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踩坑P2P,中產踩坑炒股,土豪踩坑信託。
近日,銀訊網曾報導過的華信信託兌付風波近期有了最新動態。
9月24日晚間,華信信託官網連發三則產品延期公告:由於融資企業無法按期償還融資本息,導致6個信託項目延期兌付:華信·華冠323號集合資金信託、華信·華冠324號集合資金信託、華信·華冠325號集合資金信託、華信·華悅17號集合資金信託、華信·華悅42號集合資金信託、華信·華悅18號集合資金信託。
10月14日,華信信託再發布兩起延期兌付公告。華信·華悅45號集合資金信託及華信·悅盈穩健增長72號集合資金信託延長30個工作日兌付本金及收益,兌付日不晚於11月26日。
自9月24日起,華信信託持續發布產品延期兌付公告,共涉及「華冠」系323-330產品和「華悅」系17-19號、42-45號以及「悅盈」系72號共計16隻產品。
其中,在華信信託官網,悅盈系列僅見72號項目相關產品公告,該產品共二十次募資開放時間從19年3月起跨度近半年,預計到期屆滿日為2020年10月15日。公告顯示,該信託募資規模不超過12億。
華信信託兌付難題未解,經營狀況不容樂觀,近日又傳來股權拍賣的消息。據阿里司法拍賣平臺顯示,大連坤達鑄鐵管有限公司持有的華信信託3000萬股股權將被拍賣。該筆股權的評估價為5550萬元,起拍價為4162.5萬元,較評估價打了7.5折。
華信信託近幾年業績持續萎靡。5年的時間,華信信託的營業收入縮水了將近8成,去年甚至由盈利轉為虧損。今年上半年虧損進一步擴大,實現營收-4.17億元,淨虧損5.55億元。
據了解,華信信託前身為中國工商銀行(601398,股吧)大連市信託投資公司,在1987年成立,在1997年劃撥給大連市政府,並更名為大連華信信託,2006年進行增資擴股民營企業加入。2007年,華信投資,即現任大股東華信匯通成為華信信託第一大股東。據天眼查統計,華信信託入股的金融機構包括大通證券、東北證券(000686,股吧)、大連銀行和丹東銀行。
信託行業步入瓶頸期
今年以來,在行業整體處於瓶頸期的情況下, 民營信託的「波動」相比往年更較為引人注目。前有安信信託(600816,股吧)收到1400萬元罰單,後有四川信託資金池項目大規模「爆雷」,震驚業內。
用益信託數據顯示,截至9月30日,當季共計發行集合信託產品6583款,環比減少17.11%,發行規模6375.11億元,環比下滑21.87%。
成立規模也出現大滑。三季度共計成立集合信託產品共5780款,環比下滑27.11%,成立規模5150.06億元,環比下滑31.05%。
有行業內人士表示:一個原因是信託的私募屬性導致其受到200人的限制,一些大額資金需求無法通過集合信託來實現,無形中也就提升了集合信託產品成立條件和門檻,導致成立難度加大、可融資規模受限,發行規模自然好不到哪去。
其次,信託新規中對資產端新設定的非標比例限制,也導致集合信託發行規模受限;另外,以輕資產模式開展的純通道性信託業務也遭遇瓶頸,信託公司現有資本金規模限制其風險承擔能力,讓集合信託發行規模遇阻。
用益信託研究員喻智分析表示,三季度集合信託產品市場的遇冷,監管層壓降融資類業務是較為直接的原因。其次,優質底層資產匱乏,以及市場風險依舊高企,信託公司處於防風險考量展業謹慎等,都是發行大滑主原。
行業分析師李晨表示,結合具體業務,作為信託業務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房地產信託由於「三四五新規」實施,融資快速收緊,亦對行業造成不小打擊。
數據顯示,截至9月30日,9月份房地產信託募集資金347.70億元,環比下降39.86%。
違約事件接連不斷 信託還能投嗎?
2017年時,信託風險資產不良率大多數維持在0.8%以下,2018年小幅上升至0.98%。到了今年一季度信託不良率已經達到3.01%以上,風險資產規模達到6431億。較2019年末提升0.35%。
到了今年二季度,信託違約風險事件數量已接近100件。業內專家認為,二季度信託行業的風險事件頻發,監管正強力引導信託公司進行業務轉型和不良資產處置。
根據公開資料統計,今年4至6月份,信託違約次數共計發生97起,單月信託發生違約次數分別為33起、23起,41起,涉及金額總計超過430億元。
在二季度信託違約風險事件中,工商企業風險違約處於高位,共計53筆,累計金額314.4億元;而基礎產業違約數量相對較少,共計11筆,累計金額26.75億元。
隨著經濟下行,越來越多的風險事件暴露出來,已經給人們拉響了警報。剛性兌付已被打破,低風險高收益已經成為歷史。
可以預見的是,隨著金融監管環境的變化以及宏觀經濟發展的形勢,信託行業風險資產將逐漸暴露,未來銀保監會對信託業的監管將更為嚴謹和規範,信用違約風險率將可能逐漸加大。
因此,在嚴監管之下,信託公司也需要強化自身的合法、合規化建設,妥善處置項目風險點,提升風險防範能力和識別能力,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培訓力度,以及提升對信託投資者的教育力度,回歸政策、規章、法律支持範圍內的信託業務才是本源。
(責任編輯:張洋 HN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