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統計局、各新區統計機構、深汕特別區統信中心,市直各有關部門,各有關企事業及駐深單位:
2017年統計年報工作已全面展開,為真實反映我市經濟發展,全面體現新動能新經濟新發展狀況,做好國民經濟和社會統計年報及定期報表工作,按照國家和省統計局對2017年統計年報和2018年定期統計報表及新《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的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對部分統計報表進行了修訂(已經省統計局批准)。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各級統計部門要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統計調查制度,切實維護統計調查制度的嚴肅性,不得擅自變更調查內容。請各單位、各部門加強對國家和省統計調查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強化統計調查全過程的質量控制,確保調查對象嚴格按照統計調查制度規定的調查範圍上報數據,確保統計數據質量。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有效。
深圳市統計局
2017年12月1日
2017年統計年報和2018年定期統計報表制度主要修訂內容
總體說明
一、國家和廣東省統計報表制度2017年統計年報表的有效期至2018年6月,2018年定期統計報表的有效期至2019年1月。
二、各制度報表時間根據國家法定節假日安排適當調整。
三、從2017年統計年報和2018年定期統計報表開始,執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和《統計用區劃代碼和城鄉劃分代碼(2017)》。相關報表保留行業代碼(GB/T4754-2011),並統一增加行業代碼(GB/T4754-2017)。2017年年度數據的匯總發布執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2018年進度數據的匯總發布執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
修訂重點
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深改組有關會議精神,著力推進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三大核算改革任務;建立健全綠色發展統計制度,做好相關統計監測工作;推進勞動力調查、服務業統計和投資統計等重點領域統計制度方法改革。
二、落實《政府工作報告》相關要求,健全新興產業統計,建立「三新」統計分類和統計指標體系,完善「三新」統計監測制度方法,開展「三新」統計核算,推進「三新」統計常規化。
三、貫徹落實中央巡視整改工作要求,進一步完善統計調查制度設計,優化統計調查項目,加大抽樣調查應用範圍和力度,統一相關統計標準,精簡統計調查指標,切實減輕基層負擔。
四、按照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總體框架思路,在年定報制度修訂中結合四經普的相關要求,促進常規統計與經濟普查的有機銜接。
五、改進數據採集方式,強化現代信息技術應用,加大遙感技術、電子記帳、PDA等新技術手段在統計調查中的應用,完善與之配套的統計方法及工作規範。
修訂內容
一、一套表統計調查制度
以下所列一套表統計調查制度修訂內容不另行在專業制度修訂中說明。
(一)總說明。
1.在「(二)統計範圍及調查單位確定」部分,增加「調查單位有義務向統計機構提供營業執照(證書)、利潤表和納稅申報表等相關資料」。
2.在「(五)數據採集」部分,增加調查單位「不得『打捆』和重複報送統計數據」的要求。
3.在「(七)相關要求」部分,第2點增加相關專業統計部門同時負責「調查單位基本情況專業性指標和單位組織結構情況部分的審核」的要求;第3點的第二句,改為:「各行業報表中『上年同期』數據統一由國家統計局在數據處理軟體中複製,調查單位和各級統計機構原則上不得修改;本年新增的調查單位自行填報『上年同期』數據;涉及兼併、重組等情況的企業,經國家統計局批准後,調查單位可調整同期數;本年新增指標的同期數由調查單位自行填報。」
(二)調查單位基本情況(101-1表、201-1表)。
1.統計範圍擴大為轄區內規模以上工業、有資質的建築業、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全部房地產開發經營業、規模以上服務業、其他有5000萬元以上在建項目的法人單位。
2.「207隸屬關係」選項改為「10中央、20省(自治區、直轄市)、40市(地、州、盟)、80縣級及以下、90其他」。
3.「193企業主要經濟指標」中,「營業稅金及附加」改為「稅金及附加」。
4.「ES1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企業經營形式」,下設選項改為「1獨立門店 2連鎖總店3連鎖直營店 4連鎖加盟店9其他」;增加「連鎖品牌(商標或商號名稱):(經營形式選2、3、4的單位填報)」。
(三)從業人員及工資總額(102-1、202-1表)。
1.在補充資料中,增加「48單位直接管理的勞務外包人員」。
2.調整「從業人員」「工資總額」指標口徑,將利用課餘時間兼職的學生納入從業人員統計,計入「其他從業人員」;將公車改革補貼納入工資總額統計,計入「工資性津貼補貼」。
(四)財務狀況。
1.各專業財務狀況年定報和「工業企業成本費用」(B103-2表),「309營業稅金及附加」改為「309稅金及附加」;取消「314其中:稅金」;增加「330其他收益」;取消「324其中:政府補助」;「328應交所得稅」改為「328所得稅費用」。
2.各專業財務狀況年報和「工業企業成本費用」(B103-2表),「209固定資產原價」下增加「231房屋和構築物」「232機器設備」「233運輸工具」其中項。
3.批發和零售業「財務狀況」(E103表),增加「227非流動資產合計」。
4.住宿和餐飲業「財務狀況」(S103表),增加「227非流動資產合計」。
5.房地產開發經營業「財務狀況」(X103表),「302主營業務收入」項下增加「329自持物業收入」,「305房屋出租收入」調整為「329自持物業收入」的其中項。
6.服務業「財務狀況」(F103表),「三、損益及分配」中,增加「320資產減值損失」「321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四、人工成本及增值稅」改為「四、成本費用及增值稅」,增加「894行政事業性收費」「895材料和燃料費」「811經營租賃費」「814運輸費」「819研發、試驗檢驗費」「820水電費」「826郵政通信費」,「401應付職工薪酬」下增加「405其中: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五、從事服務業活動的從業人員平均人數」改為「五、平均用工人數」。
7.服務業「財務狀況」(F203表),增加「320資產減值損失」「321公允價值變動收益」「325營業外收入」「326營業外支出」「328所得稅費用」;「二、人工成本及增值稅」改為「二、成本費用及增值稅」,增加「894行政事業性收費」,在「401應付職工薪酬」項下增加「405其中: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三、從事服務業活動的從業人員平均人數」改為「三、平均用工人數」。
(五)生產經營情況。
1.增加「主要業務活動收入」(108表)。統計範圍為有資質的建築業、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全部房地產開發經營、規模以上服務業法人單位。見附表1。
2.「勞務分包建築業企業生產經營情況」(C104-3表),「309營業稅金及附加」改為「309稅金及附加」;取消「314其中:稅金」。
3.「房地產開發企業資金和土地情況」(X204-2表),「318其他資金來源」改為「318其他到位資金」,其項下的其中項「323定金及預收款」「324個人按揭貸款」不再列為其中項,調整為與「318其他到位資金」並列。
(六)能源。
1.《主要耗能工業企業單位產品能源消耗情況目錄》中,「0603選煤電力單耗」改為「洗煤電力單耗」,子項由「選煤生產過程用電量」改為「洗煤生產過程用電量」,母項由「入選原煤量」改為「入洗原煤量」。
2.「能源生產、銷售與庫存」(205-6表),調查範圍在規模以上工業法人單位的基礎上,增加有資質的建築業、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開發經營業、規模以上服務業等重點法人單位。
3.「重點能源商品經銷情況」(205-7表),調查範圍在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法人單位的基礎上,增加有資質的建築業、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開發經營業、規模以上服務業等重點法人單位。
(七)投資。
1.「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情況」(206-1表),表名改為「5000萬元及以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情況」。
2.取消「非金融資產投資情況」(206-2表)。
(八)研發活動。
1.「企業研發項目情況」(107-1表)和「企業研發活動及相關情況」(107-2表),統計範圍調整為規模以上採礦業,製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法人單位;特、一級總承包和專業承包建築業法人單位;大中型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法人單位。
2.「企業研發活動及相關情況」(107-2表),「32當年專利申請受理數」改為「32當年專利申請數」。
(九)信息化和電子商務情況。
「信息化和電子商務應用情況」(109表),調整表式。見附表2。
(十)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情況。
取消「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情況」(209表),將其納入新建的《網際網路經濟統計報表制度》。
(十一)主要行業生產經營景氣問卷。
1.工業「生產經營景氣狀況」(B210表),調整表式。見附表3。
2.建築業「生產經營景氣狀況」(C210表),「11本季度新籤訂的工程合同金額比去年同期」改為「11本季度新籤訂的工程合同金額」,下設選項由「①增加 ②持平 ③減少」改為「①高於正常水平 ②處於正常水平 ③低於正常水平」。
3.批發和零售業「生產經營景氣狀況」(E210表),「13本季度接到的訂單量比上季度」改為「13本季度接到的業務預定量」,下設選項由「①增加 ②持平 ③減少」改為「①高於正常水平 ②處於正常水平 ③低於正常水平」。
4.住宿和餐飲業「生產經營景氣狀況」(S210表),「14本季度業務預訂量比上季度」改為「14本季度接到的業務預訂量」,下設選項由「①增加 ②持平 ③減少」改為「①高於正常水平 ②處於正常水平 ③低於正常水平」。
5.房地產開發經營業「生產經營景氣狀況」(X210表),「14本季度商品房預售面積比上季度」改為「14本季度商品房預售面積」,下設選項由「①增加 ②持平 ③減少」改為「①高於正常水平 ②處於正常水平 ③低於正常水平」。
6.服務業「生產經營景氣狀況」(F210表),增加「本季度接到的業務預定量」,下設選項「①高於正常水平②處於正常水平 ③低於正常水平」。
二、國民經濟核算統計報表制度
「總產出」(Q301表)、「按當年價格計算的地區生產總值」(Q302表)、「按當年價格計算的地區生產總值構成項目」(Q303表)、「按不變價格計算的地區生產總值」(Q304表)、「支出法地區生產總值」(Q305表)、「居民消費水平」(Q308表),報送日期改為「7月20日前」。
三、基本單位統計報表制度
(一)將「按行業和機構類型分組的新增、變更和剔除法人單位和產業活動單位數」(J401表)和「變更組織機構代碼和剔除單位一覽表」(J402表)報送日期由「季後31(30)日」改為「2、5、8、11月月底」。
(二)法人單位基本情況(MLK101-1表)中的「10隸屬關係」選項改為「10中央、20省(自治區、直轄市)、40市(地、州、盟)、80縣級及以下、90其他」。
(三)「18企業主要經濟指標」中,「營業稅金及附加」改為「稅金及附加」。
四、農業綜合統計報表制度
(一)「蔬菜及特種作物生產情況」(粵A103表),「三、設施農業生產情況」中「4.食用菌」及其中項的面積數據免報。
(二)「漁業生產情況」(粵A106表),取消「珍珠」「藻類」(淡水),增加「軍曹魚」「螺」和「泥鰍」等11個指標。見附表1。
(三)「農林牧漁業總產值計算表」(粵A108表),其中漁業產值核算部分的指標設置參照粵A106表做相應調整。
(四)「農林牧漁業總產值季度計算表」(M404表),增加「花卉(鮮切花)」和「盆栽植物」2個指標。
(五)「縣(市)社會經濟基本情況」(G301-2表),報送日期改為「2018年6月25日18∶00時前」。
(六)「鄉(鎮)社會經濟基本情況」(G101表),參照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鄉鎮普查表」調整表內指標;報送日期改為2018年4月30日18∶00時前。見附表6。
(七)「村社會經濟基本情況」(G102表),統計範圍改為全省所有的村民委員會、有農業經營活動的居民委員會以及具有村級行政管理職能的管理機構;參照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行政村普查表」調整表內指標;報送時間2018年6月15日18∶00時前。見附表7。
五、建築業統計報表制度
(一)「建築業企業生產情況」(C401表),將「2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改為「2國有控股企業」。
(二)「建築業企業財務狀況」(C402表),將「2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改為「2國有控股企業」;取消 「08四、從業人員平均人數」。
(三)「建築業企業房屋竣工面積及價值」(C403表),將「2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改為「2國有控股企業」。
六、運輸郵電軟體業統計報表制度
「公路、水路營業性客貨運輸完成情況」(D407表),表名改為「公路、水路營業性客貨運輸經營情況」,調整表式。見附表4。
七、批發和零售業統計報表制度
「批發和零售業產業活動單位(個體經營戶)情況調查表」(E107表),「13批發和零售業企業經營形式」,下設選項改為「1獨立門店、2連鎖總店、3連鎖直營店、4連鎖加盟店、9其他」;增加「連鎖品牌(商標或商號名稱):(經營形式選2、3、4的單位填報)」。
八、住宿和餐飲業統計報表制度
「住宿和餐飲業產業活動單位(個體經營戶)情況調查表」(S107表),「13住宿和餐飲業企業經營形式」,下設選項改為「1獨立門店、2連鎖總店、3連鎖直營店、4連鎖加盟店、9其他」;增加「連鎖品牌(商標或商號名稱):(經營形式選2、3、4的單位填報)」。
九、房地產開發統計報表制度
「房地產開發企業投資、資金和土地情況」(X401表),「318其他資金來源」改為「318其他到位資金」,其項下的其中項「323定金及預收款」「324個人按揭貸款」不再列為其中項,調整為與「318其他到位資金」並列。
十、網際網路經濟統計報表制度
新建《網際網路經濟統計報表制度》,另行發文。
十一、能源統計報表制度
「規模以下工業主要能源產品產量」(P306表),由綜合年報表改為基層年報表,表號改為P106。
十二、環境綜合統計報表制度
取消環境綜合統計報表。
十三、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報表制度
(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新增生產能力(或工程效益)情況」(H108表),取消《新增生產能力(或工程效益)目錄》中「171銅採礦(原礦)」「174銅選礦(產出精礦銅含量)」「378內燃機」「423摩託車整車製造」「812電視機」「551家用電冰箱」「552家用洗衣機」「553房間空氣調節器」。
(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情況」(206-1表),表名改為「5000萬元及以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情況」,統計範圍取消除跨省區項目外的500萬元至5000萬元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三)增加「500萬元—5000萬元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情況」,表號為206-2,統計範圍為轄區內除跨省區項目外的500萬元—5000萬元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見附表5。
(四)「投資項目申請表」(H202表),增加「30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統一代碼」。
十四、勞動工資統計報表制度
(一)根據最新版本調整附錄(二)「職業分類與代碼表」。
(二)「從業人員及工資總額」(I102-2表),在補充資料中,增加「48單位直接管理的勞務外包人員」;調整「從業人員」「工資總額」指標口徑,將利用課餘時間兼職的學生納入從業人員統計,計入「其他從業人員」;將公車改革補貼納入工資總額統計,計入「工資性津貼補貼」。
(三)「從業人員及工資總額」(I102-3表),調整「從業人員」「工資總額」指標口徑,將利用課餘時間兼職的學生納入從業人員統計,計入「其他從業人員」;將公車改革補貼納入工資總額統計,計入「工資性津貼補貼」。
(四)「從業人員及工資總額」(I301-1、I301-2、I301-3、I301-4表),在增加表外補充資料「48單位直接管理的勞務外包人員」。
十五、人口變動情況抽樣調查制度
「人口變動情況抽樣調查表」(R101表),增加「居民身份證號碼」;取消「R28有6歲以下孩子,誰來照看」「R31不想生二孩的原因」「R33希望二孩的性別」「R34想生二孩的原因」「R35生育二孩您更關注」等問題,調整部分問題順序。
十六、全國月度勞動力調查制度
規範《全國月度勞動力調查制度》,統一抽樣設計,調整調查表式,具體見制度。
十七、企業(單位)研發活動統計報表制度
「重點企業研發及相關情況」(L111表),「7當年專利申請受理數」改為「7當年專利申請數」。
十八、企業創新活動統計報表制度
(一)「工業企業創新情況」(L121表)、「建築業企業創新調查」(L123表)、「服務業企業創新調查」(L125表),取消「企業家團隊基本信息」部分。
(二)「工業企業創新調查企業家問卷」(L122表)、「建築業企業創新調查企業家問卷」(L124表)、「服務業企業創新調查企業家問卷」(L126表),「五、貴企業為激勵員工進行創新所採取的措施及效果」所有下設選項由「有效果、不明顯、未使用」改為「效果明顯、效果不明顯、未使用」,「六、有關政策對貴企業開展創新活動的影響程度」所有下設選項由「有效果、不明顯、無效果」改為「效果明顯、效果不明顯、未享受」,第六題(5)「科技開發用品免徵進口稅收政策」改為「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
(三)「工業企業創新情況」(L121表)、「工業企業創新調查企業家問卷」(L122表)、「建築業企業創新情況」(L123表)、「建築業企業創新調查企業家問卷」(L124表)、「服務業企業創新情況」(L125表)、「服務業企業創新調查企業家問卷」(L126表),省級統計機構數據審核驗收、上報截至時間改為4月20日24時前。
十九、文化及相關產業綜合統計制度
調整匯總表和過錄表部分指標。
二十、地方統計報表制度(繼續執行)
省統計局制定的三項地方統計報表制度
(一)廣東省各市對外經濟、旅遊統計報表制度
(二)廣東省第三產業經濟統計報表制度
(三)廣東省民營經濟統計報表制度
市統計局制定的四項地方統計報表制度
(一)深圳市金融業統計報表制度
(二)深圳市政府績效公眾滿意度調查
(三)批發和零售業商品購進、銷售、庫存總額年報表
(四)住宿和餐飲業經營情況年報表
以上專業報表制度修訂的表式及要求詳見專業的報表制度。
附表:1.主要業務活動收入(略)
2.信息化和電子商務應用情況(略)
3.生產經營景氣狀況(B210表)(略)
4.公路、水路營業性客貨運輸經營情況(略)
5.500萬元—5000萬元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情況(略)
6.鄉(鎮)社會經濟基本情況(略)
7.村社會經濟基本情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