑性的簡訊。此外,在網際網路的搜尋引擎裡,輸入「盤口」、「下注」、「百家樂」等詞語,都會跳出數百個連結出來,隨便點擊一個,你就輕鬆進入了一家賭場。
下餌釣客 18元能賺「6000元」
這麼多網絡賭場是如何斂財的?散客到底怎麼網上賭錢?記者從網絡搜索,進入一家叫「英皇娛樂城」的網絡賭場體驗區。記者點擊扑克遊戲中的「扎金花」項目,系統馬上提示:「現在註冊,立即獲贈18元體驗金!」
記者退回賭場首頁進行註冊,並按照系統要求填寫了與銀行帳號統一的真實姓名。在「我已滿18歲」一欄前打鉤,註冊就完成了。頁面出現歡迎語,在線客服的對話框漂移過來,點擊打開,客服詢問:「我可以幫助您嗎?」在客服的提示下,記者查詢自己的帳戶,裡面的確被注入18元體驗金。
隨後,記者再次返回「扎金花」遊戲區,找一個空當「落座」。莊家發牌前,系統提示:「您的帳戶餘額小於最低投注值。」系統隨即將記者「驅離」該遊戲區。在系統的提示下,記者到彩票即開即兌遊戲區,用18元買了9注數字型彩票。在開獎說明中,莊家將最高獎項設置為500萬元。玩法跟街面上的福彩體彩類似。
9注彩票開出來,記者居然中了兩注3000元,1注10元。每一次中獎後,系統都提示,只要贏到100元,就可以立即辦理提款手續,5分鐘內交割到帳。記者按照提示去「提款」,但是卻沒有成功。系統提示:「您沒有充值記錄,帳戶餘額被凍結。」
記者查看充值條款:該賭場只接受自己指定的匯款渠道進行充值,每次充值最低額度為100元。如果記者充值100元,是否就可以取走帳戶裡面的6000元呢?曾經在網絡賭場「馬失前蹄」的丁銘提醒記者:切勿上當!當你充值之後,系統會提示你,用體驗資金獲取的賭資,是供你模擬賭博時用的,不可以取走,但是你可以用這個資金在體驗區繼續「體驗」。你可能會在體驗區積累億萬身家,但是那只是模擬貨幣,一分都不屬於你。
丁銘說,如果邁出匯款第一步,你就身不由己,如果自制力不強,就會深深地陷入。
網賭成癮 高級主管傾家蕩產
丁銘曾是廈門某家電公司駐上海的區域經理。2011年,他在廈門總公司工作了半年。「有一天中午,我看到一條新聞,說公安部門打擊網絡賭博,其中有個名詞叫『百家樂』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很好奇,就在網上搜索了一下,看看『百家樂』到底是什麼?怎麼玩?」
丁銘說起初他也就是想了解了解。「一天晚上,我在客服值夜班,很無聊,就又把那個賭博網站找出來看。在這家賭場裡,我看到了有玩『扎金花』專區,就想進去看看。」
「我鬼使神差地註冊了。反正花的錢也不多,我就用網銀支付了100元,玩了半個多小時,才輸十來塊錢。覺得這跟在QQ上打牌差不多,但是因為有賭注,遠比QQ棋牌刺激。」
丁銘告訴記者,那100塊錢,他整整玩了一個星期。當時,他心裡有個底線,這一百元輸掉就不玩了。
在「玩」的過程中,丁銘也熟悉了「扎金花」之外的其他遊戲玩法:電動撲克、老虎機、六合彩以及賭球等等,由於受不住誘惑,丁銘又向自己的帳戶裡充值了。
隨著下注越來越大,丁銘向自己的帳戶裡充值越來越多。「有輸有贏,最多一次,我一手牌贏了兩萬多元,但也有一次輸了7萬多。總體上賺少賠多。我也知道一直下去會輸,但總想找個最佳的『點位』讓自己全身而退。」
丁銘始終沒有等到這一天。直到他跟一位朋友因為借貸糾紛鬧上法庭,在父母和妻子的幹預下,他才「金盆洗手」。
「在廈門那半年,我輸掉了自己的所有積蓄,輸掉了父母打算給我買房的錢,我還以合夥做生意的幌子向親朋好友舉債70多萬元。」說到這一段,丁銘覺得非常後悔。「我的後果跟所有沉湎於賭博的人一樣,沒有任何新意:工作丟了,老婆離了。」
丁銘告訴記者,在輸到將近一百萬的時候,有玩家建議他申請給這家賭場做代理。「只要招募到一定數量的玩家,並且這些玩家在規定的時間內,達到了一定額度的輸贏積累,我就可以從中拿到提成。」丁銘說,在福建廣東那邊,玩百家樂、六合彩的人特別多。他曾試圖做網賭代理,申請也通過了,但是,他一直沒有湊足五個下線的最低要求,所以,他就一直沒有拿到過抽頭。
用傳銷模式招募境內代理 每人有數十萬參賭「經費」
在丁銘的幫助下,記者聯繫上一個曾經給某網絡賭場做代理的福建人林先生。林先生說,因為這個事情畢竟是非法的,前兩年風聲緊的時候,他被「處理」過,從此就「抽手」不做了。但是,他在言語間,提到那家賭博網站時,還不時以「我們」相稱。他表示,隨著網絡的發展這些境外賭場已經侵入中國內地,甚至偏遠鄉村,幾乎無孔不入了,而且來自上海、浙江和江蘇沿海城市的網賭會員越來越多。
現場視頻 賭客如身臨其境
林先生告訴記者,2009年的時候,身在菲律賓的朋友張某找到他,請他在中國幾個沿海城市給那家賭場發展一些網絡客戶,或者做負責拉客戶的代理商。張某在馬尼拉主要從事網絡百家樂賭場業務,他們公司的幾個老闆都是澳門和香港那邊的人,在菲律賓和澳門都有大型的賭場。網絡賭場只是公司業務中的一部分,算是實體賭場業務的延伸。
在馬尼拉,很多賭博項目的玩法與澳門百家樂一模一樣,賭場的客人則主要集中在中國大陸,員工通過電話和網絡招攬代理商和客戶。「當時我考慮賭場在境外,做這種網絡賭博的代理「生意」還是比較安全的,就做起來了。「
林先生打開電腦,進入他曾經工作過的那家公司的「百家樂」網站。熟練地輸入一個用戶名和密碼,電腦很快就顯示出了賭場的全景。
「儘管賭場設在菲律賓首府,但在中國大陸的客人只要坐在電腦前,就可以享受到身臨其境的娛樂體驗。」林先生移動手上的滑鼠,就可以看到賭場的全景,點擊放大,就連網絡百家樂賭桌上的人都可以一覽無餘。「我們主要通過視頻讓客人感受現場氣氛,最重要的是讓他們親眼看到自己的下注現場,如果客人覺得我們有欺詐的嫌疑,我們的生意就不好做了。」
林先生介紹說,客人看到的現場,就是菲律賓賭場上的下注現場,一切都是同時間在進行的。客人只要願意參賭,首先就要把錢打進公司指定帳戶,公司收到錢以後會給客人一個帳戶和密碼,賭場按照客戶入帳數額,發放給他們同等的「碼量」(賭注)。客人進入網站之後隨時都可以「押碼」(下注)玩了。「客人匯入帳戶的賭碼最低起步為人民幣2萬元。」
客人贏錢的時候,公司根據客人贏來的「碼量」多少給予同等的人民幣結算,並於24小時之內,把錢直接匯入客人的帳號。如果客人要求現金支付,公司把錢匯到代理商帳號並由後者提現給客人。
墊付賭資 放長線釣大魚
林先生告訴記者,網絡賭場的所謂「代理商」,功能跟一些直銷市場的客戶經理類似:上線可以發展下線,利潤分成呈金字塔式。代理商越多,發展的下線玩家就越多。林先生說,說白了,代理商其實就是給賭場拉客戶的,一個客人進來玩,代理商得到了一部分,賭場和我們這些擔保人也會得到一部分。
代理商發展客戶,有一個「培養」期。林先生告訴記者,每個代理商都可以從公司獲得30萬到50萬元不等的「碼量」,由代理商根據自己客戶的經濟情況,衡量是否要事先放錢給客戶參賭,否則客人必須先注資到公司帳戶,才能參賭。這些錢,就由賭場高級代理擔保。林先生說,如果不墊付賭資,就可能會導致一些優質客戶的流失。「只有放長線,才能釣到大魚。」
當然,這些客戶必定是跟代理商比較熟悉的,並且被代理商信任的。因為一旦出現代理商下線客人輸錢籤單不還的,代理商和擔保人就得負責,公司會從代理商或擔保人的帳號直接扣款。
「你們從網站上自己註冊進去的玩家,我們代理商都不熟悉,只有等玩過一段時間,我們注意到你了,才會主動跟你接觸,為你提供一些服務。」林先生解釋說,這就是一開始有些賭場只給「散客」幾十元體驗賭資的原因。
林先生說,他就是給自己區域內的代理商做「墊付賭資」擔保的。最多的時候,他的手下有十來個代理商。
月入百萬 分紅模式像傳銷
作為區域總代理,林先生說,他的分紅抽頭往往還不如一個下線代理商。因為代理商的收入主要來自下線客戶賭額的抽頭,客戶輸的錢越多,代理商抽頭就越多。而林先生的收入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自己作為代理商,從自己發展的賭客那裡抽頭,一部分是自己作為代理人,從下線代理商那邊拿到一定點數的提成。
林先生工作的那家賭場,給代理商的分紅為0.8%,比如一個賭客輸掉100萬元,他的代理商可以得到8000元抽頭。林先生說,抽頭規矩,各賭場都有自己的細則。有些賭場的代理商兩頭通吃,也就是說,不論客戶輸贏,賭場和擔保人都要支付給代理商一定比例的抽頭。
記者了解到,有些賭場把給代理人的抽頭叫佣金,而且是按月結算的。這些賭場把在月結區間內進行過最少五次有效下注,且有領取過返水紅利的會員發展成為有效會員。代理商如果當月最低有5名有效會員參賭,或者他名下的參賭會員為公司盈利5萬元以上,那麼該代理商可從中獲取30%的抽頭佣金。如果某代理商某月有效會員向賭場「貢獻」了800萬元以上,或者有200名以上有效會員參賭,那麼該代理商可從中獲取60%的抽頭佣金。
「前些年,網絡賭博在我們福建以及廣東一帶盛行,近年來,因為網際網路的便利,這些境外賭場已經侵入中國內地,甚至偏遠鄉村,幾乎無孔不入了。」林先生說,他為馬尼拉那家賭場工作兩年時間裡,接觸到一些客戶資料,「一個很直觀的印象是,來自上海浙江和江蘇沿海城市的網賭會員越來越多。」
林先生告訴記者,以前網絡不發達,境外六合彩等賭博項目,以地下代理商的形式,在閩粵一帶民間風行。「時間一長,就會被有關部門盯上,就會出大事。但是,網絡讓參賭人員分散參賭,不容易引起有關部門注意,而且伺服器都在境外,具有一定的隱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