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當中,我們每一個人都需要為自己和自己的生活負責,誰都希望過上好日子,過上幸福快樂的生活,但是自己的收入來源一定是要靠自己的努力去賺取,而不是去做違法犯罪的事情,有時候人的一時衝動而犯了糊塗,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現在是一個信用的時代,如果名上出現了汙點那麼這一輩子都會伴隨著你,從此給你打好標記,後悔都不行。
一位女子為了填飽肚子就下樓去購買宵夜,就算是小孩子都知道吃飯付錢,付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是這個女子卻身上沒有錢,吃了飯之後沒有錢付帳,結果她跟攤主商量了一下,最後這兩個人都進入了派出所,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我們來看一下
這位女子叫做梁女士,梁女士的年齡已經是中年了,梁女士來到文山想找一份工作,養活自己,但是梁女士找了工作,找了好久好久,沒有一家用人單位要,最後梁女士這邊也找到了一家比較合適的工作,但是工資卻不是很高,這個工資也剛好勉強維持生活費用。
就在近期,梁女士晚上因為肚子太餓了,就下樓來購買點宵夜填飽肚子,樓下的一位豬先生就在小區的樓下擺攤兒,梁女士在朱先生的攤位上點了餐,然後發現自己忘記帶錢了,但是梁女士的肚子又非常的飢餓,梁女士就想了一個辦法,他的心悸就上來了,找到攤主朱先生就直接問他做不做,朱先生面對梁女士的一句話,也直接給弄懵了,過了一會兒後,朱先生也就反應過來了,想到這送上門來的好事哪能不做呢?朱先生最後也沒有經得住梁女士的誘惑,然後兩人就商量了一下價格,首先朱先生要給梁女士100塊錢,但是梁女士卻說自己不要錢,這一次換5頓宵夜就可以,朱先生這邊也同意了。
條件已經談妥之後,朱先生就跟著梁女士去了租的房子裡面,兩人剛剛就要交易的時候,民警這邊直接破門而入,為什麼明顯這麼快就趕了過來?經過了解才得知附近的群眾早就發現了朱先生和梁女士的不法行為,然後直接報了警,警方也在第一時間內趕到了現場。
現如今,梁女士和朱先生的不法行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這兩人的行為已經構成了違法犯罪,對社區的風氣造成了嚴重的影響,梁女士的這種行為就是屬於一個出賣自己身體,出賣自己靈魂,獲取利益的可恥行為,沒有自己的人生觀價值觀,甚至都沒有道德底線。
法律終將會制裁違法犯罪行為,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千萬不要對於法律造成僥倖心理,觸碰了法律的紅線,必將得到法律的嚴懲和制裁,早晚會付出相應的代價,幸好民警及時制止了兩人的不法行為,如果再晚來一步,後果將會一發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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