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上海辦理健身卡將有七天冷靜期」衝上熱搜。
近日,《上海市體育健身行業會員服務合同示範文本(2021版)》正式發布,首批15個上海主要健身品牌400餘家門店率先承諾履行和使用《會員服務合同》。《會員服務合同》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推廣使用,旨在化解健身領域的消費矛盾,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提升健身行業服務規範。這也是全國首個由行業部門、行業協會聯合市場監管、消保委制定的健身行業會員服務合同示範文本。
《會員服務合同》的一大亮點是特別設置的「七天冷靜期退費」條款,明確消費者在籤署合同次日起的7日內,在未開卡使用會員服務的情況下,都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並獲得全額退款。針對健身行業過渡營銷導致衝動消費,因合同條款限制消費者退卡難這一常見問題,為健身會員卡設置「七天冷靜期」,是堅持民法典「合同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則,充分考慮平衡經營者盈利點與消費者利益點的基礎上提出的。
健身服務會員卡往往具有會籍期限越長價格優惠越多的特點,而衝動型消費者通常在對服務內容、合同條款未詳細了解,或者對個人健身需求未充分掌握的情況下,直接籤約付款。在冷靜期內消費者未開卡可退款能更好地保障這部分消費者的權益,避免一些不法商家的霸王條款,減少相應的投訴糾紛。需要提醒的是,「七天冷靜期退費」有「未開卡使用」的前置條件。消費者應重點關注會員卡啟用時間,一旦開卡入場使用將直接起算會籍期限,即使仍在7日內,都不再適用於冷靜期退費條款。
「退卡難、退費難」是健身行業預付費消費的兩大痛點。對此,《會員服務合同》對違約責任、合同解除作出了詳細的規定,明確了雙方的權責關係。在第七條「違約責任」中,明確提出因經營者違約,發生擅自變更會員服務內容、終止營業、搬遷且未履行補償方案、暫停營業且未履行補償方案等四種情形,消費者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獲得相應退款。同時,《會員服務合同》對餘額計算、退費期限做了明確約定,規範引導健身服務經營者,也使消費者的會員卡退費有章可循。
這個政策
你支持嗎
在網絡上
網友有不同看法
有不少人覺得,挺好:
@泡水裡的石頭: 這個好。健身卡真的就買的時候去一次。
@考拉熊世界記憶錄:要的就是這幾天的冷靜期,拍幾張相片發朋友圈。
@嘎嘣O_o脆:健身卡是真的坑,好不容易找到個轉卡的,健身房說是他們的潛在客戶,不給轉
@純潔地武先生:我相信還有很多辦卡的人也都有類似的衝動,所以這個「七天冷靜期」還是非常有必要的,我舉雙手贊成!
@欣萊城主:健身卡冷靜期太有必要,很多人是一時衝動
@百裡小郎的麻麻:太好了,之前辦卡一個小時冷靜期都不給,坑死了
@空空吐槽 :建議全國全行業推廣,給衝動消費者一顆「後悔藥」
但也有人覺得這個衝動要自己買單:
@驕傲的小言言:成年人的衝動,卻要商家買單??
@茶色文章 :這種冷靜期,作用不大。
不少網友則覺得重點不在冷靜期:
@悠悠草世木:其實現在的重點不是給不給冷靜期,是辦卡後健身房老闆跑了,鍛鍊目的沒達成,錢也損失了,還無法追回,經歷了幾家健身房以裝修跑路的我,再不敢辦卡
@良駒成雙:還有理髮店 辦會員卡也弄個吧 強制顧客消費
@圖解日本:主要是監督管理好運營方違約不退費拖延退費的問題就不錯了。
@銀杏樹下看銀杏:重要是現在健身房跑路太多了,國家對於這方面又沒有相對應的法律法規。
@俗名叫旱獺:核心應該不在有沒有冷靜期吧,會員卡這種作為預付費的產品,沒有享受服務的部分為什麼不能正常退款?還要受各種條款限制?
@桃桃nctt:因為上海浙江一帶勸人健身、勸人燙染頭髮簡直就是往死裡勸,為了錢可以不要命的勸。
來源:南方都市報、央視新聞、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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