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陽練湖派出所辦案民警趕赴揚州某賓館,成功抓獲涉嫌盜竊電動車的嫌疑人吳某(男,50歲,泰州市人),追回被盜電動車,並發還受害人。據了解,吳某因盜竊電瓶車被判刑,於今年3月刑滿釋放。出獄不久,又竄至我市延陵、練湖等地盜竊電瓶車作案2起。
吳某人(竊.瓦格拉)???
沒鎖車 瞬間被偷
出獄後不久,吳某竄至練湖轄區,途經某銀行門口時,看到停放著一輛紅色電動車,因車鑰匙未拔,便見財起意,「順手牽羊」將電動車盜走,一路騎到揚州,以200元的價格賣給當地某二手車回收店。
沿路拆部件 狡猾
群眾利益無小事。接報警後,練湖派出所民警通過查看案發周邊的大量監控,走訪群眾,鎖定一名中年男子具有作案嫌疑。後經追蹤發現,該男子從銀行門口「順手牽羊」盜走該紅色電動車後,將車騎出去一段路,將車頭的擋風拆卸扔在路邊,又騎一段路,將車子的擋泥板拆卸下來,丟在綠化帶中。
民生案無小事 追贓挽損
關於電瓶車防盜,警方提示:一是買車要登記。市民在購買電瓶車後,應攜帶身份證件、購車發票及時上牌、登記,便於警方破案後及時找到失主;二是離車要上鎖。市民在停車後一定要將車鎖好再離開,有條件的可將電瓶與車身鎖住;三是停車看地點。市民在停放電瓶車時,應選擇有專人看管的車庫,或有監控探頭的小區、路口、路燈下;四是丟車要報警。市民一旦發現電瓶車、電瓶被盜,應及時向發案地派出所報警,便於民警調查取證及破案後返還。
來自丹陽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