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崇凜
編輯:劉一刀
導語:外出需要在停車場停車,除了公共車外之外,大多都要繳納收費的。在自家小區需要停車也是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有些車主可能會選擇租用一個停車位,而有些車主會選擇直接購買車位。花錢買的車位就屬於個人的,無論什麼時候停放都是不需要再二次收費的了。但是某小區內竟然出現了這樣的情況,業主們在購買車位之後,竟然還需要按照臨時停車的標準進行收費,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購買車位後,物業仍正常收費
車主們購買車位就是為了方便,什麼時候回到停車場都有車位停放,而且真正計算下來要比租用車位或者是佔用車位交費經濟實惠很多。考慮到這兩方面,所以才有業主願意購買車位。在這個小區中哪怕業主購買了車位,在停車之後還是會照常收費,業主很是不滿。因此許多購買車位的業主聯合起來,向物業進行投訴,希望可以維護自身權益。
遇到如此不公平的事情,業主們難免情緒會有些激動,在維權的這個過程中遇到困擾更是容易做出不顧形象的事情。他們的維權之路是比較困難,沒有維權成功,反而還被物業侮辱了。在業主群中竟然物業改了他們的備註,有些業主的備註後面帶有"有毛病"三個字,而有些業主後面被備註上了"亂喊"。
業主不滿物業的不作為
自己的正當權益沒有被保障,如今又受到了侮辱,讓業主們更是氣憤。這些業主介紹其實除了購買的車位還要收費之外,小區內還存在強制收取多項不合理費用。當小區的電梯出現故障之後,物業更是無作為。在業主看來,所繳納的物業費全都是白白扔了。
物業應該維護好與每一位業主的關係,之所以要收取物業費,是因為當小區內發生問題,工作人員需要幫助解決。如果物業不作為,只知道收取費用,業主怎麼可能會心理平衡呢?根據業主們反映的情況來看,這一家物業完全只會坑業主,根本沒有起到任何對業主有正面影響的作用。
物業同意協商解決問題
因為物業這一方面態度比較惡劣,不願意與業主們協商解決問題,業主們才想到了藉助媒體的力量來改變現在他們所面對的情況。在經過調解後物業同意與業主協商問題。
買了車位而且還要繼續收費,那麼買車位還有什麼意義呢。?既然做物業服務,肯定也是希望能夠產生利益的,但是也應該合理合法。大家對該小區業主們所面對的問題有什麼好的建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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