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接受紋身的年青人
無營業執照,隱患多——
賈亮抬起他的右胳膊,胳膊上還有一些尚未褪去的血痂。不久前,賈亮在右臂上紋了一條魚,聽紋身師說只要一周就可恢復,可不知為什麼,到現在已經一個月了,紋身之處還是會發炎。
讓賈亮也頗感無奈的是,現在紋身行業中沒有可以鑑定「什麼才算是紋壞了」的機構。如果想向店家索賠,只能自行商量,沒有其它的法律條例可以依據。
據了解,紋身,作為一種文化衍生品,延續至今已有兩千多年的歷史。對於紋身的起源,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是毛利人流傳下來,用鯊魚牙齒及動物骨刺捆上木棒蘸上墨水,用小錘敲擊刺入皮膚,作為民族的圖騰;第二種則認為中國古代有可能是最早開始刺青的國家,而關於刺青的記載從先秦以來就有,黥刑就是在犯人臉上刺字。在中國古代典籍中,也曾出現紋身、鏤身、扎青、點青、雕青等文字,其它還有用刺青來作為警示的例子,如嶽母刺字的故事。但慢慢刺青已演變成個人裝飾的一種。
目前的紋身方法有兩種。第一種是用數根針綁在一起捆在木棒上,手工點刺入膚。第二種是用電機帶動針刺入皮膚,此種方法是當今紋身師常用的方法。
如今紋身已經開始成為一種藝術與時尚的代言詞,越來越多的人為了個性與漂亮都開始嘗試起這個「需要勇氣的美麗」。然而,隨著越來越多人加入到紋身隊伍中,紋身業的不規範還是給大眾帶來了潛在的威脅。
全國目前無一家紋身店有營業執照
林峰(化名)低著頭,拿著紋身機,小心翼翼地在一對情侶身上刺下他們想要的圖案。林峰說,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可以接受紋身,已經不再是當初人們印象中只有「壞人」才有的標誌了。
林峰從小就喜歡紋身,1999年他把自己全身都紋上了自己設計的圖案。那時候對於有紋身的人,人們會不自覺的和「壞人」與「不良青年」這些詞聯繫在一起,紋身還遠不能稱之為一門藝術。5年前,酷愛紋身的他最終放棄原有的工作專心投入到紋身這項工作上來。他先到北京學了一年多紋身技巧,然後回到呼和浩特市開了現在的紋身店。
林峰的店開了快4年了,但至今還沒有辦下營業執照。說起這些,林峰自己也顯得頗為委屈。
「也不是我不想辦,每年工商來檢查的時候,我也很為難。我要辦,可是目前全國都沒有給紋身店辦營業執照的,我們國家還沒有相關的管理條例和法規出臺,就連工商局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關於這個問題,記者致電呼和浩特市工商局註冊登記科查詢,該科工作人員表示,經營範圍內包括「紋身」的店,呼和浩特市一家都沒有。如果註冊的是「美容」,搞的卻是紋身,那只能說是店裡拿著美容的幌子變相去搞紋身業務,是不允許的。
據介紹,目前,所有的紋身店面都是無照經營,對紋身的管理屬於盲區。紋身時,要將針插入到身體內,理應由衛生部門先辦理衛生許可證,再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但是,衛生部門並沒有要求紋身行業辦理衛生許可證。到底要不要把衛生許可證作為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前提條件,工商部門現在也很矛盾,上級部門堅持要紋身店先辦理衛生許可證,才給辦營業執照。
林峰也悄悄地告訴記者,目前,紋身行業沒有營業執照已經是紋身業心照不宣的事情。不僅呼和浩特市沒有一家持有營業執照的紋身店,就連全國也找不到一家。
據知情人士透露,如果想把紋身店做大,一般店家都會去註冊美容店然後領取營業執照。
那麼,紋身店到底可不可以劃歸入美容行業而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對此,呼和浩特工商局工作人員解釋說,國家法律法規對美容行業的解釋,包括好多個項目,但紋身並沒有列入美容行業裡。所以即便有紋身店要辦營業執照,工商部門也沒辦法辦。
紋身隱患多
林峰介紹,現在歐美的一些國家,紋身都有紋身師從業資格證。他們要經過專業的培訓,才可以開設自己的紋身店。而在中國,目前所有的紋身師都是因為興趣,在國內其它紋身店中學習,一般學習半年到一年就能出徒,而好壞優劣也只能靠消費者的口碑來評價。
「因為沒有營業執照,也沒有從業資格證,所以現在這個圈子還很亂,不規範。」一位多年從事紋身的師傅說。紋身師一般都很低調,在呼和浩特市大概有50多家紋身店,大家會不定期的一起交流學習。他們也每年也會參加北京798藝術工廠舉辦的紋身節,去學習與參觀新的紋身技術。
「但目前還沒有人能鑑定,這個紋身是屬於做好了還是做壞了,萬一有什麼事情,只能是商量著解決,。」林峰說。
林峰的說法也印證了賈亮的遭遇。在賈亮紋身出現問題後曾多次找到當初給他紋身的紋身師進行交涉,但還是沒有結果。賈亮也想通過法律渠道解決,但卻找不到相關的法律條例。
記者在中山路商業中心也看到了不少的紋身店鋪。當記者詢問如果紋壞了,或者皮膚出現不適會怎麼解決時,多數店家都會拿出一個類似「協議」的約定讓記者在紋身前先進行籤訂。
而協議內容大多都為刺青圖案90﹪以上與原圖相符即為成功,而皮膚如在紋身後出現不適自行承擔不良後果。
「我們針、針嘴都是一次性的,你看,這些針我們用一次就扔了,不管是針還是針嘴都是一樣的。紋身所用的染料也都是純植物的。衛生方面我們比你還要緊張。」一家紋身店老闆告訴我們,他們在衛生方面都會盡力做到最好,但有時候人的皮膚和體質因人而異,所以一旦皮膚出現過敏那只是極少數人,他們沒法承擔責任。
而這位店主也坦然承認,皮膚是人體健康的第一道防線。紋身破壞了皮膚,使人體抵禦各種刺激的能力下降這種情況是存在的。
記者就此事來到呼和浩特市衛生局了解情況,衛生監督科一名姓李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紋身行業不屬於美容業,是一種「侵入性破壞」,不適用美容業的衛生管理標準,所以他們不可能給紋身店辦衛生許可證。而且紋身需要刺破皮膚,所以特別容易引起細菌感染,還容易傳染疾病,尤其是B肝、愛滋病之類通過血液傳播的疾病。
在紋身店中記者看到,在牆上掛著的紋身注意事項中寫道:紋身4小時後方可洗澡,但只能淋浴;紋身處不能用肥皂和沐浴露等化學用品;2天~3天後紋身處會結一層血痂;一周內禁止遊泳或長時間浸泡水中等,但並沒有寫明如果皮膚出現問題後的解決辦法。
關於以上問題,內蒙古宏儒律師事務所魏德順律師表示:「雖然目前我國沒有專門針對紋身而導致皮膚與身體問題的條例和法律。但一般出現受害者因紋身出現皮膚或健康問題,受害者可以到司法鑑定中心先做鑑定,確認是否為紋身店的責任。如果是紋身店的責任,作為消費者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維護自己的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者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而作為受害人,也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規定維護自己的權益。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以,至於紋身店與顧客籤訂的協議,法院一般不會採納。」(記者薩日娜 實習記者王茜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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